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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及「學產基金」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11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411

主席:林正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15期 總號:3626 155頁~18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財政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審查教育部函送該部研擬「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及「學產基金」整併工作方式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73-175

發言內容: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委員輪番提出質詢,我發現周次長都很辛苦地抵擋,有一部分的說明可能連周次長自己也不太相信,所以口才便給的周次長終於詞窮了。平心而論,如果這個問題延宕經年,正如賴委員士葆所說,連立法院都做成決議,但是教育部仍然置之不理,教育部實在有點難辭其咎。我知道教育部可能是故意的,但是教育部的終極關懷的確放得很奇怪。這個問題的終極關懷應該是管理不善,而不是資金的缺乏。對於整個solution、解決方式,你們一直想著解散後資產要如何處理、會不會流失、可不可以留住資金,你們不覺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迴避方式嗎?有沒有本末倒置之疑呢?

具體來講,我上次已經談過,現在民眾最不滿的地方是這些資產被質疑管理不善,並不是這50億元孳息會流向哪裡、會不會流向不該去的地方,甚至組織重疊的問題。大家擔心的是,部分的學產土地是長年地空置的,根據95年度的資料,六十三點多公頃的黃金地段土地,價值高達97億元,卻遭到閒置,當然老百姓要跳腳了。

其次,教育部並未有效處理被占用的土地,有些土地被占用作為養雞、停車場、住家之用,甚至離譜到用作商業性用途,老百姓看到這種情形當然會不滿意。

第三,外界及一般學界不太能夠理解的是,使用的狀況竟然經界不明,高達178多公頃、也就是五分之一的土地鑑界不明,以後必起糾紛。一般老百姓對於自己的土地是非常計較的,教育部管有的土地怎麼可以容許178餘公頃的土地鑑界不明?對於教育部這種隨隨便便、不重視鑑界、欠缺管理的心態,大家不能接受。

第四,關於出租土地的資訊,如果出租率這麼低,一般人一定會想辦法,但是教育部對於網路等等應有的揭露管道卻非常不足,大家當然會認為教育部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第五,租金的比例偏低,一般老百姓也不能接受。

最後,欠租收不回,不光是土地被占用、找不回來,對於欠租,教育部也沒有能力收回,當然會被質疑。

我相信立法院不是那麼在乎究竟是由1個、2個或3個單位負責管理,而是雖然有很多單位負責,卻沒辦法做好工作,因而質疑可能是組織上疊床架屋,或業務範圍互相干涉,應該考慮予以整併,所以終極關懷應該回到管理不善的問題。請問次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周次長說明。

周次長燦德: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讓我有一吐苦水的機會,本人受部長指派負責督導這件事情大概有3年左右的時間。坦白講,3年前我一開始讓他們攤開資料以後,的確如同委員所說,我嚇了一跳。過去在臺灣省政府的時代,是由各縣市政府代管,但是各縣市政府並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所以包括五千二百多筆的土地、哪一筆土地在什麼地方等等,整體的資料其實是一團亂的。

在這3年之間,為了好好管理,我們必須先釐清這些財產、動產位在哪裡,所以我們首先清查五千多筆檔案,發現其中有很大的部分屬於農牧地,我相信從以前到現在很多管理人可能連腳都沒有踩過那些地方。我們先勘界、製作空照圖,把所有資料建置成有系統的檔案,我要求每一筆土地都可以透過電腦馬上找到它的所在位置。處理這五千多筆土地真是一個大工程,有些土地究竟位在什麼地方,我們真不知道。

接下來我們要進行第二階段的工作,也就是找出具有開發價值的土地,如同剛才委員提示的,很多土地具有開發價值,卻遭到多年閒置沒有處理。其實現在看到的資料都是這3、4年來我們逐筆慢慢製作出來的,然後出租出去,逐漸獲得一些收益。所以清理財產、建檔、建立管理制度等等工作,耗掉我們相當大的時間。

其次,管理委員會每3個月開1次會,該會的委員都是兼任,我也被指派兼任該會的委員。自從被指派督導該小組以後,我才有比較深入的了解,而其他委員則必須等到開會以後才比較清楚。

趙委員麗雲: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盡可能地讓次長暢所欲言,我認為你談出了問題的焦點。為什麼立法院決議要這些組織重新整併?你也知道,這根本做不到。這個問題經過歷史的糾結,絕非目前教育部或任何基金會的組織章程可以處理。剛才次長講的非常清楚,我覺得立法院做成的決議看起來表面是要整併,歸根結柢,終極關懷就是希望設立一個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的組織。所以我覺得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要跳開枝節,而從如何設立一個能真正處理問題的組織著手。

剛才有人問我會不會入閣,我要告訴各位,我會在這裡陪伴各位4年,把長年無法解決的問題盯到底,一步、一步解決掉,我覺得這比我坐任何位子重要。所以只要你們能夠提出解決方案,我一定全力支持。

現在教育部提出的方式,包括行政法人,剛才江委員義雄講的很清楚,行政法人沒有成功的案例,日本實施了二、三年也面臨很多困局。我知道你們有點推托、推諉,因為教育部內部也是人才濟濟,不是不曉得這些問題。即使你們把責任推給行政法人的立法問題,你們提出的3項建議也會讓老百姓看起來很生氣。

其實有很多替代方案可以處理解散後的資產,但外界也因此認為你們不認真,不過我很了解你們的困難之處。可是你們為什麼不把困難說出來呢?明明接了燙手山芋,而且已經把自己燙傷了還不肯丟出去,真的大可不必!

實話實說,現在已經政黨輪替了,那麼就讓一切明朗化,大家一起來面對問題。畢竟這不是你們的責任,大家都有責任一起解決問題。

剛才主任說要強化組織架構、充實人力,還要增進營運管理,並配套執法,但這些都是假設性的答案,你們自己也應該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也解決不了問題。我認為你們還是回去好好想想,看要如何面對問題。

坦言之,對於這個基金會的成立原因與歷史背景,大家都心知肚明,也都知道這是源於某些人的私心而因人設事成立的。不過無所謂,已經過去了,現在我們要做的是面對問題!為了這50億元,而使得幾千億幾百億的問題無法解決,相信這不是民眾所樂意見到的,大家也不吃這一套,尤其現在資訊如此充分,你們更要真正面對問題。

我相信教育部絕對有能力解決問題,尤其你們有豐富的實務經驗,也受了很多苦。雖然有很多人提出建議與建言,但我相信你們才明白問題所在,也一定能提得出更好的替代方案。

其實民間所提出的暫時解決方案也不錯,如在過渡期間使用一致性的租用標準,或者與地方政府聯合開發其使用功能等。過去你們曾逼得台中市政府花12億去解決圓形劇場問題,所以我相信現在也可以。

至於非法佔用問題要如何解決?是要讓民間討債公司處理?還是委託給中立者來管理,以使財務處理透明化,從而解決困局?

學界提出那麼多意見,相信其中一定有你們覺得具體且可行之處。問題在於,你們是不是真的務實且願意面對?這是兼任工作,我知道很辛苦,而你們工作也很忙,還得花時間想辦法解決困局,以致找不到時間去落實。

第九條提到捐助章程,不知道這樣處理會不會有困難?尤其現在職務交接、異動頻繁,要解聘或補聘董事,會不會有困難?如果有困難的話,請次長據實講,我們可以幫忙。

周次長燦德:任期保障是明文規定的,但如果有些職務異動是因為職務本身所產生的話,那還是需要調整。

其次,基金會一年開4次會,每開一次會領2,000元出席費,之外什麼都沒有。這還是基金會部分,管理委員是什麼都沒有的,也就是除了職務本身,我們一毛錢都沒領。

我是這兩個委員會的委員,一年只領8,000元。其實可以推辭的我都推辭了,我也好幾次說不要找我,所以我相信改組應該不會有問題。

趙委員麗雲:我是刻意給你時間澄清問題!因為外界普遍認為兼任職可以拿到好處,其實不是如此,反而有好多責任、好多問題要處理!所以我刻意給次長時間澄清,也希望你們能因此得到尊嚴,更能有勇氣面對問題,處理問題。

周次長燦德:謝謝趙委員,我非常同意趙委員的觀點,也會繼續努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