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18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PLA回收機制)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8
5/18(一)衛環委員會審查環保署預算解凍案,針對黃淑英委員所提出要求環保署需於兩個月內建置PLA(生物可分解塑膠)回收機制,且研議是否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之凍結案進行審議。由於PLA目前未建置回收機制,現行多為焚化處理,其生物可分解的環保特性則已不具優勢。再者,其原料為玉米,在目前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仍有糧食危機時,鼓勵使用PLA材質有道德疑慮,歐盟等國家對PLA材質態度保留。此外,PLA混合在其他塑膠回收中,更會破壞其他已建立好的塑膠回收再製的機制。而目前國內進口PLA原料廠商只有一家,卻不用繳交回收清潔處理費,有圖利廠商之嫌。由於環保署並未提供具體的資料與報告,因此該預算解凍案並未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