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203
主席:林正二
資料來源:公報:097卷072期 總號:3683二 285頁~34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法律案; 法律案
法編號:01765000 ; 02405000
法名稱:01765000 終身學習法,終生學習法
02405000:電影法
進度:委員會
提案機關:立法委員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審查本院委員林正二等16人擬具「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9人擬具「電影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吳敦義等41人擬具「電影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2次) P.304-308 ,P.344
決議:「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P.291-345)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管委員問的這個問題,其實已經揚揚沸沸,到底海角七號為何不能夠搶上賀歲檔?不管是簡體字幕版的說法,還是你剛剛講的檔期版本,甚至是有人猜測的政治因素等等,請新聞局林副局長設法把它講清楚。
主席:請新聞局林副局長說明。
林府局長清修:主席、各位委員。我昨天碰到負責兩岸協商的政府主管部門同仁,我特別問他們,他們確實有去了解,連國台辦都答不出來,所以他們也根本不曉得。
趙委員麗雲:對於百姓已經揚揚沸沸的問題,你們還在找主管兩岸事務層級的人在談?決策單位從來不動問嗎?
林副局長清修:有,我們有……
趙委員麗雲:你沒有立場嗎?沒有詢問過嗎?沒有直接管道可以問得到嗎?你不是託龍祥去洽談嗎?龍祥的說法怎麼跟你們不一致?為什麼不一致?
林副局長清修:龍祥是代理發行商,他今天早上跟我們講的,還是檔期問題。
趙委員麗雲:昨天跟今天早上又不太一樣?
林副局長清修:不太一樣,今天早上來的路上,我們特別打了個電話,沒有最新的進展。
趙委員麗雲:本席不是就這個個案跟你探討,只是希望貴局有所啟發。
林副局長清修:謝謝。
趙委員麗雲:昨天本席去參加考試院關院長中的就職典禮,他說什麼叫「官僚」?碰到問題不能解決就叫官僚,我不希望新聞局是如此的一個單位。已經是揚揚沸沸的問題,到立法院來還沒有辦法把話講清楚,所講的說法還跟民間有很大的差距,本席覺得這值得檢討,其實我真的希望你們認真思考的是,為什麼這部在電影史上的冠軍片無法如期登陸?你覺得真正的關鍵在哪裡?
林副局長清修:我根據發行商今天早上跟我講的……
趙委員麗雲:好,你現在又講到發行商了。
林副局長清修:對,因為他是直接跟大陸的片商洽談。
趙委員麗雲:OK,本席真的希望這不是一個個案,我已經講過很多次,台灣的電影低迷,外界批評只有兩個原因,就是政府扶植不力、產業結構複雜,如此而已,沒有其他的理由。
林副局長清修:我想過去半年來,新聞局協助我國影視業能夠外銷,我們做得相當的……
趙委員麗雲:你們只做前半段,對不對?下游就不是你們的事了。你們只是說有好的作品上片了,票房好了,OK這是我的工作結束,其實你去看看好萊塢成功的經驗,海外市場的開拓,娛樂事業尤其是家庭用品DVD、電視版權、遊戲智財權的交易,才是賺錢的標的,那個不是你們的工作嗎?
還是你們只要有好片、補助它上片、有人看了,自己就覺得好光榮、國片有起色了。然而你們去看看海角七號的對外授權金,可憐到不得了,雖然這次的票房在國內是比好萊塢大片還要高,你去查一查他的電影授權金,因為迫於千萬貸款的壓力,又缺乏專門人才,這是你們真的應該要培養的。
本席要點出來的,是你不要以為有好片出片就好了,上演就結束了,還不能忽視智財權交易的專業人才、以及團體的輔導與培育,總之這次你吃了大虧了,應該有所啟發吧?好不好?
林副局長清修:謝謝委員指教。
趙委員麗雲:那種人才的培養很重要的,否則國片拍得再好,沒有世界性的市場也枉然。
林副局長清修:昨天電影處處長已經跟……
趙委員麗雲:我談了又談,本席也跟你們電影處長座談過,他們要的不多,他們希望去大陸辦個影展,你們卻永遠去威尼斯。
林副局長清修:我們新聞局也想協助他進軍奧斯卡,希望他報名奧斯卡影展,新聞局駐外單位及國內單位都會全力配合。
趙委員麗雲:對於使用同樣語言的地方,為什麼你們不去做影展、不去推銷?有些可以透過兩岸平台解決的問題,比如說現在我們的電影還算是外片,相信中國不願意把我們當外片吧?總是可以使用一些新的名詞,突破所謂外片的限額,是不是?還有你們原本有10部互相交易的額度,到最近幾年都miss掉了,對不對?現在兩岸關係回春,難道國片不能搭上這個順風車?
林副局長清修:很佩服委員的意見,我們會朝這方面做努力。
趙委員麗雲:這是順風車啊,你們可以毫不費力就為國片取得一片新市場,想想看中國的市場有多大?
林副局長清修:我們會朝這方向努力。
趙委員麗雲:本席已經講第三次了,我希望不需要講第四次。此外,有個題外話,本席在報上看到,海角七號中的茂伯,常說我是國寶的新星,他說他沒有門票可以讓他的妻子女兒參加金馬獎,這是真的嗎?
林副局長清修:我們會儘量協助。
趙委員麗雲:金馬為誰奔馳?是為史亞平?還是為林副局長?為其他高官?還是應該為這些資優的、貢獻卓著的藝人?
林副局長清修:不是,我今天才聽到這個消息。
趙委員麗雲:你們不是第一次這個樣子,上次林委員也在場,本席都不忍卒睹金曲獎,你對於被提名人那種輕忽,對於政治人物、插科打諢的節目主持人,你們的差別待遇太大了,究竟誰是主角?
林副局長清修:委員,這些事情會馬上請處長去處理。
趙委員麗雲:如果你們不願意改善這種情況,本席以後肯定要刪這部分的預算,金馬獎、金曲獎幾千萬元的編列,到底是為誰榮耀?為誰奔馳?
林副局長清修:沒問題,我們馬上去處理這些事情。
趙委員麗雲:以務實的立場來看,你們這一次對兩個修法的意見,為什麼會排斥單一窗口?
林副局長清修:其實是這樣子,在修正案還沒提出來之前,新聞局從今年6月開始,我們就在……
趙委員麗雲:我也任職過行政機關,任何單位都有所謂的服務窗口,但是跟單一窗口的理念是完全不同。
林副局長清修:就像剛才回答的一樣,沒有問題。
趙委員麗雲:單一窗口的理念,最早源自於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二,為促進觀光遊樂事業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針對重大投資案件,設置單一窗口,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辦理。以前我們在體育司要辦高爾夫球場,蓋了182個章還拿不到執照。
林副局長清修:這個沒問題。
趙委員麗雲:李前總統登輝先生親自出面罵人,才設置這個,所以它一定有其立法意旨。因此,你們所謂「我原來就有、原來的實施就是一個單一窗口的性質」、「單一窗口要有臨時編組」、甚至所謂「這是作用法不應該在電影法中去訂定」,顯然周參事、以及法制人員不夠強,沒有提供你這些案例,太多案例可參考。
根據我們的質詢,現在勞委會都在籌設單一窗口,單一窗口是讓工商的服務不必東跑西跑,它有4、5個法令,老百姓搞不清楚就投告無門,如何苦民之苦,希望你們新聞局儘快處理這部分,我不希望看到任何推託。
林副局長清修:沒有問題,我們新聞局部分,沒有問題。最主要還是在地方政府,我們會堅持住。
趙委員麗雲:另外,本席看到你們報告第4頁,我也是非常不中意,你要修電影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刪除第十一條,還說「樂觀其成」,因為它老早在90年11月14日時就應該配合去修正,為什麼這幾年你們還是怠慢了?
林副局長清修:跟委員再報告一下,其實這幾個月我們也邀請了各種公協會及業界表達意見,我們想要整體來修電影法,因為這個電影法的修正,只有兩條。
趙委員麗雲:我也很樂意聽到這樣,你們手上的法規也不是那麼多,全面檢視一下,該誰修的就要誰修,好不好?
林副局長清修:有,我們正在檢視,而且整個精神可能會改變。
趙委員麗雲:我不希望下次看到有所謂「樂觀其成」被動去修法的情況,這是很丟臉的情況。
林副局長清修:我們現在已經主動提了一些意見,也進行了一些公聽會,對整個電影法的精神,可能會有所改變。
趙委員麗雲:對於吳委員敦義等提出的投資減免辦法,你認為如何?本席看到你也是說敬表同意,當然我沒時間請教賦稅署的看法,其實你平心而論,這個投資辦法到底有沒有效?
林副局長清修:我坦白講,民間要投資,一定是看有利潤可期,他才會投資,過去3、4年前台灣的電影產業不行,但現在非常好,現在大家都有期望。
趙委員麗雲:我不跟你講這些高調,我講事情的實質,這個條例公布4年,總共有4家投資5個片子,到現在為止符合這個條件,只有一部中華的「詭絲」,而且他沒有提出申請,為什麼?你要弄清楚,我們的賦稅署教我們有盈餘才有繳稅、有繳稅才有抵稅的問題,所以這東西是聊勝於無,但是我們為什麼支持,原因也跟副局長一樣,我們樂觀其成。
林副局長清修:當前剛好是時機。
趙委員麗雲:我不敢說是時機,我沒有你那麼樂觀。
林副局長清修:至少他們說是機會。
趙委員麗雲:要苦民所苦。
林副局長清修:剛才我也報告過了,因為我們……
趙委員麗雲:景氣差,大家只是心情感受好一點而已,實質並沒有,然你們就此甘休嗎?不要只樂觀其成。
林副局長清修:我剛才特別報告,我們非常佩服。
趙委員麗雲:本席希望你們不要只是同意,以為東西擺在那裡就好,我們希望有實質的措施,好嗎?
林副局長清修:是。
趙委員麗雲:如何讓國片市場起死回生,就如你一再強調,這是非常好的時機,我希望能夠看到不同的做法,好嗎?
林副局長清修:是。
趙委員麗雲:呂次長,您認同林召委正二的提案版本嗎?
主席:請教育部呂次長說明。
呂次長木琳: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認為終身學習法的確是該修法的時候了,我們認同其中部分的精神,但是部分詞及定義,我們認為應該廣徵各方意見。
趙委員麗雲:我細讀您的報告,你講的很隱晦也確實有些疑慮,但是你認同部分理念非常好,也符合聯合國1972年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發表佛爾報告(Fanre Report),還有1996年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發表《學習—內在的財富》的基本精神,我看到你們已經著手修訂。就我所知,你們已訂明年一月將辦理終身學習的研討會,我們希望你們善納雅言,在一年內修訂完成,我相信主席也一定能夠接受你們所做的事情。基本上,他之所以會提出修正版本,目的就是催促,他之所以高調處理,那是他的理想,而且這個理想符合國際趨勢。在可行的範圍內,本席期待教育部修訂,但是也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沒有列在報告書裡的帶薪學習制度,這項政策的主管機關不是教育部而是研考會,但是研考會最近也正著手擬定修法,所以你們一定要同步把相關子法環環相扣在一起,好嗎?
呂次長木琳:好。
趙委員麗雲:本席提出幾項疑義供你們參考,尤其是關於國民基本權利部分,我國憲法第七至二十二條並未提到,所以我們規範在社教司,認為是社會教育的一環,但是如果細讀聯合國的報告,其核心領域第一就是每位國民都有學習的權利,如果你們要突破這一條,我希望能夠訂定基本法,畢竟基本法的位階比較高,不會規範在終身教育法,基本法就可以成為憲法的增修,那麼你們就可以脫困。
呂次長木琳:目前憲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是基本權利。
趙委員麗雲:假如你們研討後認為應該突破,你們應往基本法的方向推動。其次,本席認為統籌財源非常重要,如果真的修為基本法,你們應該同步考量財源問題。第二個疑慮是非正規教育,聽起來是有negative的感覺,所以林委員希望修定為終身學習,如果從聯合國國際life long learning而言,其立法意旨是包含學校教育,所以的確是兩難,一難是negative、另一難是confuse,是否有更適當的名詞,我期待你們有所想法。第三,學位學程和學分學習時數,社會上似乎尚無共識,可否建構完整的評鑑制度?如果可以保證品質才去實施,可能目前有疑義,事後會有流弊。最後一點,原住民部落社大主管機關增列教育部,可能要和原住民教育法同步考量,不要相互扞格,以上幾項意見,併同林委員的版本,我期待你們誠心考慮。
呂次長木琳:我們會盡量朝這個方向努力。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由於本項修正動議是由召委提出,且有洪委員秀柱連署,本席當然勉予同意。但本席要聲明的是,如同本席方才在質詢時對新聞局所說的,針對下游分支非常複雜的事業,未來政府的服務是一處投案、全程服務,這是世界性的趨勢,也是我國為民服務的主流,因此建請新聞局未來在全面修訂電影法時,務必考慮仿照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二的意旨,建立這樣的機制,以協助電影事業更順暢的執行,謝謝。
主席:謝謝趙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