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張委員嘉郡,針對口湖鄉下湖口地區因地勢偏低,長年超抽地下水,地層下陷極為嚴重。加上多次風災引發海水倒灌,該地區數百公頃土地早成為沼澤區,形成口湖、成龍溼地,根本無法耕作,荒廢至今超過20餘年。本席擬為有效提高沿海地層下陷地區之土地利用價值,重塑農村新風貌,建請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推動『口湖濕地生態園區』,使其不至於淪為口號政策。除加速規劃口湖溼地數百公頃土地再利用,建設為兼俱蓄洪、生態、景觀、遊憩及運動等觀光休閒生態園區,期能帶動地方繁榮發展,並藉由該案的成功經驗,作為全國易淹水地區的整治示範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口湖鄉下湖口地區因地勢偏低,加上長年超抽地下水,地層嚴重下陷,加上75年韋恩、艾貝颱風,以及85年賀伯颱風,引發海水倒灌,形成成龍、下湖口濕地,約900餘公頃土地根本無法充分利用,土地荒廢時間長達20年。
二、農委會雖自94年起,補助雲林縣政府辦理「口湖溼地生態園區」計畫,預計以10年為期,比照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承租,每年每公頃5萬4000元,計畫營造50公頃的溼地生態園區。且觀光局已於94年度就該地完成1.75公頃土地徵收,期望透過整體規畫,將設置國家風景區北口旅遊中心,朝復育、保育與教育3方面發展。但目前該案規劃除進度緩慢外,尚出現中央規劃無法貼近地方需求,造成該案停滯不前之主因,再次引發地方民眾憂慮,擔心該計畫淪為政府『口號治國』的方案之一。
三、本席以為,目前成龍地區多公頃復育無望的濕地,早已具有發展多元性生態園區的絕佳條件,其中北從濁水溪出海口往南,數百公頃的海埔新生地,和漲退潮間數哩長的灘地,都是各種鳥類棲息覓食的地方;往南的新虎尾溪出海口、舊虎尾溪出海口、北港溪出海口等灘地,更是有口皆碑的賞鳥據點。至於該濕地所擁有得野生動植物的生存空間,及生物類種多樣性,其水域環境相當適合動植物生長與繁衍,如能適度透過水源控制、增加生態豐富度,絕對可為地方帶來豐富的自然生態產業。
四、故建請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推動『口湖濕地生態園區』,使其不應淪為『口號政策』,應加速利用口湖溼地數百公頃之土地,建設為一處具蓄洪、生態、景觀、遊憩及運動等多用途,讓未來口湖鄉溼地,除可配合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結合古坑遊樂區、嘉義阿里山、南故宮等景點,建構兼具生態保育、防洪治水的綜合園區,為口湖鄉帶動繁榮新氣象,並透過該計畫之成功轉型,讓口湖濕地生態園區成為全國易淹水地區之整治示範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