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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98.6.3-國防外交委員會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3

國防及外交委員會

國軍推行募兵制應有之各項配套專案報告質詢稿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日

國防部預計於103年底達到全募兵制

1. 替代役完全轉型為社會役,也是本席一直以來的期待。

2. 目前常備役體位選服替代役役期較常備兵役長兩個月。

3. 停止徵集之年次以後出生之一般體位役男,仍需入營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

4. 如因宗教或家庭因素仍不願接受軍事訓練之役男,仍有選服社會役的可能性,這種一般體位役男選服社會役的情形,是不是能比照現有規定,比一般役役男增加兩個月役期。

5. 停止徵集之年次替代役體位役男仍須服替代役,四個月,一天以八小時計算,役男可於3-5年內服務達到640小時,將服務記錄手冊頌義政署認定後即發給退役證明。雖然役政署認為役期僅剩四個月,不會有機關有興趣進用替代役男,因為總是一直處於培訓役男的階段。

6. 不過我認為政府要能夠有計畫的讓社會役役男真正學會協助弱勢民眾,而非只是消極的為了配合兵役制度的改變而讓社會役的實施便宜行事,採完全放任制。其實以後如果只剩社會役,沒有警察、教育、外交、消防和役政,反而容易濃縮規劃訓練課程。

7. 未來是不是有個專責單位可以負責役男的訓練、派遣和管理。也不一定全部都要居住在自己家裡,因為如果家裡附近根本沒有服務機構或方案,那該怎麼辦?

8. 舉個例來講,德國有社會役男僅當視障教授的導引人,我們可不可以協助視障按摩中心收費、招呼客人和打掃;也可以到老人日照中心協助推輪椅、參與活動;甚至當身心障礙學生的陪讀者進行代抄筆記、聽打員等工作。這些業務看似簡單,仍然需要經過管理和安排,而且變成要非常有效率,否則將來役男只會變成來來去去的一陣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