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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98.10.14消保會主委 刊載者:陳節如委員 刊載日期:2009/10/14

社福及衛環質詢

消保會主委朱立倫業務報告質詢

陳節如委員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

一、賦改會改真的還改假的:

副院長,首先恭喜你當了行政院副院長,當過第四屆立法委員,也當過兩屆桃園縣長,想必有很多不一樣的心情。

你現在的身分轉變,我覺得就很像「王建民跑去當打擊手」,我是很擔心你跑一跑會像王建民一樣腳會扭到。

Q1:你現在身兼數職,其中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赋改會,賦改會今年年底就要解散了,你對只剩下兩個半月的賦改會有什麼期望?

可能答案:

繼續完成以下稅制改革之規劃:

資本利得稅

經濟特區課稅問題

能源稅制

本席對賦改會沒有信心,不是對學者的研究沒信心,而是對國民黨是否有真正想進行賦稅改革的決心沒有信心。邱正雄前副院長、朱雲鵬前政務委員甚至再赴改會遺贈稅會議前一天,去找負責研究的學者溝通、溝通,這不算施壓嗎?

一年半以來,減稅案過一堆,長、短期的稅減掉1,878億元,應增加的稅卻一點也沒有進展,像談很久的軍教取消免稅雖已列入行政院優先法案,但課多少補多少對國庫也沒有幫助;營業稅因應國民年金法加徵1%,甚至2%,院長也說現在不是加稅時機。

Q2:副院長,你真的認為促產落日和能源稅制可以搞定現在政府的財政缺口嗎?

我希望副院長再審慎評估,是不是讓促產完全落日,不要再用產業創新條例讓功能別的減稅、免稅條文借屍還魂。這樣才能真正防堵稅基流失。相對的,我贊成經濟部編列預算去對企業的研發、節能進行補助。

另外,你在當桃園縣縣長任內,力推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今年一月十二日立法院通過「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劃設免稅租界特區,讓將來在特區裡面的生產免稅,一樣會造成稅基流失,因此關於減稅措施,應該也要算你一份。

你在90年4月17日對行政院張俊雄院長的質詢時指出:

「本席鄭重要求,民國九十三年我們必須達成預算的平衡,因為這一年已經是民進黨執政最後一年,如果屆時預算收支仍然無法達到平衡,無疑表示政府是不斷的舉債,然後把債務交給下一任政府,這樣是不對的。」

你也說「試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會在執政四年當中不斷舉債,然後在即將卸任時,還無法達成平衡,只好把債務移交給下一任政府嗎?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副院長,民進黨執政時期,從九十二年到九十六年為止,每年財政赤字不斷減少,到了九十六年僅剩112億,其中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三年還有歲計賸餘共一千多億。更通過最低稅賦制,讓有錢人多少繳一點。民進黨算是交出一張漂亮財政成績單給國民黨。

反觀國民黨執政後,九十八年的財政狀況非常糟糕,財政赤字恐高達6,400億;九十九年舉債金額也將高達5,150億。這些數字和當時你在質詢張院長時的數字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啊!

兩年下來如果不計潛藏債務,帳面上累積的國債,已經逼近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惠譽信評更預估到今年底我國政府負債將超過GDP的50%。進而將我國國家主權評等調為負向。

另外,您在2000年的時候在政策月刊第六十三期有一篇投稿,批評行政院總算五個問題:

1、 不改前非,繼續做假帳

2、 繼續隱藏債務於債務基金

3、 玩弄預算法

4、 因循苟且,不見新意

5、 預算政治化,政治預算化

把這篇文章裡面的數字改掉,字都不要換,其實我就可以拿來質詢你了啊!你的質詢和投搞就是馬英九政府預算書的照妖鏡。

Q3:事實上,副院長,我要肯定你擔任立委時對我國財政問題的關注。你能不能同意我在民國101年答到財政平衡?

我現在不是院長不方便回答這個問題。

我知道你現在不是院長,但是大家都說你將來可能是啊!我先給出題目,你回去預作準備。

二、愛台十二項建設真要擴大BOT嗎?

你在質詢張院長的時候也指出:「如果你是一個負責任的院長,那麼你在提出八千一百億的擴大內需方案獲任何經濟改革方案時,就應同時顧及他的中、長程效益」

十月十一日,你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後決議,檢討愛台12建設各項計畫,增加商務附加價值,吸引民間參與,「如果BOT(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政府)可以做,就採用BOT」

參考資料:

經建會在會中推估,愛台12建設從2009至2016年八年間,預計推動270餘項計畫,金額約3.99兆元至4.1兆元,比馬蕭競選政見的3.9兆元還多。但受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民間投資規模預估僅9,000億元,比起馬蕭政見預估民間出資1.3兆元、政府出資2.6兆元,差距不小;目前僅政府要全權負責的額度就達2.4兆元,若加上與民間合作要負擔的金額,將達3兆元。

副院長,李述德對記者的回應,有選擇性的忘記,只舉台北轉運站為例,認為台北市政府沒有花半毛錢,卻可以收取權利金、營所稅等,就是一種政府與民間合作的例子。

但是高鐵政府接手經營、高雄捷運的虧損、阿里山火車機長罷駛、台北大巨蛋爭議,這些血淋淋的教訓,你們全部都忘記了嗎?

Q1:朱副院長,BOT您真的放心嗎?

東海大學法律系林騰鷂(一ㄠ )教授講的好,一連串的BOT是1、行政遁入私法;2、出賣公權力;3、掠奪人民資產;4、造成人民苦難,的原因。

他甚至呼籲行政院要特別注意「行政遁入私法」可能造成台灣人民資產四大皆空,也就是「錢花光、債借光、人用光、地賣光」。

經濟學家馬凱教授也強調,「政府一旦強力主導重大公共投資,將吸納市場資金、人材,造成民間投資的資源上排擠,如此一來,反而壓抑民間投資,當大型的公共建設結束之後,而民間投資又無法銜接上,這個空窗期,對於國內經濟成長影響性無法估量,此種狀況,就像生病的人體,必須按體質調整用藥,而非為了立竿見影,就囫圇吞下大量補藥。」

副院長,愛台十二項建設是競選時的口號,不夠精確,錯了就不要執行沒關係,為了國家財政健全,為了台灣不要債留子孫,我保證以後不會針對你們沒有執行愛台十二項建設來罵國民黨。但是請你一定要審慎評估各項建設的必要性。

Q2:你願意重新評估嗎?

三、台北縣消保官查砷油問題:

今年七月,台北縣消保官抽驗麥當勞和達美樂等速食業者的炸油,結果驗出速食業者炸油含砷,但是業者號稱同一鍋油,自行送驗結果卻不含砷,事件形同羅生門。

消保官送台美檢驗實驗室及業者送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都是符合衛生署GLP認證的實驗室。

衛生署事隔半個多月重新抽檢,結果不含砷,真相仍無法還原。

這個案件最後業者自認倒楣,台北縣衛生局開罰三家業者各十五萬元。

Q1:主委,對於這個案件,你認為消保官的處理合不合理?

依據現行「食用油脂衛生標準」內容規定,無機砷及有機砷的總砷含量不得超過0.1ppm,但這是針對未使用的新鮮炸油而言,並不適用已用過的炸油。衛生署說,「全世界都未有已用炸油的總砷或無機砷標準」。消保官憑什麼處罰業者?

今天對業者罰款事小,廠商的信譽其次,這件很可能不是事實的烏龍案搞得全國人民個個不安,才是最不應該!

要是真的食用油有可能會含砷,不去麥當勞、達美樂是小事,但這等於說每個消費者買回家的油都有可能含砷。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非常慎重地『主動』重複、甚至送三個以上有信譽的實驗室再三『確認』,再來開罰也不會太慢。

當時衛生署找來的專家學者一反往常要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態度,反而高度懷疑食用油含砷的可能性。後來再繼續抽檢數十個油樣,卻沒任何一個樣品是有含砷,這些事實都在支持這些學者專家與衛生署是正確的。不過當衛生署被媒體罵了之後,馬上改口支持消保官決定,連這麼專業的事情都要搞到這麼民粹。

『消保官』從三聚氰氨毒奶事件後爆紅。北縣的消保官稽查各類食品的用心,真的很用心,值得很肯定。但是術業有專攻,食品的檢測視需要相當的專業背景;包括衛生局,除當場測酸價外,將高溫油炸過的油取樣回去,尤其還要再委外檢驗其他指標時,測到的數據已非取樣時的狀態,尤其不飽和油一經高溫,啟動了氧化的『連鎖反應』,即使放在低溫或冷凍,都會急速劣變。一個好官,不只是想要保護消費者,更要慎重維護科學事實與真理,來真正保護消費者。

今天被處罰的廠商一定認為民不與官鬥,摸摸鼻子罰錢了事。如果事本席,我一定會申覆,能平反的機率非常高,然後申請破壞名譽的『國賠』,再把國賠的錢捐給公益團體。馬總統組了學術內閣,但看起來一點也不學術啊!

Q2:這個案子,消保會內部如何檢討?為何會含砷?

請不要再踰越消保官的權責,類似案例請會銜相關專業單位依專業各司其職進行禁得起考驗的科學檢驗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