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
院長自上任以來,就將「弱勢優先、安居樂業」作為施政主軸之ㄧ,強調要將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制度化」,這樣的承諾,從行政院提出許多不同以往我國社會福利沒有規劃、沒有方向的政策與措施,就可以看出來;本席在這裡要肯定 院長及執政團隊的用心與努力,以下想就即將上路的國民年金,與 院長及執政團隊更深入地討論幾個問題:
請 李部長
壹、國民年金的意義與內涵:
國民年金經過各界十幾年的努力在去年完成三讀立法,我國社會福利安全網終於放上了最後一塊拼圖,也讓津貼各種亂象可以逐步終結!本席認為,國民年金有四個主要的內涵重點:
第一、提供沒有任何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353萬國民,一個基本的經濟安全保障。
第二、將現在相關津貼加以整併及制度化,以兼顧民眾既有權益的保障並避免政府財政負擔恐將持續惡化、債留子孫。(*負擔表見附件一。)
第三、將15歲至未滿65歲之農民強制納入保障,使農民獲得比農保更完善的保障。(*現行農保並無老年給付,老農津貼乃過渡性措施,將農民納保使其能享有老年、身障、遺屬及喪葬給付之完整保障。)
第四、建立與「勞保年金制度」的銜接機制,以利未來能與勞工保險制度整合。
A.請問 李部長有沒有要補充的地方?據本席了解,行政院日前在院會提出了「政府保障農民由農保轉入國民年金保險權益之處理情形」一案,請 院長說明一下
貳、農民納保問題
接下來,本席就針對農民納入國民年金體系的問題,進一歩請教 院長;近來農民的確因為將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中,擔心原來權益會受到影響而有所抗拒,一般而言,各項新制度要施行時,民眾常常都會因為不了解而感到恐慌或反彈,可是,院長應該很清楚,讓農民加入國民年金後,相關的保障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更加完善。
本席絕對肯定廣大農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也認為政府應對貧苦的農民給予更多的照顧,但是對於政府只要是農民就給予特別優惠的做法則持保留態度。以保費補助為例,請問 院長
若是真正窮苦的農民,應該就會符合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的標準,政府就已經提供民眾自付額部分25%、50%到100%不等的保費補助,何必再給予額外的優待?本席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目前國民年金的規定,每年收入只有17萬6千多元的民眾(收入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的,還必須自付30%的保費(337元),但據統計,有8.6%的農牧業者年收入高達50萬元以上(主計處「2005年最新農林漁牧業普查」),政府難道還是要給一樣高甚至更高的補助嗎?這樣對真正貧窮的農民來講情何以堪?政府施政的公平性又何在?
小結:本席認為,如果民眾對新政策有疑慮,政府就應該做好各項的宣導,讓民眾了解,而不是一有不同的聲音就去改變政策內容!本席要提醒 張院長,目前的「國民年金法」是經過各界多年、多次研商、討論,好不容易才產生的,可以說,它的制度內容已經做過多方面的縝密考量,如果現在因為有一點不同的意見就輕率地做任何的變動,原來的制度精神與設計難保不被扭曲而變形。
叁、軍公教及勞工自願納保問題:
本席想再就將軍、公、教及勞工是否也要納入國民年金,與 院長交換一下意見…。
上週本院同仁提出國民年金修正案,要讓已經有保險和退輔制度保障的軍公教人員也可以用自願納保的身分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A:請問 院長的意見如何?如果這麼做,國庫一年將會增加多少支出?(李逸洋應會提出保費補助負擔增加的說明每年政府新增負擔為431億元。)
本席認為,保費補助的問題還是其次,最嚴重的是軍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超過100%,所造成的不公不義!
(案例說明:)如果今天有個中小學老師完全沒有舊年資,平均年資31年計算,月俸額為45,665,實際薪資為71,235。他自願加入國民年金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是這樣算的(詳如附表二):
1. 月退休金為56,625((45,665*2)*2﹪*31=56,625)
2. 公教人員保險養老一次金給付,可領36個月,換算成年金以平均餘命17年(至82歲)計算,換算後每月可領7,163元(45,665*32/(12*17)=7,163)
3. 到了65歲,如不加計物價指數,國民年金保險老年給付部分為8,986元(17,280*1.3﹪*40=8,986)
4. 合計每月共可領取72,774元(以上2.3.4三款共計為56625+7163+8986=72,774)。而該老師退休前所得為71,235。
5. 65歲時,這位老師的所得替代率高達 102.2 ﹪
總結來說,讓軍公教自願加入國民年金,就是讓領7萬的人,進來吃領1萬7弱勢民眾的豆腐。已有勞工保險的勞工自由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同樣也會遇到保費補助暴增,有錢繳保費的勞工增加一層保障,形同所得逆分配的狀況。其實要保障勞工,不用走旁門左道,最好的方法,就是盡快通過勞保年金制的法律修正案,就可以大幅提高勞工所得替代率。
最後,本席希望 院長要堅持民進黨改革和照顧弱勢的理想,才能為台灣這個國家建立可長可久的社會福利制度。
行政院版國民年金財政負擔比較表
經費
總負擔(億)
年 只發放現行各項津貼
(F) 老農津貼6,000元/月
敬老津貼3,000元/月
(費率6.5%)
政府總負擔
(E) 政府淨增負擔
(E-F)
1 1,098.2 1,533.8 435.6
2 1,101.2 1,508.6 407.4
3 1,102.7 1,535.9 433.2
4 1,097.2 1,536.1 438.9
5 1,095.7 1,553.9 458.2
6 1,105.0 1,551.8 446.8
7 1,122.7 1,563.9 441.2
8 1,148.6 1,561.1 412.5
9 1,180.1 1,577.6 397.5
10 1,225.3 1,572.6 347.3
前10年淨增總負擔 4,218.6
11 1,268.9 1,574.9 306.0
12 1,313.8 1,556.2 242.4
13 1,361.3 1,556.3 195.0
14 1,413.0 1,535.7 122.7
15 1,465.7 1,533.0 67.3
16 1,514.0 1,509.1 -4.9
17 1,565.6 1,501.7 -63.9
18 1,619.4 1,474.8 -144.6
19 1,673.1 1,467.4 -205.7
20 1,725.9 1,438.7 -287.2
前20年淨增總負擔 4,445.7
25 1,970.5 1,320.2 -650.3
30 2,142.9 1,143.6 -999.3
前30年淨增總負擔 -2,368.6
35 2,253.2 983.8 -1,269.4
40 2,351.2 841.8 -1,509.4
45 2,339.4 730.1 -1,609.3
備註:
1.老農津貼為每月6,000元,敬老津貼為每月3,000元,費率調為6.5%,全額年金調高為8,986元,老農津貼過渡期為27年。
2.現行各項津貼係指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
3.政府總負擔=開辦國民年金所需經費+各項津貼所需經費,其中各項津貼除前項所列舉津貼外,併增加身障保證年金1項。
軍公教人員自願加入國民年金保險所得替代率試算表
計算公式 金額(月領) 所得替代率
月退休金 (45,665×2)×2﹪×31= 56,625 79.5%
公保養老給付 45,665×32/(12×17)= 7,163 10.1%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 17,280×1.3﹪×40= 8,986 12.6%
合計 56,625+7,163+8,986= 72,774 102.2%
註:假設條件如下
1. 工作年資31年(以教育人員平均年資計)
2. 退休前薪資71,235元(薪俸額625點)
3. 以65歲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