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30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衛生署)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1/03/30
11/3/30(三) 衛環委員會排定衛生署專案報告「署立醫院弊案」。黃淑英委員首先針對「黑心水晶體」事件,要求衛生署應立即撤銷廠商執照,且衛生署應徹查受害民眾人數極其健康狀況,另要求廠商提供受害民眾後續追蹤、醫療服務。此外,黃淑英委員亦針對醫療業務外包議題提出質詢,黃淑英委員表示:此次署立醫院弊案之所以會發生,肇因於署立醫院以「利益」為導向的結果。然許多署立醫院位處偏遠,服務的群體是固定的,但衛生署卻以「績效」來論功行賞,導致署立醫院要成立「健檢中心」、「睡眠治療中心」或引進一些根本不必要的高單價醫療器材,醫院本身沒有能力經營、操作,自然只好委外,不但產生了讓人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也誘發了許多不必要的檢查與醫療處置,間接浪費健保資源。再者,衛生署雖已明訂「醫療機構業務外包作業指引」,但用字遣詞卻含糊不清,應立即改善,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