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18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環保署)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23
3/18(三)衛環委員會排定環保署業務報告,黃淑英委員除主持會議外並提出以下質詢:日前環保署委託針對台中、彰化、桃園、新竹地區重金屬污染農地進行灌溉水監測的成果出爐,報告顯示,底泥受到鋅、鉻、銅、鉛、鎘等重金屬污染的最嚴重,其次是農地土壤,超出標準值比例最低的是水質,結果顯示底泥污染與農地污染之間有相當關連。由於河川底泥是由河水中挾帶的泥沙和可沉澱的污染物沉澱累積而成,底泥被視為污染物質的貯存槽,但是目前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僅針對水體、土壤及後續污染整治進行管理,但在底泥上,根本無法可管。故淑英委員要求環保署應評估將「河川底泥」放入土水法的土壤的定義加以管理。
另外,目前在水質管理上,對於重金屬含量之容許量,農委會與環保署標準差距甚大。在環保署所訂定之放流水標準較農委會頒佈之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寬鬆許多。標準差距最大的鉻,放流水標準是灌溉用水標準的20倍,銅則有15倍,鉛、砷則是10倍。這樣的差距在灌排合一的地區,會導致放流水的標準違反灌溉用水標準的矛盾情況。且現在多數縣市,灌排分離的建置並不完善,來自排放水的較高的重金屬含量經過5年、10年沈積,先是污染河川底泥,繼而污染農地土壤。為了確保農地土壤不受污染,黃淑英委員要求環保署應與農委會會商改善兩部會之間水質標準差距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