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五)立法院會進行行政院長施政報告總質詢,淑英向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出以下質詢
A. 婦權會會議:淑英要求院長能持續親自召開婦權會會議,並且持續落實性別主流化。
B. 失業問題:目前失業率不斷攀升,行政院推出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98年至101年促進就業方案,但至今尚未看到具體成果,恐因為此計畫皆是短期、救急方案,僅讓勞工輪流失業,且無論政府短期工作機會、辦理的職訓內容或者是人才培訓計畫,彼此間也未有銜接性,導致許多人才培訓後,仍舊找不到工作,行政院應積極改善。此外,行政院目前不斷想辦法釋出職缺以救失業,但事實上各基層仍有許多法定職缺,如地方制度法或學校衛生法中,有許多公衛護士、校護、營養師人數,都尚未達到法定人數,尤其目前社工人員也嚴重不足,造成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工作無法適時發揮,因此,行政院在提供就業機會時,應配合產業的發展與社會的需求一併進行考慮。此外,雖然勞委會不斷表示目前平均失業週期「只有」26.1週,失業給付最長6個月尚在合理範圍。但淑英指出,26.1週是平均數,事實上失業週期超過27週以上的失業者已達20萬人,行政院不能不顧及該失業者的需求,行政院應儘速通過延長失業給付。
C. 國民年金:淑英提出國民年金第一期(10月-11月)的繳費率約為56%,顯示有4成的民眾可能是因為經濟的因素無法負擔國民年金保費,院長當場答覆將視相關繳費狀況提出修法。淑英進一步要求,目前因為失業無力繳納國民年金保費之民眾應該優先提出行政措施扶助這些民眾,如修改保費分期辦法…等等。再者,內政部對重度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已經列冊,依據國保規定這些民眾可免繳保費,但第一期繳納費用中,符合資格免繳保費者,卻不到造冊名單的五成,顯示在資料勾稽上內政部有嚴重瑕疵,因此淑英要求內政部立即改進。此外,中央政府每個月依法需補助民眾保費固定比例,但目前政府是直接從國民年金382億元基金直接支出,每個月需支出19億元,若未來政府不編列預算支付應負擔之保費,約18個月後,基金將全部用完。根據國民年金法第47條規定,國民年金財源除公益彩券盈餘外,其次為調整營業稅,因此,淑英質詢院長,是否在18個月之後調整營業稅1%,院長表示將依法行政以公務預算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