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6(三) 黃淑英委員於衛環委員會針對核能議題質詢消保會陳冲主任委員如下:
A. 媒體報導因為日本海嘯,民間囤積日貨、日貨漲價之行為,消保會應有所作為,不應讓不肖人士藉機發災難財。
B. 此次日本海嘯及核災事件,目前各國都在檢討核能政策,反觀我國主管機關不思檢討,對於各界質疑之核電廠安全問題,主管機關僅回應符合國際標準,然符合國際標準僅能因應六、七級地震,此次日本地震已達九級,行政院應檢討核四廠之設計是否能因應當前災害的檢討,同時應由獨立工作小組、引進國際組織如IAEA協助進行核電廠安全總體檢。
C. 核四未按計畫施工、擅自變更設計等問題,已有民眾檢舉,主管單位應進行徹查。
D. 台電表示若發生災害將以民眾安全為主,會進行棄廠,然棄廠時之負責留守之名單,應包含台電總經理、原能會主委。
E. 因職務需要,有記者、救援隊、觀察員等前去災區採訪、工作,卻均無防護設備,政府應協助宣導,要求業主必須注意這些工作人員的安全,若無相關設備,則不應派員採訪。
F. 本次委員會另通過淑英與其他之共同提案如下:
a. 核四興建過程中,弊端叢生,從任意修改設計規格、降低電廠安全規範到偷工減料,屢遭環團及社會大眾質疑。不但監察院提出糾正,連審計部日前亦指出台電去年違法自行變更設計高達800多項,工程品質及核能安全堪憂。長期以來,核四興建之爭議以造成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此次日本核災,台電及原能會的態度及發言更讓人民失去信心,並引發恐慌。爰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工作小組,進行核四總體檢。此調查應具專業性、透明公開及國際參與(納入國際原能總署IAEA及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等專家、機構及環團),以保障台灣人民免於核災風險。
b. 日本發生九級大地震引發複合型災難,導致全球面臨嚴重核安危機,台灣地質與日本條件相當,但工程、管理品質不如日本,加上原能會已承認,核四外海不到三十公理處發現海底活火山,核四廠有面臨近海海嘯危機,國人時時刻刻面臨核能安全潛在威脅。台電長期屢遭媒體揭露工程瑕疵,根據台電內部員工檢舉,核四設計重大瑕疵,竟將主控室、爐心緊急冷卻系統、主要機電設備設置於地下室,台電公司宣稱核四設計可耐七級地震,若遭此次日本九級地震,主控室、爐心緊急冷卻系統、主要機電設備恐先遭震垮、坍塌,或遭海嘯淹沒,將導致核能電廠處於全面癱瘓狀態,屆時連比照日本即時引進海水停止爐心運轉的機會都沒有。為確保核四運轉後,國人安全萬無一失,要求台電更改設計,比照核一、核二、核三廠,將主控室、爐心緊急冷卻系統、主要機電設備設置於地面。
c. 日本福島核能電廠發生事故造成放射性污染事件,為協助由日本返台民眾確定其是否遭受污染,原能會於今年3月15日起於松山、桃園及小港機場等地設置門框偵測器,陸續提供自日本入境旅客自願性的輻射偵測服務,難謂非當。惟自日本返國之國民及自日本出發入境台灣之各國旅客,對於核能相關專業知識明顯不足,無法自我判斷是否遭受輻射污染之衣物、行李、隨身物品亦有可能在入境台灣後,造成國內環境有輻射污染之風險。請消保會督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自3月11日發生日本福島核能電廠意外事故後,入境台灣的國人及外籍旅客,應強制辦理輻射偵測,並通知入境但未接受輻射偵測者,至國內各級核災應變醫院接受輻射污染檢查,以維護國家環境安全,避免國人遭受輻射污染之風險,並確保全體國民之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