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0 黃淑英委員質詢內容(子女奉養父母法)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10
11/10(四)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定審議委員提案之「子女奉養父母法」,會中黃淑英委員質詢指出:有關子女扶養父母義務之相關規定,已有民法扶養義務及刑法遺棄罪之規定,並有老人福利法規範對老人之照顧服務及保護等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以補強民法、刑法規定之不足。再者,去年1月新增民法第1118條之1,讓幼時曾受父、母親或其他扶養義務人遺棄、家暴、性侵等被害人,成年後得減輕,或免除對父母之扶養義務,此與「子女奉養父母法」法院得駁回「扶養命令」之申請要件不同,恐有競合問題。另立子女奉養父母法恐流於道德宣示、疊床架屋、並與現行法發生競合問題,「孝順」等此類道德概念,實不宜以專法規範。然委員會最後仍初審通過「子女奉養父母法」,但須交付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