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8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 (勞委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1/09/28
11/9/28(三)衛環委員會排定勞委會業務報告,黃淑英委員提出以下質詢:
(1) 行政中立:針對勞委會發佈新聞稿,批評蔡英文總統候選人提出之勞工政見「了無新意」,淑英表示:過去對在野黨政見有意見,都是由競選總部或立委出面反駁,行政機關可以針對目前的政策進行說明澄清,但不應提出情緒性的價值批判,否則為何從未見勞委會批評國民黨總統提出的633勞工政見跳票問題,勞委會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儼然已變成金溥聰主導的競選總部行政支部。
(2) 家庭照顧假:針對馬總統日前公開高調承諾,將修法讓勞工比照公務人員有5天全薪家庭照顧假,最後卻限縮為「有薪颱風兒童照顧假」。回歸到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家庭照顧假之立法意旨,即是為因應家庭成員因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而有親自照顧的需求,得有7天的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的需求絕非僅發生在颱風「停課不停班」時才有,例如在SARS、H1N1疫情發生期間,兒童被要求自我隔離,甚至是腸病毒流行時,學校因疫情而宣布停班或停課等,父母都面臨家庭照顧的問題。此外,所謂家庭成員也並非只有12歲以下的兒童,目前家庭對老人照顧的負擔日趨沈重。然而,目前政策僅解決颱風的兒童照顧問題,看不出政策邏輯,顯然只是為了替總統或台北市長臉書、留言版被灌爆來擦屁股。
(3) 職業災害勞工保障:有關目前遭職業傷病的勞工,一旦經由勞委會認定為職業病後,依照勞基法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雇主應負賠償責任(包括醫藥費用、損害賠償等),然而,實務上發現,職災勞工向雇主求償時,往往困難重重。且勞工即使提出訴訟,也因訴訟曠日廢時,重病者恐難以等待漫長訴訟過程。因此,要求勞委會應提出更積極的方式,協助勞工處理相關求償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