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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2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勞委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02

勞工權益:12/2(四) 黃淑英委員於衛環委員會向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提出以下質詢:

(1) 育嬰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至今已一年多,按勞委會統計目前復職率達九成,勞委會應多加宣導,免除勞工與雇主之疑慮。

(2) 安胎假:勞委會於今年5/4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實施安胎休養假,但有關安胎假之醫師診斷證明部分雇主仍有疑義,勞委會應與婦產科醫學會等相關單位進行溝通與討論。

(3) 超時加班工作:勞委會日前針對高科技產業進行工時勞動條件檢查,違法比例高達8成,顯示科技業超時加班工作情形嚴重,且雇主寧願不提供出勤紀錄表被罰6萬,也比給付員工加班費來的划算。然而,此次勞動檢查,僅抽檢30家公司,勞委會應持續擴大檢查,並針對罰責過低難以產生嚇阻作用進行檢討。

(4) 投票日為指定假日:勞委會過去已將投票日指定為具投票權之勞工休假日,原排定出勤且有投票權的勞工應放假一天,工資照給;雇主如依規定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給付其加班費。但事實上仍有許多勞工被要求於投票日出勤上班,且並未給予加班費,顯然宣導不夠,勞委會應多加宣導,以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5) 派遣勞工權益保障:行政機關大量使用派遣人力,至使非典型僱用勞工大量增加,其中勞工權益保障亦出現漏洞,日前發生板橋地檢署外包之派遣承包商跑掉,16名派遣勞工今年10月的薪資未發,由於16名派遣勞工已在板檢工作多年,過去亦是由板檢面試,每年轉換派遣公司方式僱用,該等派遣勞工擔心若不持續提供勞務,將影響明年被續聘的資格,因此仍持續前往板檢工作。據了解該等派遣勞工至今仍持續被欠薪,勞退也未提撥,此外,自五月起該派遣公司就未替其繳交勞健保費。勞委會應針對使用派遣人力最大量的要派單位—「政府」,研擬積極保障勞工之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