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19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勞委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3/24
98/3/19(四)黃淑英委員在衛環委員會向主委提出以下質詢:
A. 勞動條件保障:日前傳出經建會打算以「完全鬆綁定期契約限制,由勞資雙方洽談契約內容」的方式來救失業,勞委會雖反對,但也已著手研究適度鬆綁勞動契約的可能性。事實上提供勞工穩定性的工作環境,是對勞工的最基本保障,一旦鬆綁勞動定期契約的規定,等於讓勞工工作型態零碎化,更無所謂資遣費等等相關保障,經建會提案無疑是替企業財團服務,藉由降低勞工基本的勞動條件,以達到美化失業率數字的效果。提振經濟、救失業的方法絕非為降低勞工的勞動條件所能達成,期盼勞委會能守住勞工最基本的保障。
B. ECFA對台灣勞工衝擊:行政院目前大力推動ECFA,但對我國勞工是否有所嚴重衝擊,勞委會至今尚未進行完整評估,甚至現在才要發包採購進行專家學者研究。一旦開放與中國市場免關稅,由於中國擁有較為便宜的人力與土地,將有更多的資金與企業流入中國,台灣一方面企業更往中國前進,另一方面又面臨中國成本較低的商品傾銷,將造成台灣的失業問題更加嚴重。勞委會應善盡主管機關權責,進行審慎評估,並於四月中提出報告。
C. 就業保險落實情況:台灣的失業人口已破57萬8千人,許多失業勞工賴以為生的收入就是失業給付金,雖然就業保險法規定不論公司規模大小,雇主都需幫勞工納保,但實務上許多四人以下之公司因不需強制納入勞保,因此也未替其勞工加入就業保險。按97年底4人以下有投保就保之單位數約為24.9萬個,因此,至少有9.4萬個單位數未為其勞工納入勞保,若每單位平均為2名員工,約為18.8萬勞工沒有就業保險保障,若該勞工在這波失業潮中受到影響,則其賴以維生的失業給付也未能領到。因此,要求勞委會應立即加強法令落實,並推動四人以下公司全面強制納入勞保的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