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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長侯勝茂專案報告﹍檢討我國醫療資源分配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5/13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513

主席:鍾紹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30期 總號:3641 155頁~204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邀請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侯勝茂專案報告「檢討我國醫療資源分配」,並備質詢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82-184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質詢。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您的努力貢獻,聽說您有異動,我祝您鴻猶丕換、駿業宏開。

主席:請衛生署陳副署長答復。

陳副署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趙委員麗雲:憑良心講,這是你最後一次報告,但我卻有一點點失望,我覺得您大概忘了全國最高衛生主管機關的高度,我們不期待您對醫療資源分配的報告僅及於後端醫院、病床的分配,我們期待您能以更高的高度去想整體公共衛生、疾病防治、毒品及禁藥的管理、生活心態的改變、醫療資源困乏、不足或永遠不會滿足的問題,也許受時間所限,我們的確沒有看到您提出一貫、整體的報告,所以有一點點的失望。

就老百姓的心情來看,我知道這是你們不可能的任務,因為所謂的公共資料,人人都覺得我應該更多,所以從早上到現在,我聽到的都是負面的批評;其實,民眾要求的醫療資源,也不過是開源、節流、社會公義這三個原則而已,現在我各舉一個例子,讓你們思考看看,到底是民眾的苛求,還是還有很寬廣的改善空間。

開源方面,我們覺得你們不夠積極;節流方面,我們覺得你們不太有智慧;社會公義部分,我們覺得你們不夠細膩。開源方面,你們曾想過很聰明的點子,緊急醫療救護方面,你們修正醫療法,將消防署的資源整合進來,把到院前的急救整合起來以後,那邊的資源是他們負責的,但根據你們的統計數字,真正的存活率大幅成長,所以我覺得開源部分不應該只是消防署,應該再擴大到NPO、NGO。今天佛光山在第一時間捐了1,000萬給那邊救災,為什麼我們不能積極整合這些NPO、NGO?甚至法務部要毒品防制,教育部要衛生教育,體委會要健康體能照護,衛生署若能以最高衛生主管機構的高度,根據現有法律或修改現有法規,積極整合這些資源,會讓我們覺得你們確實積極地在開源。

節流方面當然更困難,我剛才表示你們在節流方面沒有智慧,現在舉一個例子說明,你們大概也能體會。3月間,中央健保局發函給所有醫院,告訴他們:今年門診額度,在戒菸方面要降到4成,請慎妥篩選個案。意思是說,今年至少有12萬人次失去戒菸的機會,這個作法雖然可以節省前端預防醫療經費,卻得花更多錢治療嚴重的肺癌,而形成醫療資源的浪費,並增加一些支出,本席才會質疑你們的智慧,對此,你們是不是可以再考慮一下?講到公平正義,醫改所認為你們把九成的資源給了大醫院,這是一種不公平,但我認為這是很難當家的。副署長一再解釋你們對偏遠地區和原住民有很多措施,但公平正義應該是全面性的,特別著重單一的部分就是排擠其他的,所以,是不是能以整個人口統計的角度去看公平正義?例如,人口的設計,包括社經階層、年齡、性別和地域,尤其經濟條件,能做一個整合,然後有本有據的告訴大家你們是這樣當家的,那麼,爭議可能會小一點。我舉個例,台北縣看起來是首善之區,是很有錢的地方,但是,29個鄉鎮區裡面有14個沒有婦產科診所,有17個鄉鎮市轄區沒有婦產科醫院,拜託,這一代女生還有隱私等觀念。在醫療分配上,即使有城鄉的考慮,但沒有顧慮性別的差異,我們還是覺得非常不公。所以,公平正義是否應該更細膩全盤?節流是否應該更有智慧去想?開源的部分是否應該更積極?

我上次講過一個主意,我認為這主意既開源、又節流,而且符合公平正義,那就是設定一定的誘因,讓民眾自我保健,一來杜絕浪費,二來是未來資源善用分配的契機。你是否覺得我的說法太高空?

陳副署長時中:委員上次指教健保局後,我也一再提過我完全贊成你的想法,我認為這是我們應該積極去做的事。我們應該積極去促進人民重視自己的健康,願意自我保健。衛生署有一句話:健康是權利,保健是義務。這是應該要做的,但是,怎麼去做?我覺得未來非做不可。

趙委員麗雲:我非常在乎你剛才講的「怎麼做」。去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來台演講,你知道嗎?

陳副署長時中:我有看過他的簡報。

趙委員麗雲:他說:沒有任何一個福利的模式是獨好,一定是有優點和缺點,重點在於怎麼設計提供正向誘因。我覺得這話值得我們去思考,正向誘因引導人的行為後,就會使公共制度變得有效率。

台北市在實施健康卡,但我很遺憾看到你們糾正他們,說他們違反醫療法第六十一條。他們真的違法嗎?

陳副署長時中:這要由醫事處就法規面來講,但精神面是非常好。在目前的法規上,若我們要朝向這條路來走,一點問題都沒有,只是細節面……

趙委員麗雲:我很高興聽到你這樣說,可惜你即將卸任,我希望你們其他同仁能放在心中。其實,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太多國家採取這種正面的作法,例如,紐西蘭和美國等國家採政府補助或賦稅減免方式,如果民眾自我保健,就可以列所得稅扣除額,有因誘逼他們去預防保健,減少資源浪費或資源不足的問題;但是,我們卻在阻礙。台北在市實施健康卡,我也一直鼓勵這些工作人員,他們從去年7月開始已經發出七萬五千多張,其中4萬張有累積計點。他們的累積計點來自何處?他們參加預防注射、聽健康講座、當保健志工、篩檢五大癌症都可以積點,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後,只不過是換健康服務,然後可以免費參加講座,最好的也不過是體檢而已,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違反醫療法。我給他們的idea是應該讓醫療院所降低掛號費,甚至應該和健保費掛鉤,也就是說,如果累積到一定的點數,今年就可用最低健保費率納保,我覺得這符合公平正義。他們自我負責,為什麼不能獎勵他們?他們減少看病或不需要看病,願意為自我健康而負責,你們為什麼要懲罰他們?我實在想不通。

我希望大家正視此事,今年有兩個人拿健康卡去做篩檢,結果發現了癌症。你們想想看,投資報酬率這麼好,若能擴大推動,能和健保費或就診的掛號費掛鉤,我相信誘因絕對夠,能讓大家自我保健,節省醫療資源,這是公義、開源和節流的措施。請問陳副署長看法如何?

陳副署長時中:我完全同意。我傾向透過全民運動的方式,讓全民動起來,更健康,不過和健保掛鉤的部分必須修法,我們曾經規劃相關……

趙委員麗雲:無論你在何處,我都希望你能支持。

陳副署長時中:如果我們今天的報告不足,我很抱歉,我們是要下台的人,姿勢要低,而上台的人……

趙委員麗雲:我期待下台的人姿勢要美麗。

陳副署長時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