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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專案的檢討 刊載者:張嘉郡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18

本院張委員嘉郡針對春節期間連續下雨,全台路面千瘡百孔,施工品質變形,感到憂心。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去年十二月起針對全國各縣市道路管溝工程進行全面查核,發現路面施工草率,路面平整度不合格者高達78%,顯見國內道路施工品質堪慮,建議公路總局針對相關道路簡修應有更嚴格之規範,同時應儘速執行『路平專案』,避免嚴重損及政府威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路面施工不良原因甚多,主要的因素包括:道路路面工程本身就有問題,使用未達年限即出現損壞或不平整的現象;其次便是既有道路路面開挖後回補,卻未依規定施工,造成路面品質不良;再者就是路面的人手孔蓋不平整,路面高度有落差等等。

二、 路面不平整不只用路人不舒適,或耗損車輛,更嚴重則是對用路人造成危害。根據工程會統計94-96年間全國國賠案件,38%與道路有關,因道路問題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傷,賠償6400多萬元,此乃尚屬資料可尋之數據,其他因路面不良受害者導致的黑數,更是不知多少。可見路況不佳對民眾造成之殺傷力,及政府威信之損害嚴重程度。

三、 本席以為,路面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並非永久保固,路面經過一段時間必會因使用而逐漸不平整,但各地區的道路都有養護預算,在合理的情況下應隨時保持良好堪用,因此路面施工品質欠佳提前損壞而未能及時維護,應與承包商施工狀況及監造驗收單位均有直接相關。有鑑路面不平受到傷害,往往這些坑洞並非路面完成時即存在,主要是由於自來水、汙水及雨水下水道、電力、電信、瓦斯及寬頻管道等管溝工程開挖,路面被破壞後卻未能依規定施工回復,回填路面不是凸起,就是在短暫使用後因車輛的輾壓而凹陷,造成路面坑洞,而導致用路人跌倒傷亡。

四、 公路總局於去年五月起實施「路平專案」,目標是將人手孔蓋地下化,提供平整安全的道路並建立健全之管理機制,以降低用路人傷亡。其「路平專案」試辦路段雖於去年底完成,建議交通部除指示試辦路段外,應主動積極全面擴大辦理,同時公路總局應在試辦道路完成,應定期舉辦道路觀摩會,以全面提升路面品質,而非形式而已。畢竟路面不良已引發廣大民怨,工程會既已查出全台有87%路面平整度不合格,且有具體資料,應立即追究責任,否則只見統計數字與行動宣告而無具體行動,嚴重損害民眾對政府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