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422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16期 總號:3627 1頁~349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
議案代碼:279
案別:臨時提案非法律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十五、本院委員趙麗雲等19人,為樹立青年朋友實事求是的精神典範,謹建請行政院儘速更正官方網站相關訊息,並審酌將青年節回歸為國曆四月二十七日,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41
發言內容:
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7時10分)主席、各位委員。本院委員趙麗雲等19人,有鑑於國定假日—革命先烈紀念日,也是俗稱的青年節,所要表彰的原是熱血青年以肝腦塗地的決志,遂行對國家、社會起死回生的大愛,不惜拋頭顱、灑熱血,創建中華民國的立國精神,但近年來,由於政府刻意淡化處理的結果,連新聞局官方網站都有錯誤資訊。尤有甚者,青年節原指辛亥年的農曆三月二十九日,換算國曆應為四月二十七日,65年來卻積非成是。謹建請行政院儘速更正官方網站相關訊息,並審酌將青年節回歸為國曆四月二十七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四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等19人,有鑑於國定假日—革命先烈紀念日,也是俗稱的青年節,所要表彰的原是熱血青年以肝腦塗地的決志,遂行對國家、社會起死回生的大愛,不惜拋頭顱、灑熱血,創建中華民國的立國精神,但近年來,由於政府刻意淡化處理的結果,青年節幾乎已演變成為百貨公司的促銷時點而已,更令人遺憾的是,連新聞局官方網站有關年份、由來的資訊都錯誤連篇,沒有一個正確說法。尤有甚者,青年節原指辛亥年的農曆三月二十九日,換算國曆應為四月二十七日,65年來卻積非成是。為樹立青年朋友實事求是的精神典範,謹建請行政院儘速更正官方網站相關訊息,並審酌將青年節回歸為國曆四月二十七日。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每年在青年節來到的時刻,政府機關或社會團體都會舉行一些紀念活動,讓我們的青年們能夠緬懷這個節日所表彰的精神。但很遺憾的是,如今青年節不只是逐漸被社會遺忘,甚至對於三二九青年節的由來,不論是民間社會團體或政府機關提供的資訊,竟然也都沒有一致且正確的說法。
二、在「中華民國各界慶祝97年青年節系列活動」籌備會的網站資料上(http://xinghan.myweb.hinet.net/aboutyoung.htm),找到青年節由來的資料記載是:「民國前一年,也就是西元1910年,國父領導的第十次反清革命在廣州起義……於是在民國四十三年將三月二十九日明定為青年節,以玆紀念」。其中至少有兩個錯誤:第一,民國前一年應是1911年;第二,將三二九訂為青年節應是在民國三十三年。
三、青年朋友們從網路上找資料很方便,但網路資訊卻存在很多錯誤,因此,政府網站就應該具有正確的權威性。然而,由行政院新聞局提供資料及監製的「台灣節慶」網站資料上(http寫著廣州起義是在「民國前一年(西元一九一○年)」。
四、紀念青年節,除了緬懷三二九創建中華民國的革命先烈外,也該為青年朋友們樹立「實事求是」、「勇於改變」的典範,新聞局應該率先做起,儘速更新所有官方網站有關青年節的資訊。
此外,由於民國前一年廣州起義日是辛亥年的農曆三月二十九日,換算國曆則是四月二十七日,建請行政院審慎研究從明年開始,將青年節更正為國曆的四月二十七日。
提案人:趙麗雲
連署人:江義雄 鄭金玲 賴士葆 林正二 江玲君 廖婉汝 黃志雄 呂學樟 李嘉進 林建榮 劉盛良 簡東明 李復興 吳敦義 孫大千 林滄敏 楊仁福 邱鏡淳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