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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處理文建會預算解凍案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6/18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618

主席:林正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43期 總號:3654 409頁~46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第8次聯席會議

附加詞:附帶決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預決算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繼續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預算凍結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第3節「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中「表演藝術活動之推展」之「台灣表演藝術博覽會計畫」5,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二、繼續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文化資產業務」第2節「文化資產管理業務」預算8億7,209萬9,000元,有鑑於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專業研究人員比例偏低,且文化資產保存業務執行諸多偏差,凍結預算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415

決議:第一案及第二案准予動支,均提報院會。(P.411-419)

類別:預算

發言內容:

主席:文建會主委已經針對第十四案及第十八案說明完畢,請問各位,是否要發言?現在進行發言,每位委員發言3分鐘,按照舉手順序,首先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由於發言時間只有3分鐘,本席就不請主委說明。但是,我個人支持預算的解凍案,上次我是非常堅持反對,但是,黃主委發揮勇於任事的精神面對這些問題,對第十四案已經做了追減,第十八案也追減了有關中興新村再利用的計畫,總計追減了2億1,000萬元,對於其餘預算,本席贊成予以解凍。但是,本席在此要提出三個問題,希望文建會能做後續的研究。

第一,有關專業人員部分,本席希望有非常明確的計畫來做加強的聘任,讓我們能夠在下年度檢視專業人員進用的成果。

第二,有關軍法審判紀念園區的再利用計畫,我們看到其中有些計畫是比較唐突的,和這項計畫文化資產歷史建築的氣質並不一致,例如有供藝文團隊排練的場所,這在外界觀瞻來說,有點奇怪,希望你們在使用上面的計畫能有更精緻的考量。

第三,有關文化資產總管理處,聽起來是一個非常集中事權的單位,這個單位是依據文資法而設立,總攬文資的保存,所謂保存,一定包括登錄、調查及再利用,而且還要做展示、資訊、教育及人力的發展,具有研究、推廣及許多相關的全方位功能,我不認為這樣的總攬事權,對文建會來說,可以完成原定的計畫。尤其是人力的發展,國內現在光是相關科系就有500多個,如何整合這些學術界的力量一起來做?我覺得文建會除了要把手伸出去跟這些學術研究機構結合之外,也要慮及地方自治的問題,畢竟地方制度的精髓和我們現在想要採用的方式—把這些工作總攬於文建會—有所差距,本席是擔心所謂的一毛三,雖然增加到3%的實質文化預算,但很可能被這項業務排擠吃光,這對其他的文化事務是個妨害。因此,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到底應該做些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應做什麼事?都希望文建會能夠有一個面對現實的檢討。

以上淺見,提供文建會參考,但對預算解凍案,本席表示贊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