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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7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勞委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07

5/7(四)黃淑英委員於衛環委員會向勞委會主委提出以下質詢:

(1) 就業歧視之禁止:彰化縣政府徵選葡萄公主活動,以「快來應徵最夢幻的工作機會」、「只要未滿30歲且大專畢業以上(含應屆畢業生)、充滿創意與理想的未婚女性,都可來爭取這份『最夢幻』的工作!」等文案在網路上公開徵才,比賽前33名者可至縣府任職一年期約聘僱職缺,條件限制為30歲以下,甚至是「未婚」、「女性」等條件,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針對性別、年齡、婚姻等就業歧視禁止之規定,黃淑英委員要求勞委會應儘速處理,並徹查該計畫經費來源,絕對反對用勞工就業安定基金來舉辦選美比賽與就業歧視的情事發生。

經黃淑英委員質詢後,彰化縣政府已修改招募資格,刪除「年齡」、「籍貫」、「女性」、「未婚」之限制。

(2) 短期促進就業計畫:勞委會去年下半年提出「公部門短期就業計畫」,由各公部門釋出共7000個職缺,最近已陸續到期,日前行政院雖宣布短期促進就業計畫將再延長半年,但由於重新招募的結果,不僅無法改善失業率問題,更無法建立穩定就業環境,僅是讓勞工輪流失業,且公部門不斷重新訓練新員工,不僅造成行政效率低落,更造成國庫的浪費。

(3) 育嬰津貼發放:今年5/1育嬰津貼正式上路,目前所有勞委會相關的宣導,針對符合請領育嬰津貼資格者,以「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假者」表示,似乎故意忽略「即使是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但如果其配偶未就業者,也無法請領育嬰津貼」的事實,一般民眾根本搞不清楚所謂「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假」的實質內容為何,請勞委會針對育嬰津貼的發放進行如實且清楚的宣導!以免造成民眾認知上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