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1期
日期:970623
主席:江義雄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44期 總號:3655 205頁~23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1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邀請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216-219
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P.206-237)
類別:公共政策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質詢。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各位勞師動眾到本院備詢,僅向各位致敬,讓大家放下手邊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也表達歉意,希望我們的對話對各位有所幫助。
昨天星期天,我看到中研院報告的最後結語時不禁落淚,所謂「學術的傲慢」能在這份報告中看到你們真誠的、勇於擔當的說法,您說你們願意扛起學術報國的責任,為提昇國家的競爭力努力不懈,本席認為與過去感受中的中央研究院有一點距離,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改變。像您剛才講的,汶川的震災你們會站出來想體察民瘼;你們看到腸病毒肆虐,我看到院長第一時間站出來,表達將加速疫苗的研發;甚至這幾天報紙上還有你們的研究員投書,談到東海三國共同研發的問題,這點點滴滴讓我開始感覺,「中央」原來不是指距離民意的「遠」,原來中央可能只是講貼近決策的「近」,所以個人非常肯定,也願意盡全力支持你們提出來的規劃。但是,本席還是有些疑慮,我提出來向院長請教。
報告中提到學術研究競爭力的衡量指標,其中有一點是「對社會的影響力」,可是這部分提及的只有演講、白皮書的撰擬以及所謂的促成立法,請問院長有沒有覺得有更多更好的方法,可以善用中研院優良的人力,在台灣發揮更多的影響力?
主席:請中央研究院翁院長答復。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對,在詳細的內容中有提到,在人才的出路那一塊,就是在社會各階層服務的人才,他們做了什麼事情,對社會的貢獻是怎麼樣。
趙委員麗雲:是,我想類似這樣的投書,雖然對你們來講是大材小用,但是對於民間輿論的影響可說是setting agenda,你為我們設定一個比較正向的、一個撥亂反正的、一個激濁揚清的議題,雖然是用很淺顯的文字,但對民間會有很大的影響力。我覺得你們的社會影響力,可能可以用更普遍的一個方式讓我們看到,這樣會有助於本院對你們的支持。因為未來的政府改造運動,包括8、9月可能提出來的「政府再造」案,都是以所謂的「顧客滿意」為主軸,未來的政府事業是須讓顧客(民眾)滿意的,現在顧客離中央研究院稍遠了一點,最近中研院的表現使我們非常欣慰,但我們希望能加強。
第二個問題是直接回應你所提的幾個「關鍵因素」,你覺得是困局,但是本席認為,「錢」的問題小,你提出了5大問題,包括薪資結構、R&D的經費偏低,研究人員的行政負荷過重、研究人員的水準有待提升及國際人才任用的困難等,但是本席歸納之後發現,其實就是「人」跟「錢」兩方面的問題。
關於「錢」的問題,本席相信本院可以協助你解決,因為你要的只是「彈性」或「財源」,事實上,你已經有很重要的人事背書了。像最近的輿論,考試院長負責人事考銓,他握有這個權限,他贊成你提出來的「公、教、研」分途,所以在他就任之後,院長可以跟他講你們的困局,相信如果由考試院、立法院合作解決,應該會比較快一點。至於R&D的經費,總統已經答應過3%了,所以這個問題也不大,未來編列預算的時候,本院應該會給予正面的支持。
但是關於「人」的問題,本席覺得你有一點捨近求遠,不知道本席的感受正不正確,僅提供給你作參考。你提出3大問題,你們的行政資源人力不足,本席完全能夠體會,因為本席以前出掌國立編譯館時,被「蓋房子」這件事情弄得快瘋了,之前劉翠溶副院長來報告你們興建人文社會中心、中庭擴建、植微所溫室的工程,她覺得你們缺乏這方面專才,本席完全能夠體會,本席也很贊成你們必須充實這方面的人力,但是你們有沒有覺得你們的業務太過擴張呢?根據組織條例,你們只有3大任務。
翁院長啟惠:對。
趙委員麗雲:但是你們在報告裡面指出,你們還要經營「園區」,而且面積有25公頃之大,你覺得你們的人力可以適應這個生技園區的經營嗎?就算我們放寬了編制,你們有辦法嗎?其實本席要講的是,你們可能要先守住「本業」,103億看起來是很多錢,但是如果要用來買一個先進的科技,大概都還不夠。像王佑增院士提出「The Fore Sight Taiwan」,這令本席很擔心,因為你們要做germination,應該是早在1992年The Club of Rome就已提出來的一個主軸,不是一個新的東西,但是我們負擔不起,因為要透過實驗、要透過演化,把一些買來的新技術變成可靠的程序,使其具有市場競爭力,光是要買個新科技,103億根本就不夠。現在你們的總預算是103億,總員額是5,288人,看起來錢很多,所有的大專院校都很眼紅,所以你們要修「學位授予法」,本席要先預告阻力會非常大,因為他們認為你們的預算比他們多出10倍之遙,是一種不公平的競爭,你們的人力也是一般學校平均數的10倍,所以他們認為你們不應該成為他們的競爭者,這是一個common sense。
其實如果你把這些錢分配給已設的31個單位,每個單位還分不到3億,這五千多人分下去,每個單位還不到170人,所以你們到處都捉襟見肘。院長是不是應該回去想一想,你們是不是要劃分這麼多的單位,因為「全方位」就是沒有「焦點」,沒有焦點就是永遠不足,不管我們給你們多少錢,你們都還是不足。尤其是你們會發現每個議題都是評論者仁智互見,利害關係者各有立場,所以你當然很難去刪除,但是身為一個院長,最大的職責就是從這個亂局找出一個焦點,否則即便我們增加你們的預算,即便我們破除你們人事的障礙,你們依舊是不足的,以上提供你們參考。
你們提出要修正5個法律案,關於「組織法」,本席認為本來就是你們不合理地綁住自己,所以我們要幫忙你們通過並不困難。至於「公務員服務法」用人的彈性,銓敘部已有承諾,本席認為距離並不是太遠,尤其你們還有一把「尚方寶劍」,本席上次也提醒過你,我們國家有一個「科技基本法」,基本法跟一般法律的不同就是其等同於立憲,是一個guide-line,所以任何法規碰到它都要讓位,你們現在想要脫離公務員服務法,你們有沒有看到最近司法院吵得很兇,他們要設「法官法」,就是為了要對抗「公務員服務法」,本席認為,你們不一定要去修正它,因為茲事體大,但是可以制定一個特別的、只有你們自己適用的法,其實也不要用「聘用人員人事條例」,你們就是設一個像司法人員管理條例一樣關於科學技術人員的特別法,因為在法律的適用上,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新法優於舊法。本席拋出這個議題,你們要動看起來是很困難,其實你們另有alternatives可以用,因為你們回去看看,你們所有的困難,其實「基本法」都幫你們想過了。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我想我們可以把這些需要鬆綁的部分放在組織法裡面,組織法當然是要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的精神。
趙委員麗雲:是,也許「組織法」不足以對抗那些特定的法律,但是根據基本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政府對於其所進用且從事稀少性、危險性、重點研究項目或於特殊環境工作之科學技術人員,應優予待遇、提供保險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既然母法這樣規定,你們為什麼不訂呢?此外,第十七條給你們更多的權限,根據該條規定,為健全人才進用管道,得訂定公平、公開之資格審查方式,由政府機關或研究機構依其需要制定法律,所以應該可以制定法律來放寬公務人員任用限制,本來就有法源。本條還規定:「得採取必要措施,以加強人才交流」,這一條如果扣上第二十一條的國際合作,本來就可以設定特別的辦法來吸引國外人才。尤其是最後一項,也涉及你們在報告裡面所提到的延攬境外人才,關於其子女就學權益、保障相關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所以你可以去找鄭部長協助你們解決。科學園區為什麼當初會設雙語學校,不就是這樣來的嗎?
其實你們有很多的法源,過去你們沒有去想要如何完備法制來保障自己應有的權利,以推展你們應該能夠做的發展。你們有6個修法的需求,本席認為至少有4個法是OK的,但是要修「預算法」和「學位授予法」兩點之間的距離絕對不是直線,你可能要另謀他途,用新的特別法來解決,否則在立法院得到支持的程度應該不是很高。因為據本席瞭解,對於學位授予、預算的彈性流用,他們只有一句話,如果預算執行有困難,就是編列有困難,所以何不從編列去脫困而一定得在執行去脫困?因為如果你們一解套,很多其他單位都會跟進,的確會紊亂國家的行政,這是我們所擔憂的。
最後,本席要拋出一個議題,因為輿論非常在乎bio bank,這也是你很了解的一個領域。你們說它是基因資料庫,其實這部分仍有很多的疑慮,不只是這些人權團體提出來的—在你們的「審議委員會」裡面,太偏重醫、技人員,人文社會方面的意見,沒有充分放進來。自從140年前,孟代爾定律被提出來之後,遺傳學便大鳴大放,甚至引導醫學;但是它對人文社會來說,是很可怕的一種力量。不僅是透視上帝的力量,還是一種負面優生學的操作。
納粹黨為何要殺那600萬猶太人?日本人何以一直到1995年還不准精神病患生育?瑞典則是到1976年?中國大陸到現在淘汰的都是女嬰,就是因為有這些精進的技術。所以我們擔心的事情,超過個人主義、群已關係,可能是人與天地、萬物、倫理之間的疑慮。所以,請不要完全以科學來看待它。希望你們的審議委員會能讓很多有人文思維的人參與。1920年美國開始在20幾個州制定所謂的絕育法之後,1939年加州在一年之內,精神障礙者被迫絕育的人數是美國各州的總數。
所謂的優生學對人類過去歷史上所造成的傷害很大,本席認為Bio Bank的執行應該透過非常完整的規劃;你們做的先期規劃,是要抽血儲存;我們想到的,應該是更有人文思維,先做出各種可能性的規範,不是只有資料外洩的規範。本席知道你們也蒐集了一些道德規範,但是我們的疑慮還很深。因為院長的強項在這方面,希望能給老百姓更多淺顯易懂的說明。
翁院長啟惠: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人文、社會、倫理方面。
趙委員麗雲:你們在這方面參與的比例非常低,它的決策是讓我們害怕的。
翁院長啟惠:我們會加強。剛剛委員提到學位授予的問題,我們會做進一步的研究。其他修改法律方面……
趙委員麗雲:立新法可能比修舊法還容易,因為你有「尚方寶劍」。
翁委員啟惠:委員的意見很好。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