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090415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內政部)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0

4/15(三)內政部長於衛環委員會報告「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及「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執行成效,黃淑英委員質詢指出,今年3月初第一階段「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遭監察院糾正,糾正文中指出本方案執行未做詳盡規劃即匆忙上路,在資格篩選、查核與宣導部分均有執行不力之情況。尤其是宣導的部分,高達七成民眾不清楚,內政部應加強宣導。

其次,第二階段「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由政府審核資格並主動通知的部分,為避免第一階段發放時有里長、企業負責人等都有請領資格,第二階段特別明列「特殊身份者」為排除對象,但是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教職員亦列於其中並不恰當。根據相關調查,高高屏、台南縣地區私立教保機構(托兒所、幼稚園)托教人員專科畢業、六年以上工作經驗,平均薪資為21,000元,而北部地區平均薪資亦不過25000元,私立托教工作者薪資低、工時長,且97%都是女性,與其他特別身份者有很大的不同,實不應該將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教職員列為排除的特殊身份,以避免有需要民眾無法得到幫助。

再者,97年1月至12月參加勞工保險未達183日者,亦被排除在補助對象之外,如此對於未滿65歲中已從勞保退休重入職場之中高齡民眾,由於無法再投保勞保,只能參加職災保險,無法申請補助,導致某些經濟困難之中高齡者無法獲得應得之補助。

最後,內政部近期內各方案均未思考補足社工人力的問題,而比起其他的工程、建設動輒數十億,社工人力所需經費非常有限,內政部應審慎思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