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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權益爭取 刊載者:張嘉郡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18

本院張委員嘉郡鑒於日前發生三名教育大學教授和研究生,進行委託研究調查時,一名研究生不小心摔進四公尺深的碉堡內身亡,卻發現該名研究生無法適用勞基法。本席以為,該事件衍生出國內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專案研究助理」以及校內工讀生應否納入勞基法保障的問題。本席以為,長期以來,研究助理、研究生及工讀生等『學術勞動者』經因法律定位不明,使其勞動權益受損,故建請行政院勞委會應重視受雇者之權益,研擬妥善保險措施,維護基本勞動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發生花蓮三名教育大學教授和研究生,進行委託研究調查時,一名研究生不小心摔進四公尺深的碉堡內身亡,卻發現該名研究生無法適用勞基法,引爆爭議。

二、原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勞委會正式公告公務機關臨時僱員將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享有資本工資、法定工時、勞健保、勞退金等法定保障,卻因教育單位認為適用勞基法後會加重財政負擔,向行政院表達態度後,行政院已於二月十五日跨部會會議中指示勞委會排除公立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與專案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

三、本席以為,學校官方單以財務考量人身安全,嚴重影響勞動者權益。如此一來,校園內的「學術勞動者」則繼續陷入法律上的定位不明,甚至連最基本擁有被投保勞健保的權利都被剝奪。試問若因「學術勞動」而發生的職業災害,卻無法透過社會保險獲得保障,形同社會保險安全體制的漏洞。

四、雖然目前高等教育預算的減少,與大專院校數目毫無控管所造成財務吃緊之因,卻不應由數萬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承擔教育政策執行不當的惡果。建請行政院勞委會應正視長期以來校園內的『學術勞動者』遭定位不明的情形,其勞動權益嚴重受損,故應儘速研擬妥善的保險措施,使其基本勞動權益得到保障,並期待政府能提供一個安全、保障的學術工作環境,而非淪為剝削校園工讀生與研究助理的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