書面質詢
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行政院版「行政院組織法」,機關數目愈改愈多、尾大不掉,委員會與獨立機關的定位不清,違背政府組織再造精神,根本是「半調子、山寨版」的改革方案,且無明確改造時間表,同時「中央政府機關員額法」也未同步提出修法,難以達成精簡政府組織,提升政府效能的目標。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進黨執政時,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在「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中設下不合理的機關總數上限,13部、4會、5獨立機關共22個部會,增加改革推動的難度。其後又在朝野協商中要求增加部會數量,為特定部會翻案,最後朝野協商版本訂為26個機關(14部、7會、5獨立機關),但仍未放行過關。現在國民黨執政後,提出版本增加總數達29個機關之多(13部、9委員會、3獨立機關、1行、1附屬機關、2總處),可謂是「半調子、山寨版」的改革方案。
二、民進黨的組織改造方向,是朝向『強化指揮體系』來檢討與設計政府體制,故一方面強化『院本部』及『部本部』的功能與組織,控制部會及三級機關(局、署)的數量;另一方面『部』的角色定位為業務執行,而『會』則強調其政策協調功能(降低其業務性質)。而如今國民黨所提出的版本妥協度太高,不僅最後部會總數僅減為29個,許多『會』仍保留大量業務(例如將海巡署納入海洋委員會),可說是不倫不類。
三、有關獨立機關的定位部份,中央銀行在全世界都是最獨立的機關,而行政院版卻將央行從獨立機關中移除,是否表示意圖增強行政院對央行業務的政策操控性?其次,如果國家通訊傳撥委員會NCC是獨立機關,為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卻排除成為獨立機關,兩者都有任期,也都攸關產業發展與秩序的維持。
四、政府組織改造的核心精神:「精減、彈性、效能」完全破功。在精減部分,機關數從原規劃的22個機關,膨脹到29個機關,已經完全破功。其次在彈性部分,國民黨企圖修改基準法,將三級機關總額上限50個拿掉,未來必將導致三級機關的增加,因此所謂的「彈性」根本違背「精減」的原則。最後在效能部分,部、會分工設計走回路,角色與功能混淆不清,政策統合機關(會)本身也有大量業務,無法達到效能的目標。
五、政府組織再造是國家長遠發展的根基,絕對不能淪為政黨安插人事、討好特定族群,甚至是政黨控制的手段,目前的行政院版行政院組織法違背政府組織再造的專業精神。行政院宣示行政院組織從民國100年啟動,但在本法之第十四條卻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明顯沒有改革決心;未來必須在法條中明定施行之期限。另外,只精簡機關數卻無員額精簡,這是半調子改革。因此行政院應一併提出「中央政府機關員額法」,配合同步修法,如此才能真正落實政府的組織再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