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2期
日期:971224
主席:江義雄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04期 總號:3690一 135頁~178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法律案; 法律案
法編號:01725000 ; 01715000
法名稱:01725000 國民體育法,體育法
01715000 職業學校法
進度:委員會
提案機關:立法委員
會議及提案內容:一、併案審查委員黃志雄等21人、委員賴清德等3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志雄等22人擬具「職業學校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47-149
決議 另定期繼續審查。(P.136-178)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賦稅署吳副署長,今天副署長是一夫當關萬夫莫敵,全場只有你們反對國民體育法第十二條條文的修正。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吳副署長說明。
吳副署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財政部天生就不是討喜的角色。
趙委員麗雲:我不要你討喜,只要你答復幾個問題,你知道運動產業也可以是金雞母嗎?
吳副署長自心:對!
趙委員麗雲:你大概不熟悉,我跟你稍微回顧一下,它是18世紀從英國的馬術俱樂部發展而來,我們今天看到在美國發揚光大,包括在我們這裡紅得不得了的NBA等四大聯盟,四大聯盟一年的產值是2,130億美元,我們為何斯人獨憔悴?剛才戴主任委員說我們負成長百分之三十幾,讓我們的職棒沒辦法持續的經營,孰令致之,何以致之,財政部沒有過失嗎?
吳副署長自心:我可以回答嗎?
趙委員麗雲:我不用你回答,本席希望你去想;因為,你今天沒辦法翻你們部裡的意見;但是,我們國內不是沒有這些商機,本席希望你將此訊息帶回去。
剛才鄭委員說的自行車行銷全球,你是否知道全世界運動鞋100雙中有12雙是我們製造的嗎?再者,我們的當紅產業,以碳纖維所製作的racquet,以前是光男,現在是鐳凱,全世界排名前10名的網球運動選手中,有7個是用我們的網球拍,我們真的沒有商機嗎?
本席認為我們的運動產業是有商機可以變成金雞母,你們讓它今天落魄至此,還不加以扶植,你們於心何忍,不只是運動鞋,我們生產賽車用的頭盔一頂2萬元,是世界第一,我們不是沒有商機;但是,孰令致之,何以致之,本席希望你們回去想一想,今天你們苦苦相逼,本席讀了你們的報告後,向你們吐槽一下,例如你們說這個修正會嚴重影響營業稅制度正常運作,造成政府稅收損失,你知道損失有多大嗎?是大得不得了,每年36萬。
體委會創會至今,本席調出所有比賽資料來看,總共是37個項目,跟你們稅務有關的,撞球是第一名,要繳的稅是233萬;第二名是棒球要繳七十五萬七千多,籃球四十六萬多,合計355萬,除以10年,是每年稅收36萬,本席認為是不符你們的稅收成本,你們的稅務行政絕對超過這36萬,卻苦苦相逼,不知道你們的算術是怎麼樣計算,本席認為你們是虧大了。
10年來這幾個比賽,可以課稅的是只有37個項目,3個協會總共募了區區的7,425萬,扣掉廠租、機票、選手的膳宿、裁判、場地相關的運作,他們都是虧本,今天對撞球協會苦苦相逼,體委會可站出來證明曾補助他們多少?因為,當初是8大行業要逃警察的,政府對他們的輔助是很少,今天他們得到的金牌,尤其在亞運幾乎是冠軍,世界盃我們迭創佳績,都是他們協會自己賺錢養的。
你們為了233萬而加倍罰他們,現在還上訴中,要他們賠467萬,讓該協會面臨破產解散,是情何以堪!你們在報告書想得很好,即無替代財源則不宜免稅;本席就估且不論你們最近為有錢人的遺贈稅減掉多少錢?銀行的營業稅從5%減到現在是百分之多少?是零對不對?銀行可以減稅,體育事業卻不可以減稅。
你們為什麼在82年6月時跟文建會會銜頒布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的辦法,獨獨體育不可以,一定要找到替代財源呢?本席認為是說不過去,重文輕武在歷史上是對國家很大的損傷,南宋的偏安,在歷史上可看到國無可用之兵,這是國家的危機,你去看舉世運動強權,就是政治強權,不管是美國、俄國、德國甚至於日本,他們是劃等號的。
因為,你們苦苦相逼,本席要對自己抗議,由於我是創會的主任委員,國民體育法第十條條文規定「各機關、團體及企業機構,應加強推動員工之體育休閒活動;員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你可知截至目前為止,政府的「應」,有沒有人受罰?有沒有哪個公司行號因為五百人以上,沒有設輔導員而被罰?本席認為是zero,所以,本席沒有連署這個案子,我知道連署是(奇檬子)而已,是否重要呢?我要說是重要,對體育界來說,很需要政府的支持。
本席知道你今天無法回答,因為,你的書面寫得很清楚了,我也當過科員、司長、處長,本席不讓你為難,所以,不要你回答,但是,那個象徵意義對體育、對衡諸歷史、衡諸未來產業的更新發展,是意義非凡,希望你回去不要為了一年收區區的36萬,讓體育界失望,我不要你回答,是為了保護你。
現在請教吳次長,本席的最後一句是要罵體委會,我一直要求學文化藝術獎助制定租稅優惠專章,並有明確罰則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本席已經等了將近一年了,你們再不提出來,本席就要自己提出了;吳次長對今天的修法很擔心,本席也很擔心,因為,我以前在國立編譯館任職,知道他們可以少印教科書幾十本,多到幾千本,資源的城鄉差距幾乎是天壤之別,加上現在地方的教育風氣有別,以及政黨有對決的情勢,有些執政團隊如果地方化後,的確帶來學生權益的損害,本席看到你們也開始尊重地方decentralization的理念,也就是要鬆綁來尊重各地方的需求,所以,本席贊成你們的版本。
但是,本席必須要譴責的是,你們的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開了半年,為什麼拿不出牛肉來,讓我們得以遵循呢?到底職校將來是免學費、免考試嗎?職校發展是中央還是地方的權責?你們拿不出主意來,我們是盲人瞎馬的閉著眼睛支持你們,是心虛的。
北北基的小型聯招看起來是勢在必行,你們連話都講不清楚,主張都提不出來,我們要幫都幫不上忙,地方的反映是很劇烈,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儘快跟北北基弄清楚適法性如何,教育部到底如何自處;其實你們提出的報告書也有矛盾之處,本席必須指明,你說如果這麼修正,各地方高中職入學方案不一,會增加學生升學壓力,影響學生權益,如果這是真的,高中就不會嗎?你沒有隨修高級中學法第三條,就跟這一樣的問題,對不對?你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你如果不擔心高中升學與就學的權益,是說不過去的。
另外,在你的報告書第二頁講現行運作良好,全國各高中職入學方式執行多年,本席也知道這10年,還是我最尊敬的長輩林部長清江任內的手筆;但是,如果真的沒有爭議,為何在媒體看到都是地方與中央為了升學制度有爭議呢?為什麼有22位委員連署要提案修這個法?本席希望教育部去思考,其實是你們沒辦法提出整體的方案。
就如同我們在禮拜一審查專科學校法,為什麼我們會予以擱置;因為,我們不知道整個技職教育的改革發展方向,到底是往大學傾斜,或是真的有技職體系;所以,我們每個人修法時都很心虛,這樣是陷我們於不義,本席希望能夠馬上提出技職教育改革發展方案,讓我們瞭解高職到底是要免學費或跟哪個部分結合,再者,整體升學制度的審議部分,既然是答應馬總統設了委員會,就要提出方案,甚至於應該解決北北基的小型聯招爭議。
因此,本席認為落實地方自治的方向,其實他們講到哪裡都是贏的,大家都應該支持黃委員的提案,本席也連署;但是,我不敢堅持是怕造成弱勢地方或黨派意識之爭,損及學生的權益,你們如果不能夠早點提出這些方案,日後會有不斷的困擾與爭議,我沒有時間讓你回答,由於本席知道您今天也是頂替周次長前來,本席希望你們早點提出整體的方案,我們不願意為難常任文官,我就不要你回答,那兩個方案如果在3個月內不能夠提出來,本席一定會有後續的動作,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