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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9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衛生署預算)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1/10/19

10/19(三) 衛環委員會審查衛生署預算,黃淑英委員共提出7個主決議、5個刪減案以及18個凍結案。通過內容摘要如下:

(1)兩岸醫藥協議:要求衛生署需至衛環委員會報告。

(2)醫院設置標準:要求衛生署應於11月30日前公告,至遲應於102年1月1日實施。

(3)醫院評鑑:101年應邀集醫用者代表討論醫院評鑑事宜,並應於103年正式執行。

(4)國際醫療:101年所有從事國際醫療之醫院應納入管理。

(5)健保「住院護理品質提升」計畫:衛生署應將「護理人力人數」列為健保「住院護理品質提升」計畫衡量指標。

(6)呼吸器依賴病患權益:衛生署長應主動與內政部長協調經費編列相關事宜。

(7)長期照護:長期照護服務量縣市不均情形應予檢討,並提出弭平城鄉差距之具體策略。

(8)愛滋治療費用:疾管局應提出編列足額愛滋病醫療費用之改善計畫,並提出本年度治療費用未足額編列之因應方案。

(9)器官移植:衛生署應於12月14日前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器官捐贈登錄中心關於確保登錄資料正確性、協助相關醫院完備捐贈移植作業程序及整併器官勸募小組計畫等規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