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22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衛環—勞動三法)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8/12/26
本日衛環委員會召開「勞動三法如何保障勞工權益」公聽會。黃淑英委員於會議上表示,勞委會為因應目前高失業率問題,提出「立即上工」、「立即充電」計畫等,但都未能有效改善失業問題,原因在於勞委會並無看到問題的核心,僅一味的補助,無助於改善失業問題。而針對無薪假政府補助津貼的問題事實上亦有法源依據,根據就服法第23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因此勞委會應可考慮發放「短工津貼」,針對無薪假者由短工津貼進行補助。此外,由於許多懷孕婦女遭資遣後,因退保而無法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但進一步對照其他給付,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遭遇傷病事故或職業災害時,於退保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的相關給付。因此,建議生育給付應參照其他給付精神,於退保後一定時間內仍可請領,以保障女性勞工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