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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全民保健建請政府借鏡紐澳美等先進國家做法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04

會議別:院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104

主席: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59期 總號:3670 112頁~22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

議案代碼:104

案別:臨時提案非法律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四、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9人,建請政府借鏡紐西蘭、澳洲、美國等先進國家做法,設定正向誘因,同時制定具體健康指標,鼓勵民眾參與運動,自我保健,並准予達成目標者列舉所得稅健康扣除額,俾策勵民眾自我保健,節約國家醫療支出,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58-159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P.158-160)

發言內容:

主席:現在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趙委員麗雲說明提案旨趣。

趙委員麗雲:(13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9人,有鑑於國人主要死因多係與肥胖、體重過重,即身體質量指數(BMI)過高具高度相關之代謝慢性疾病,及心血管相關疾病,同時國內醫療支出用於矯治肥胖所引發疾病之比率也與日俱增,而身體活動又經科學證實確有助於降低心血管疾病及代謝慢性病之罹病率。爰籲請政府借鏡紐西蘭、澳洲、美國等先進國家做法,設定正向誘因,同時制定具體健康指標,鼓勵民眾參與運動,自我保健,並准予達成目標者列舉所得稅健康扣除額,例如:戒菸者BMI值低於25者、膽固醇低於200者,以及血壓介於140/90者,各項指標可分別扣抵250美元,俾策勵民眾自我保健,維持良好身心健康及生命品質,節約國家醫療支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四案:

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9人,有鑑於國人主要死因多係與肥胖、體重過重,即身體質量指數(BMI)過高具高度相關之代謝慢性疾病,及心血管相關疾病,同時國內醫療支出用於矯治肥胖所引發疾病之比率也與日俱增,而身體活動又經科學證實確有助於降低心血管疾病及代謝慢性病之罹病率。爰籲請政府借鏡紐西蘭、澳洲、美國等先進國家做法,設定正向誘因,同時制定具體健康指標,鼓勵民眾參與運動,自我保健,並准予達成目標者列舉所得稅健康扣除額,俾策勵民眾自我保健,維持良好身心健康及生命品質,節約國家醫療支出。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去(2007)年國人10大死因中,多項死因與三高(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或代謝慢性疾病有關。另據勞委會統計,國內每年判定為過勞死的勞工人數約為20-30人,其實際死因也多為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括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急性發作兩大類,可見罹患心血管相關疾病已成為國人主要死因;此可由肥胖與體重過重—身體質量指數(BMI)超過標準值者引發的代謝慢性病之全民健康照護總支出早已由2002年的162億元,攀升至2006年的216億元可見一斑。

二、國人因肥胖引發的相關疾病醫療占全民健康照護總支出為2.9%,雖低於美國的6%-10%,但已超越加拿大的2.4%、澳洲的2%。可見,台灣肥胖盛行率雖比西方國家低,然所耗費的醫療資源卻相去不遠,反映出肥胖所衍生出的疾病嚴重度更高;另外,過去研究亦發現,處於相同的體位的民眾,台灣人的肥胖疾病危險度比西方人高,質言之,台灣人的身體指數控制必須採取更嚴格的標準。

三、根據學者研究,多數慢性疾病均與身體活動的不足有高度相關,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運動醫學總會(FIMS)遂於1994年共同發表「為健康而運動(Exercise for health)」的聲明。另基於健身運動的推展的確有助於全民健康問題的紓解,以及國家醫療成本的節約等理念,紐西蘭國會日前推動減稅方案(Tax deductible),擬准許民眾參與健身運動俱樂部會費可扣抵所得稅,並制定具體指標作為民眾達成自我保健目標可列為扣除額之依據,例如:BMI值低於25者、不吸煙者、膽固醇低於200者,以及血壓介於140/90者,各項指標可分別扣抵250美元。

四、鑑於國內醫療支出多用於肥胖所引發的疾病之醫療,而身體活動確有助於降低體脂肪及心血管疾病的罹病率,為積極鼓勵民眾參與運動,政府允宜借鏡紐西蘭、美、澳等國做法,設定正向誘因,准予民眾將參與健身運動相關活動費用扣抵所得稅,並且制定具體指標作為民眾達成自我保健之目標值,俾免扣除額之實施發生浮濫或單據造假等情事,務實且落實鼓勵民眾自我保健,節約國家醫療支出。

提案人:趙麗雲

連署人:吳清池  盧嘉辰  王進士  黃淑英  陳 瑩  羅淑蕾  翁金珠  費鴻泰  羅明才  陳淑慧  江玲君  楊仁福  廖正井  徐少萍  黃義交  鄭汝芬  林明溱  李乙廷  侯彩鳳  廖國棟  簡東明  李明星  洪秀柱  劉盛良  陳根德  李嘉進  孔文吉  林建榮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