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28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環保署)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0/04/28
99/4/28(三)黃淑英委員於衛環委員會向環保署署長沈世宏提出以下質詢:
(1) 爐碴污染:本月20日曾與和黃煥彰教授以記者會揭露台61線附近,接近七股雷達站路段疑似遭爐碴污染,要求環保署針對本案之後續處理提出說明。再者,環保團體發現本處污染除爐碴之外,亦雜有集塵灰,但日前縣市環保局採樣卻僅進行簡單表土採樣,對於環團所擔心的,表土下可能有更多集塵灰混雜的情況,根本無從確認。環保署應督導地方政府審慎進行調查與採樣,以確定是否有有污染。除此之外,去年10月底所披露之六處疑似爐碴污染的場址。其中有一處是鳳梨田,雖已遭環保署判定為非法棄置場址,然歷經五個月,該場址並未完成廢棄物清除,卻疑似已遭出租第三人作工廠之用,環保署針對相關場址的後續應善盡監督之責,而不是放任不管。
(2) 健康風險評估:4月9日環保署公告「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學者質疑本技術規範所規範的危害性化學物質幾乎都是目前各個環保法規已經列管,總共僅約200餘個,與國際上健康風險評估應評估之有害化學物質差距太遠。並且以此列管物質似難以跟上科學與產業發展,以近年來爭議頗多的高科技產業廢水,如僅以現行放流水標準管制,幾乎都是沒有超標的問題。但是晶圓製造及半導體產業或光電產業等高科技廢水當中特有的稀少重金屬,例如:錫、鈦、銦、鎵、鈷或者大量使用的有機溶劑,則對環境與民眾的健康有不良影響。如果健康風險評估只針對現行已經規範的物質進行評估,可能無法完善的掌握所謂的「健康風險」。黃淑英委員要求環保署針對健康風險技術規範進行報告,以釐清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