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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法上路,應建立公平機制 刊載者:張嘉郡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18

本院張嘉郡委員,針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預計4月11正式施行,然當金管會、司法院等相關單位正如火如荼地為個人破產機制的實施排除險阻時,卻未考量少數人信用價值觀仍低落,有心人等仍存在逃避債務清償之心態下,貿然施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確有可能再次誘發免債、減債的不當期待,且已造成銀行體系如臨大敵,唯恐破產保護施行好不容易止血的雙卡逾放比率再次飆高;有鑑於此,本席建請 行政院應立即籌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定型規範外,更應立即宣導正確信用價值觀念,以期達到協助債務人重生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據統計,積欠卡債的原因約七成八來自債務人消費太衝動或為人海派或因創業、經商周轉甚至不當投資理財失利所致;另調查亦發現,我國信用卡持有者,每四人就有一人用過循環信用;現金卡持有者,每三人就有一人曾經動用,顯見若因生活壓力不得不成為卡奴的社會弱勢族群是值得同情,政府實應提出方案,為他們解決問題並照顧他們的生活,但因過度消費崇尚名牌物慾暈熏,成為卡奴的人卻是不值得同情的,他們必須為自己的過度消費付出代價,於此政府推行之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應有「善與不善」之分辦機制,而非提出一套所有人皆適用方案,造成努力償還債務者不公平之情況產生。

二、 從2005年掀起的信用卡、現金卡風暴,全體銀行三年來已轉銷了3,342億元,已是同期間全體本國銀行1,100億元盈餘的三倍,不只拖累了銀行體系的獲利能力,影響銀行業發展腳步,也因為銀行授信政策趨於緊縮,使現金卡的短期融通、信用卡的消費融資能量下滑,牽制了民間消費的動能,根據統計,現金卡的動用額度已由最盛時期的近3,000億元減半至去年僅1,249億元,而信用卡簽帳金額也減至1.41兆元,顯見消費金融不振之窘境;儘管金融體系付出了如此慘烈的代價,卡債問題仍愈滾愈大,其主要原因為,政府因擔心社會動盪而全力保護卡債族,使得雙卡風暴的處理重心幾乎全放在債務的清理,反而忽略了最基本的理財教育及信用價值觀,卡債族並沒有因受到教訓而更珍惜信用,在某些跡象看來,甚至還有愈來愈依賴政府保護的傾向。

三、 另,根據金管會的統計,近三年現金卡的動用額度雖然下降,逾放比率卻是一年比一年高,從民國94年的1.02%一路上升到去年的6.29%;除了部分遭接管銀行昔日逃避監管而隱藏的呆帳全部現蹤外,也代表信用違約現象並未完全改善,且當年透過聯合協商機制而成功擬定還款計畫的卡債族,去年以來因生計發生困難、或因等待債清條例的重生機會,未依約還款的毀諾率正快速走高,據銀行間非正式估算,已由初期的二成上升至近期的五成,由此可見,因部分卡債族對信用價值的漠視,亦造成銀行體系對四月十一日實施的債清條例心存疑懼,擔心卡債族脆弱的信用價值觀再次受到簡化的個人破產保護所牽引,輕率走向聲請破產更生或清償,進而掀起二次雙卡風暴。

四、 二次風暴絕非危言聳聽,依據統計,雙卡風暴最盛時期的卡債族約有52萬人,27萬人進入債務協商,但有5萬人未成功,加上半數毀諾率,尚有債務待清理的卡債族達41萬人。因此,即使只有半數聲請破產保護,初上路的個人破產法庭就可能面對高達20萬件的個案,這還不包括近年新增的卡債族,顯見處理該問題所應付出之社會成本,恐將是政府單位估算的數倍,有鑑於此,本席建請 行政院應立即籌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定型規範外,並由專業律師介入輔導卡債族,更應宣導正確信用價值觀念,以期達到協助債務人重生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