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423
主席:林正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22期 總號:3633 105頁~150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邀請教育部部長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江義就「原住民教育政策」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23-126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質詢。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本席拜讀了所有的工作報告後,本席很羨慕林副主任委員,本席第一次發現有2.08%的原住民族,在憲法與法律的層次,有這麼好的明文保障;因為,本席也是弱勢的客家民族,有跟你們一樣的困境,就是文化、語言的流失;所以,本席是一方面很羨慕你們,另一方面也替你們感到高興。
尤其看到你們的立法,是非常的先進;例如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就明定1.2%的教育預算,本席覺得你們很聰明;但是,在細讀你們的工作報告後,讓本席有所疑惑。請問,根據憲法與法律化為政策後進行到行政中,你認為有沒有偏離本來的原始美意?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答復。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原住民族的教育,根據現在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我們將其分成兩大板塊,一塊是關於原住民學生的一般教育,原民會負責的是原住民的民族教育,現在由於原住民地區大部分的學校以國民中小學為主,基於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有很多的問題,特別是原住民族基本法……
趙委員麗雲:你已經發現本席要提出的問題了,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這是兩大板塊,一個板塊是關於原住民學生的一般教育,另一個板塊是民族教育;但是,根據憲法的規定,是沒有這樣區分,憲法明白的規定是做各方面的努力,以保障民族教育權益,其終極的關懷就是發展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文化;所以,最大的痛苦與終極的關懷,最需要的就是民族教育文化。教育部卻這麼輕鬆的將這一半最辛苦的教育義務部分丟給你,請問,你分到多少資源?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兩個單位的協商是1.2%,原民會應該要編列將近11億餘元,要負責民族教育這一塊的資源。
趙委員麗雲:你認為對這些經費的使用,是否曾落實於你們本來的立法宗旨?你做到了傳統民族文化教育嗎?
林副主任委員江義:將近11億餘元的資源中,有一部分是為支援原住民電視台所使用的經費,有一大部分是作為原住民學生的獎助學金;除了高中的公費由教育部負擔外,絕大部分是用在學生,最後希望使用在原住民文化方面。
趙委員麗雲:你終於說了良心話,其實你還是被欺負的;本席認為這些經費不論是用在學費或課輔時數、獎學金的獎助,甚至於是機會的保障,這些都是教育部本來應該做的事情,也是一般教育的內容。
在教育部列的9大項工作中,包括系所設置、研究獎助、課程教材與工具書的編審,難道不是本來的教育工作內容與教育部該有的法定職掌嗎?你們卻是再三的把應該做的事情再做,還吹牛已經有將近30億元的預算花在這裡;但是,本席認為這9項工作,只有第4項體育教育對於運動人才教育及辦理社會教育中有一些語文教育部分回歸到憲法的規定,是我們的民族特性,尊重了我們的意願,讓我們發展民族教育文化。其實憲法所謂民族教育有清楚的規定,你們的民族教育法第四條第三項或是第十四條也有清楚的界定,民族教育文化不是我們可以自行解釋的。
今天我們把國民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資訊教育或出國的公費留學,都這樣開支,認為這是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文化,難道你不會覺得奇怪嗎?為什麼不去抗議呢?本席要為你們叫屈。
本席請教周次長,何謂「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
主席:請教育部周次長答復。
周次長燦德: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基本上,是要維護原住民傳統的語言、文化、風俗、生活習慣等。
趙委員麗雲:這不是你我可以解釋的,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一條就有清楚的規定立法宗旨,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之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之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以發展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文化,本席認為大家都看得懂中文;但是,大家在模糊之後都很痛苦的努力發展這9項工作,本席肯定各位的努力。
事實上,不是當初立法有問題,就是執行有偏差,本席是站在你們這邊,本席站在你們這邊是由於修憲人士是抄襲了外國的制度;因為,外國原住民的確是要以民族教育文化為 priority(第一優先),但是,本席可能跟你們的想法一樣,說不定我們都是錯誤的,我們今天看到的原住民主要問題並不在這裡,我們在智庫研究了8年,結論是今天原住民族面臨很多的困境,大概不出4個範圍,第1個問題就是競爭力不足,來自他們的社經地位沒有影響力;第2個問題還是跟教育有關,就是職業的競爭能力不足,所以,他們不能夠適應現代化的社會,在離鄉背景後,對於整個產業文化,他們無法融入,造成他們的高失業率;第3個問題就是文化傳承的斷層,這不是用哪個力量就可以解決,根據本席的經驗是跟客家人一樣,我們也是語文流失,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尊嚴,本席曾教管委員碧玲每日一句客家話,我們這個民族在主流社會被邊緣化後,卻不敢清楚的說自己是原住民族或客家人,而變成了隱形人,衍變成了文化的斷層;第4是健康的問題,這9大工作計畫中,哪1部分是針對第3部分,讓他們獲得尊嚴或是健康?他們的平均壽命竟然只有55歲,而漢人卻是將近80歲,他們的慢性病、意外傷亡如此嚴重時,為什麼整個的工作計畫,偏離了機關的法益,不能夠落實立法宗旨的保障?
在這4大問題中,對於前面2個問題,我們讀的是教育方面,也曾拚命的努力,認為這9大工作計畫很重要,本席認為當初立法的人沒有體會到今天原住民在台灣的困境,而抄襲了其他國家原住民的需求,我們現在不敢檢討這部分。
本席在肯定你們這9項工作之外,還有2個問題跟你請教,首先是社區學院為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植,而有多元的課程,本席認為是否可將健康教育作為最大的重點?因為,這樣可防治他們的慢性病與意外的傷亡,尤其是來自他們的生活習慣與對健康的誤解,所以,將來在社區學院的主要課程中,可不可以落實健康教育,你有什麼看法?
周次長燦德:我非常的同意,事實上,我過去在擔任社教司司長時,我們對社區大學的教育補助中,其中提了一個案子;雖然,我們非常尊重各社區大學在地的自主性,政府既然給予一些補助,但是,也要看到我們民眾需求中的某一部分。
趙委員麗雲:本席期待你這種承諾,即真心關懷,讓他們有健康的身體,可以跟一般人有正常的壽命,來發揮他們的生命力。
其次,是關於體育運動,不是因為本席曾當體育司長或體委會主任委員;本席認為所有的教育都是框架在主流價值,昨天本席在國是論壇談飛魚文化,他們覺得本席為什麼會這麼想,因為我嘗試用他們的心來想,達悟人是以飛魚作為文化的主軸,當他們看到飛魚就想要抓來吃掉,但對他們而言,這是教育、生活與祭儀,也是達悟文化的一部分,更是達悟人教養男孩成為男人的一部分,而以我們的價值觀與他們的價值觀等於是在雞同鴨講。但是,我的絕對主流價值是,無論任何民族都像奧林匹克格言"Citius,Altius,Fortius",就是要有追求更高、更遠、更強的精神,這個框架對原住民、漢民族或任何民族都是一致的,本席認為,如果這方面能夠有所突破,應該是比較接近憲法的民族教育目標。
本席在上次特別請教簡司長,到底教育部要如何培育優秀的原住民學生?據本席所知,教育部自92年度開始規劃5年中程計畫,但現在該項計畫已經結束了。本席期待周次長能就該項計畫的運動項目及內容再行檢討,尤其,包含台東體育中學能夠回歸到體育學院10年一貫人才培養計畫。當初我們構想的台東體育中學,本席會勘校地有30公頃良田,我彷彿看到這塊土地在10年之後將會招到眾多的運動績優學生,從國中至高中再銜接4年制的體育大學,這項10年計畫從最擅長運動的原住民中打造一流的體育選手,許多優秀的下一代原住民選手可以發光、發亮,不要只有1960年的楊傳廣,也不要只有這幾位職棒選手,更不要只有籃壇明星錢薇娟或鄭志龍,我們期待教育部對於台東體育中學何去何從能有所堅持,強迫那些還沒有意願自行承擔國家競技能力提昇責任與死守著體育學術發展的體育大學能夠面對現實,希望教育部能夠好好的幫忙經營國立台東體育中學,這是本席有求於您,也期待我們能夠儘快看到成果,這也是大家會繼續關心的議題,所以本席在此拜託次長。好不好?
周次長燦德:不敢當!對於趙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作如下的答復:一、關於原住民運動人才培育5項計畫,我們今年度還會有六千多萬元,待計畫結束之後,我們會重新檢討,再繼續完成後續的工作。
趙委員麗雲:如果你們沒有建立完全公費的制度,就不會培育出好的選手;如果你們死守著中學法,就不會有好的師資,也用不起好教練,本席希望你們想到他們實際所面臨的困境來予以協助。好不好?
周次長燦德:二、有關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部分,委員特別關注的應該是互為主體性的概念,而不是以各級教育為核心概念來界定所謂的主流文化,對此,我們在將來各級教育施政中會特別注意。
三、在原住民地區設置社區大學,我們會開設相關的健康與保育方面的課程,最近教育部體育司正在做有關疾病健康防治教育希望透過3D電腦動畫的方式來實施,將來這部分會有很大的幫助。謝謝。
趙委員麗雲:非常感謝周次長的答復,我也會繼續關懷這項話題。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