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0/14(四)淑英於環保署業務報告針對以下議題進行質詢:
1. 環評爭議問題:
今年9月21日因環評爭議,停工六年的美麗灣渡假村,台東縣政府核發使用執照。該案於93年底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興建,當初被質疑規避環評,經環保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並命其停止基地上的開發行為。後雖補作環評,並以有條件通過。但台東縣政府再次敗訴,原因在於:行政法院認為,除對環境有無重大影響,台東縣環評委員會未加以考慮,直接以一階段環境就出通過的決定,而沒有進入實質審查的第二階段環評。其次,台東縣政府本身是BOT的開發單位之一,但是環評會議中縣政府代表並沒有利益迴避。且扣除縣政府的代表後,只剩下5個委員,人數未達1/2,不符合法定的開會人數。因此,在組成、程序上已然違法。再者,停工判決今年9月7日已經定讞,然而台東縣政府卻於9月21日,逕自核發使用執照。顯然是與中央有樣學樣,仿效中科三期環評爭議的處理方式。而其他有環評爭議,地方政府被判敗訴,還有台北縣的「新店安康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興建工程」、新竹縣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置工程」,是不是也會如法炮製中央處理中科三期的方式從新動工?環保署應仔細檢視近期的環評爭議。
2. 台塑仁武廠與污染案:台塑仁武廠污染案今年六月已完成附近六村居民的健康檢查,但是檢查的人數僅5944人,僅為三成,健康檢查之比例偏低。並且,對於當初民眾期待釐清污染與健康關連的部分,卻出現中央與地方相互推託的情況。高雄縣政府認為,縣政府所成立的「健康影響專家小組」主要任務是針對健康檢查結果及異常個案提供諮詢、建議,不進行污染鑑定與因果相關等判定或討論」,縣政府沒有能力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此部分應由環保署統合中央環保衛生責成一超然專業單位處理。但是,環保署卻主張,健康照護相關事宜應由高雄縣政府主責,國民健康局協助。然而,衛生署卻認為是環保事件,應由環保署主責。相互推託的結果,導致健康風險評估等工作,至今缺乏進度,環保署應重新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