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來台遊覽車不足應儘速處理
刊載者:張嘉郡委員
刊載日期:2008/09/30
案由:本院張委員嘉郡,有鑑於大陸民眾於7月18日後全面開放來台觀光,為提高陸人旅客來台觀光品質,觀光局要求所聘用之遊覽車需於車齡七年以下,然檢視全台遊覽車之規格後發現,符合該規範之遊覽車僅5730輛,若依現行預計開放每日3千人觀光客來計算得知,全台遊覽車之數量恐將不足,對此,本席建請 行政院立即檢討遊覽車不足之問題並提出因應之道,以維持接待觀光之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了解,經過多次遊覽車翻覆及車禍後,為保障來台觀光客旅遊之品質及安全,觀光局函令要求旅行社於租用遊覽車輛時,除需符合安全設備檢查規定外,更要求租用車齡七年以下之遊覽車,然檢視全國1萬1千多輛遊覽車中後得知,車齡七年以下之遊覽車總數僅為5730輛,倘若扣除安全設備不足之車輛,符合堪用之車輛恐將不足4千輛。
二、又,環伺現行外來觀光客之客源不僅只有未來開放之大陸觀光客,多年來,日本、韓國、東南亞觀光客,每年至少約有50萬人次以上來台參訪,而今,我國預計每日開放大陸觀光客3千名,光計算大陸觀光客所需之遊覽車即約1千輛作為循環租用(以10天計算、平均一台遊覽車搭載30人計算),若加上國內常態租用遊覽車及其他國家觀光旅客所需求量,全國遊覽車是否足夠之問題恐將成為隱憂,而且,一旦遊覽車數量不足恐將導致搶租遊覽車,進而導致惡性競爭造成旅遊品質低落及旅遊安全之風險。
三、對此,為避免觀光客來台留下不良印象及人生安全,本席建請 行政院立即檢討遊覽車不足之問題並提出因應之道,以維持接待觀光之品質及觀光客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