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4(一) 黃淑英委員於衛環委員會,針對核能電廠安全與能源相關議題,質詢環保署及原能委員會, 黃淑英委員表示,原委會對外表示,國內核能電廠一直都有將耐海嘯納入考慮,目前核電廠廠址最低處之海拔高度皆較預估最高海潮高度高約2~4公尺。但是,此次日本大地震引發的海嘯,高度最高有20公尺,顯然高於這個標準。再者,在耐震度上,核一廠是0.3g,核二、核三、核四則是0.4g,而日本自2007年新潟地震之後已將耐震度提升至1.0g。而2006年恆春地震發現核三廠附近有斷層,但原委會至今未進行耐震度的補強,而面對天災規模與傷害屢創紀錄,原能會亦應針對此一情況,積極提升核電廠的安全係數。此外,「能源發展政策綱領評估說明書」正在環保署進行政策影響評估,目前戰備能源是存儲油料,鑑於此次日本地震的經驗,建議應改以較安定的燃媒取代。此外,日本大地震、海嘯引發煉油廠大火,整個石化園區幾乎陷入火海,然而台灣石化業的環境影響評估並未將大地震與海嘯的等天然災害納入思考。而台塑六輕則是建立於填海造陸的土地上,此次東京迪士尼樂園因大地震而土壤液化,非常值得引以為鑑。黃淑英委員要求環保署應將天然災害的因素納入石化業,特別是正在環評中的國光石化的環境影響評估中,原能會應仔細評估核能電廠的安全以及核電廠附近的海底斷層,以確保國民安全。此外,核四亦不應僅是為慶祝建國100年輕率商轉!
本次委員會另通過黃淑英委員與其他委員之共同提案,提案內容如下:
a. 日本311強震造成福島第一核電廠輻射外釋,惟臺灣目前對核能發電廠的耐震度設計,是以核能發電廠耐震度0.4G的數據,對外宣稱可以抵抗規模7至8級的強震,所有電廠都是依據舊的地震經驗、土壤地質等資料來設計。面對現在地震強度愈來愈強、愈來愈淺層、地殼環境的變化愈來愈劇烈,顯現國內電廠的耐震及耐海嘯設計及安全評估已無法應付,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臺灣電力公司應立即提高核能發電廠防震係數,強化結構安全,並對所有的電廠重做耐震度測驗,提高核災應變措施,擴大撤離範圍。
b. 鑑於日本此次大地震引發福島核能發電廠事故,造成輻射外釋,引起各界對核能發電廠耐震係數之重新檢視。目前福島一廠一號機、三號機接連發生爆炸,疑有爐心熔融,而以一號機為例,即是電廠全黑、備用電力失效、爐心緊急冷卻裝置失效之三重失效的結果。日本地質條件與臺灣相當類似,且日本的核安防災技術又比臺灣進步,目前臺灣核四的設計爐心緊急冷卻裝置、控制室皆位於地下室,於辛樂克颱風期間即已淹水,若貿然依原計畫於建國百年倉促商轉,將造成不可回復之後果。爰要求核四立即暫時停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與臺灣電力公司重新針對現有核一、二、三、四核電廠總體檢,並將核四的防震係數提高至耐9級地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