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522
主席:林正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33期 總號:3644 402頁~444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預決算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7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通過決議:「凍結文化建設委員會『派員出國計畫』1,150萬元之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1億2,898萬3,000元,有鑑於文建會政策規劃粗陋,各地蚊子館林立,浪費公帑,且相關法規混亂,凍結預算5,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中「文化政策之評估及推動」1,460萬元之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四、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8億1,684萬2,000元之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五、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之「優質文化台灣計畫」編列6,000萬元,減列3,000萬元,餘數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項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強化產業環境發展計畫」之「研訂數位創意銀行服務機制」經費預算與「建構數位創意銀行管理與服務平台」所列預算項目性質高度重疊,有重複編列之嫌,且內容空洞;又同計畫下又有「建立創意元素數位庫」之經費預算,其設備、資源運用、功能與「數位創意銀行」高度重疊,因此,在未提出具體內容、預期效益前,將「建構數位創意銀行管理與服務平台」所編之513萬1,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3目「人文及文化傳播業務」第1節「文學歷史語文及文化傳播工作」中「文化傳播工作之研究與推廣」6,894萬7,000元之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3目「人文及文化傳播業務」第3節「博物館業務」中「博物館業務之推展」之「充實館藏,購置藏品」487萬6,000元之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3目「人文及文化傳播業務」第5節「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6,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第4目「社區營造業務」中之新增「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2億4,7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十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第4目「社區營造業務」之新增「『磐石行動—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4億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十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第4目「社區營造業務」有關新增「磐石行動—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中之「補助辦理民間文化館之升級計畫及地方文化空間功能整合與設備改善計畫」4,250萬元,減列750萬元,餘數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十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1節「視覺藝術之策劃與推動」新增「台灣生活美學運動計畫」1億5,000萬元,減列1,500萬元,餘數凍結三分之二,請安排報告案。十四、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3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中「表演藝術活動之推展」之「台灣表演藝術博覽會計畫」5,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十五、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5節「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業務」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2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十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文化資產管理業務」3億3,000萬元(含「新增中興新村再發展計畫」1億2,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十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文化資產管理業務」經費8億7,209萬9,000元,經查該項業務執行成效不彰,有浪費公帑之嫌,該項經費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十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文化資產管理業務」預算8億7,209萬9,000元,有鑑於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專業研究人員比例偏低,且文化資產保存業務執行諸多偏差,凍結預算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十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文化資產管理業務」之「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預算3億3,379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407-409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黃主委、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文化界的人對您是非常有期待的,我也期待您有比較長的任期能將文化工作推上軌道。稍後我們有一個接待外賓的活動,所以,我搶先發言並先敘明對這19項解凍案,我是支持的,特別跟主席報告,屆時我雖然不在場,但對於解凍案,我覺得新人新政,應該給予機會,所以,除非有追加減預算部分,稍後可以在討論時主動提出,否則,本席全盤支持您這個預算,但不表示我下次一定會支持您再送過來類似的預算。
我想藉由與您的對話來釐清您對文化政策、對政策目標的看法,可否請您用簡短的話來說,到目前為止,您覺得我國的文化政策是什麼?您覺得要達成的政策目標,用最簡單的話,您會怎麼回答?
主席:請文建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碧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趙委員。在馬總統的政見宣示中,對文化這個議題,曾特別提出我們要走向文化立國。所謂文化立國,就是應該要把文化當做能夠介入每一個國民的言行舉止與日常生活中,這也是文建會努力的目標,我們的工作希望能夠將文化……
趙委員麗雲:請您簡短說明您的文化願景?您希望達成的文化願景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碧端:文化是獨立在其他的因素之外,也就是說,它應該是超然的,符合全民的一種利益來發展,在我們工作運作上,希望能夠非常公平、公正地來推動我們的各項業務。
趙委員麗雲:本席就是要您這句話。的確,長期以來,有人認為所謂的願景,到底是誰的願景?所謂目標到底是哪些人的目標?是精英的,是平民的,是本土的,是國際的,是窮人的,是富人的,是少數主義的,還是主流社會的,我相信,你剛才講的公平,我是持以正面的,尤其你有這麼多館、所,一定可以在分工合作下促成,依我們來看,文化是非常非常困難的工作,我看到每次文化發展政策就是把扞格不入,甚至把完全背道而馳互相抵銷功效的東西放在一起,然後找出可行的途徑,既要顧及所謂少數,又要顧及多數的利益;要顧及古蹟的保存,又有振興國家產業發展的責任,要拚命賺錢,所以,你們稱為文化創意「產業」,?礞S要拚命花錢來做這些事情。但是,我相信以您過去的素養,應該有能力將這些看起來扞格不入彼此抵銷的目標,把它疏通清楚弄出一個路標圖,我期待不久的未來能有一個新局面的展示。
其實,你有沒有熟讀你們組織條例的機關法益?
黃主任委員碧端:我正在熟悉當中。
趙委員麗雲:所謂文化政策,我從這裡破題就是這與資源有關,今天我們談經費被凍結的解凍,下一次見面時,我們很可能為下一年度的預算,不敢講是「討價還價」;但是,大家都應該有一個依歸就是依法不依人,就是依你們的「組織條例」,最近幾年你們的做法與原定組織條例第一條有距離,跟組織條例第二條的法定職掌也是有距離的,我沒有說你們不能夠改這個條例,但如果所分配的預算跟你們的政策目標、職掌有距離,那麼,預算要被通過將會有很多障礙。今天您到這裡來談這19個解凍案,絕大部分都是因為這樣才被凍結。您有沒有弄清楚今天要解凍這19個案子的總金額是多少?
黃主任委員碧端:大概是十八億元左右。
趙委員麗雲:這十八億元中,單單3個目就占17億2,000萬元,即第2目、第4目與第7目。第2目是「文化創意產業」,在方才的報告中您多所保留。第4目「社區營造」保留3億5,000萬元,第7目「文化資產」合計有9億4,000萬元,當然包括你方才擔心我們可能會著墨很多的蚊子館。無論是被監察院或法務部移送的蚊子館中有很多是停車場與體育館,但是,的確也有一部分是文化蚊子館。當龍應台女士在媒體批露文化預算1毛3,認為所謂1.3%是一個委屈的數字,有很多人都在偷笑,因為你們會將33.3%的預算去蓋房子,就是用在「資本門」。事實上,經常門不得超過預算的三分之一,換言之,我認為文建工作最需要的是軟體資本門的支出,你們根本不足,為了滿足這個1.3%,甚至未來根據馬總統的白皮書要衝到4%,我特別提醒你們軟硬失調的問題非常嚴重,如果回顧過去近年來經常門跟資本門比重的劃分,這與技職教育一樣萎縮,已經由7:3到6:4,現在經常門與資本門的比率高達6比4,你們怎麼吞得下去,吃得下去?台灣人叫做「脹肚」,就是吃了沒有辦法消化。這麼明顯的軟硬失調,對於軟硬體的文化事業是非常不利。我的意思是,您今天送來的解凍案,我全數正面支持,但是,對您下年度送來的預算編列,如果不能照應機關法益,或者無法突破剛才說的,其實我講的這些內容都寫在你們所發布的2004文化白皮書中,我沒有多說一句,都是你們自己講的,在現行架構下,你們只好拚命地蓋房子,蓋了房子就會有經營管理的問題,也就會發生「蚊子館」的問題。因此,下一次您送來下年度的預算案,可能不會像今天這麼順利,如果沒有做大幅度的修正與突破經常門與資本門之間的比重,你們要用什麼方式去改變,向主計、經濟建設單位做溝通,讓他們了解所謂公共建設計畫在文化事業應有其特定的定義,我相信明年預算被凍結可能會再走一次老路。
請問,什麼叫文化創意產業?這涉及4億3,000萬元,你覺得,將來您繼續執行這4億3,000萬元解凍案會同前面的預算,真的能夠達成您心中認為文化創意應該有的績效目標嗎?
黃主任委員碧端:這當然是我們努力的一個方向,也希望能夠達到。基本上,這個方向也是近幾年世界文化大國大的一個大的工作項目,我們感覺台灣整體的創意與活力還是相當高,我們希望……
趙委員麗雲:我想請問,您心中的「文化創意產業」?提到產業就會連想到「產值」,文化大國如英國,基本上她們是雙軸,對於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分開進行,他們的文化產業結合非常優勢的博物館、歌劇表演與休閒購物,所以,他們賺的是外匯。除了有文化價值的輸出之外,還有外匯實利的收入。創意產業方面,亦復如此,他們的創意產業結合電影與流行音樂,尤其他們的時尚服裝,所向批靡,他們的創意產業不光只是文化價值的輸出,他們要的是外匯實利的輸入。請問你們現在舉辦的這13項創意產業中,哪1項做到後來有「不光是文化價值的輸出,還有外匯實利收入」,就你所知,你認為哪1項事業可以達成?
黃主任委員碧端:趙委員說的不錯,我們推動這項工作確實是一個高度的挑戰,我相信,我們要向國際做更大的開拓。近幾年來,有一個大型的國家計畫,還沒有充分被運用,就是國家數位典藏展,近來數位典藏展開始向國際進軍,我覺得數位典藏……
趙委員麗雲:你回去查看你們的預算書就會發現,過去創意產業的預算是4成,最近,96年度7成預算竟然用在「文化園區」,您認為,所謂文化園區能達成我們剛才的對話,文化創意產業這樣的方向目標嗎?最多的錢該用在文化園區?
黃主任委員碧端:這因為原來有一個規劃方向,我們也希望讓文化園區的功能更彰顯出來……
趙委員麗雲:歷來,文建會推動「閒置空間再運用計畫」,請問「閒置空間再運用計畫」與目前「文化園區」差別在哪裡?
黃主任委員碧端:閒置空間有一些因為地點比較偏遠……
趙委員麗雲:我知道,我不要讓你回答那麼多,因為您大概有一點詞窮,我相信,不是你的問題。這意思是,閒置空間的再運用絕對達不成你心中想要的文化創意,就是文化園區與文化創意產業跟閒置空間再運用計畫之間的理論邏輯並不通,如何在適當的預算之下,你們要做重新的運用,新人新政,我期許你做更大刀闊斧,會同你非常優秀的人才,好好再想出一些事業方向。包括社區總體營造、文化資產管理,尤其最近你們要從教育部移來很多社教館所,文建會該不該做這些雜七雜八的事情?文建會這樣做事情,對國家整體文化發展是正面還是負面的?如果你們將社教館所接收過來,勢必會影響到教育部的成人教育,相信主委應該很瞭解才對,因為您擔任過高教司司長。本席希望主委能夠透過新的角度重新思考這個問題,因為您應該沒有包袱才對,您應該多聽聽專業的意見,至少在文建會升格、改制以前,能夠呈現嶄新的面貌。本席更希望新送審的預算,能夠讓我們在審查時沒有太多的困擾,我期許您,也祝福您,謝謝。
黃主任委員碧端:謝謝趙委員的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