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一)衛環委員會排定審查「98年度環保基金預算」淑英委員針對環保各基金預算執行率、LPG車以及自行車道設置等進行質詢。
在環保基金預算執行的部分,委員指出已營運三個基金預算編列「很隨興」。土污基金預算執行率過低,自90年至今,年度預算支用的執行比率沒有一年到達50%,執行率最高的一年是95年,執行率不過48.18%,執行率最低的一年則是僅有1.48%(民國90年),其他的年度分別也都僅有2、3成的執行率。編了預算無法執行,而已公告控制及整治場址的整治仍有739處未完成整治。空保基金則是常常「卯吃寅糧」,收入與支出不成比例,90年至今,在預算編列上,91、93、94、97、98年預算編列上支出都超過收入,對於非營利基金而言已偏離量入為出的原則,並不恰當。
在LPG車的議題上,98年目標值預計達到2.8萬輛。不過從近年來新增的LPG車的數量,97年至10月底新增7,566輛,98年要達到2.8萬顯然有困難。而LPG車向來的問題都是加氣站不足的問題,現有25站,至年底預估增加7站,即共有32個加氣站。然加氣站有一半以上都在桃園以北,而東台灣僅宜蘭有一個,合格改裝廠不足也是一個問題。除此之外,合格改裝廠亦相當缺乏,現有六家雖於各地設有服務站,但也是集中在北台灣,東台灣只有宜蘭有合格改裝場。在加氣、改裝便利性的問題不解決的情況下,政策將很難推動。另外,政府機關應帶頭採購LPG車,現有公家機關中共有61輛LPG車,而大部分都集中在環保署。
自行車道的問題上,空氣污染防制基金98年持續補助各縣市政府設置自行車道。該政策自87年以來,共補助263公里。不過,各縣市政府在設置自行車道大多設置在荒郊野外,不是郊區就是垃圾場的周邊,對於節能減碳成效不大。淑英委員並要求環保署在自行車道設置補助上應優先考慮都會區用來通勤之自行車道之計畫。
11/26(三)衛環委員會針對98年度環保基金預算進行審議,淑英委員共提7個預算刪減案以及一個自行車道設置補助之主決議。刪減案的部分,主要針對土污基金預算執行績效過差,要求其改進外,並刪減其預算。再者,針對非營業基金用於購置辦公廳舍,委員要求主管機關不應浮濫編列預算,並酌刪其預算。而關於LPG車之刪減案則因無法取得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