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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98年國立大學高中校務及社教機構作業基金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26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126

主席:江義雄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70期 總號:3681 331頁~414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預決算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教育部主管52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及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338-340

發言內容:

主席:首先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其實今天我不曉得怎麼開口,也不忍動問,今天審查的基金高達150個,光看這些案子,眼睛就快脫窗了。

據統計,目前共有52個大學校院、6個作業基金的社教館所,此時如果談個案,就太針對性了,但是我真的想要跟你探討一些根本上的問題,校、院長如果有意見,歡迎私下讓我多了解。

改成基金制度,你擔不擔心?雖然這些基金的規模很小,一百五十多個基金總經費才861億元,還不足以發放消費券,請問你擔不擔心這些基金的未來?

眾所周知,目前銀行如果倒閉、虧損、經營不善,政府會全額保障存款人的權益;如果校務基金虧損,是不是也要財務紓困?老師和學生的權益可否全保?有沒有這樣的機制?應該爭取吧!

據了解,現在連哈佛大學的基金都虧損了30%,加洲23個分校也將減收1萬個學生,而且要調漲學費,因為他們的基金已因金融風暴而嚴重虧損。根據OECD和世界銀行今天早上發表的報告,金融風暴方興未艾,還要蔓延好幾年。改成基金制度,會不會困住這些學校?依你個人的意見,你會選擇校務基金,還是回復公務基金?

主席:請教育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瑞城:主席、各位委員。我擔任政大校長時,覺得這個基金制度對大學是好的。

趙委員麗雲:還好李校長不是部長,否則他更講不出來,因為他有86.86億,但是台南護專只有1.68億,那麼大的區域,竟然只有1.68億。台大的募款能力非常強,除了校務基金外,還有9個基金會可以幫助募款,之前郭台銘就想捐給台大一筆龐大的金額,但現在簽約上有一點障礙,由於台大在學費上具有較大的彈性,所以台大沒有窮學生。本席認為,你們用同一套辦法輔導所有基金,是不公不義,台中中學的募款程度簡直不忍卒睹,但師大附中就很行,即使如此,今天報紙也報導師大附中因夜間不敢開燈,導致學生撞到排球網而喪失寶貴性命,將基金制度交給博學宏儒來做,你放心嗎?

鄭部長瑞城:據我了解,這些博學宏儒還是會在學校裡找比較專業的人來幫忙。

趙委員麗雲:這些社教館所都是我以前的同仁,海生館開幕8年以來,已經有1,500萬人次入場,門票收入相當可觀,但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自籌能力就很有限,兩者實難相提並論,但你們卻用同一套制度、同一個辦法,這樣對嗎?我把這個問號拋出去,就是希望部長深思,對自籌能力有這麼大岐異、預算規模有這麼大差異的基金,是不是能用同一套制度來對應他們?本席認為,你們應實施不同的分級制度,就像拳擊、跆拳必須分級、分類一樣。用不同的方式輔導,讓他們真的能成長,否則是強者愈強,弱者愈弱。台大是有能力自籌者,政大也不錯,台清交光是基金會這種小水庫就有十四個之多。看了你們對45個基金會提出5個措施,我很感動,所以我就不以這個為主題,但是你們真的要做,前途還是很辛苦的。

本席認為,你們要特別注意民法第四十四條,以免處理後這些錢全部歸地方政府所有。基金方面,應該要有一點時間彈性,好好地跟他們溝通,事實上,他們想要做的事情,和設置基金以後是完全一致的。根據基金條例第三條,設置校務基金之學校,一切收支都要納入這個基金,他們應該知道違法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我就暫且放下不問,但我真的覺得採用同一套制度是很不公不義的,而且會讓弱勢的學校永遠翻不了身。你們說3種基金的自籌能力都有成長,但那是平均數,在經濟如此蕭條的今天,山人可有妙計,讓這些必須自負盈虧的基金可以度過難關?

現在補助款年年增加,我相信今天一定有很多委員想要刪你們的預算,我則不忍心刪減,因為我自己在學校待過。但不知山人可有妙計協助他們脫困?

鄭部長瑞城:委員的觀點很好,常常能誘發我們去思考,基金有這樣一套一體適用的制度,在某些狀況下是否應該讓它更有彈性一點,我們會儘快思考。

趙委員麗雲:如果從為什麼設基金這個邏輯思考,你可能會有所啟發。中辦給了我們很多說帖,並指出設置基金有26項好處,你相信嗎?事實上,那是理論,是天上的月亮,請問你會不會踩斷腳邊的玫瑰花?歸根究柢來講,我們為何要設置基金?

鄭部長瑞城:高中那一塊和大學那一塊的意義不一樣,大學方面是希望大學比較能自我課責,讓他們的經費可以更彈性運用。

趙委員麗雲:感覺上,你似乎想讓這一百五十多個基金鬆綁,讓他們更有彈性,對不對?

鄭部長瑞城:嗯。

趙委員麗雲:如果鬆綁、彈性是你們的終極關懷,你們的理論基礎是什麼?所謂的鬆綁是在合理監督之下自給自主,是不是?所謂的彈性就是在合理、有效的監督下讓他們對資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對不對?如果不是為了追求效率,不是為了追求自立,對教育部的意義就不大了,對不對?如果你同意我的看法,就針對這三點進行檢視。我要你檢視,請你自己去想,如果做不到,恐怕是這個制度有問題。此外,他們一定要自立自主,不能只要自主而不自立,請問這150個基金中有幾個基金的自籌款可能超過補助款?

鄭部長瑞城:高中校務基金是和教育部合成一整塊,大學方面總共有54所學校。

趙委員麗雲:高中合起來投入175億,你們的自籌款會超過175億嗎?

鄭部長瑞城:在台灣這種情況下要期待任何學校……

趙委員麗雲:假設他不能自立自主,彈性效率也不錯,基金管理委員會曾經被分析績效良好,請你們舉例說明究竟是哪一個基金。從頭看到到尾,我發現每一個學校的基金都被批評效率不彰,如果沒有人及格,恐怕是根本的結構問題。

多數學校為了保本,把基金的錢拿去存定存,現在CPI物價指數已高於定存利率,所以錢愈存愈少,光是講這二點,你就知道所謂的彈性、效率根本是不可能的。既然自主自立不可能,彈性、效率也不可能,就要回到合理監督這一塊,你們對大專院校禮遇有加,所以那45個基金迄今仍無法合理處理。

又,請問預算為什麼分A版、B版、C版?你以為很方便,難道不怕監察院,本席則為你們擔心。自93年度開始,預算就分A、B、C版,但是我們看到的只是A版,在此情況之下,如何揭示B版、C版,讓資訊公開,變成你們的責任,請問教育部有辦法防杜流弊嗎?因為將來追究責任時,是會找你們的。監察院審計部94、96年都查到同一件事情,你們針對校務基金訂了8項所謂的自籌費用,第十條有個例外,竟然想要排除採購法,依我看,其中大有問題,你們要小心一點。現在自籌款第3項已經不放在A版,但是有些學校各自為政,將同一個收入切兩半,例如:宿舍的使用費列入A版,租金放入B版,這會違反很多會計原則,公然造成政府會計預算審議的一些特例,你要負全責。

另外,學雜費應該不是自籌款,但是你們自己又定了一個收支運用管理辦法,把它放在自籌款,依條例第十條,它又不能放在那裡,變成不列入公開帳的部分,你們游走於法律之間,監察院是磨刀霍霍,請你要小心。

鄭部長瑞城:好。

趙委員麗雲:主席站起來了,我沒有辦法繼續講下去,我只是希望啟發你去思考,如果現行基金制度讓大家怨聲載道,假設這個基金的好處是彈性、有效率、自立自主又是天方夜談,我們要這樣的基金做什麼?

鄭部長瑞城:我們會跟國立大學校院學會、協進會討論這個問題。

趙委員麗雲:我不忍刪減你們的預算,但是制度面要考慮到公益問題,因為最後受害的都是學生,你去查,自從設立基金以後,他們得到的待遇是否與日俱降,這是值得我們關懷的。

鄭部長瑞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