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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勞保局預算)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05

黃淑英委員針對98年度勞保局預算提出以下四項刪減案:

(1) 為呼應節能減碳政策,刪減勞保局水電費5%;

(2) 因預算編列油價單位價格大幅高於實際油價,為核實編列故刪減油料費15%;

(3) 勞保局目前廣告宣傳內容與其負責業務背道而馳,故刪除印刷裝訂廣告費30%;

(4) 勞保局違反就業保險法規定,移用就業保險基金作為從事該保險之人事、事務費用,故該項預算全數刪除,並要求勞保局另行編列預算。

前兩項提案均獲出席委員同意通過;第三案保留;第四案則因在場委員反對未能通過,但另做出主決議,要求99年度預算,該項經費需另由公務預算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