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409
主席:潘維剛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21期 總號:3707 301頁~335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法律案
法編號:01834000
法名稱:01834000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犯罪被害人補償法
進度:委員會
提案機關:行政院 ; 立法委員
會議及提案內容: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4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321-323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部長在百忙之中還親自來為這個法案……
主席:請法務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清峰: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的職責,謝謝委員。。
趙委員麗雲:我看到您的努力,相當「感心」。本席可否再問一次,貴部的英文名稱為何?
王部長清峰:Ministry of Justice。
趙委員麗雲:這次講得很大聲了,上一次對話時,對象不是您,您的前任不敢講出來,相信他的心裡是有感受的。對於這次的修法,本席的確是很「感心」。今天看到主流媒體的頭版頭條,我們的馬總統親上火線,談的是除弊,但是,你們也沒有忘掉你們也有興利,始終還是在為弱勢人權的伸張而努力。這方面的掌聲可能稍微寂寥一點,基本上犯罪受害人是社會上被輕忽、遺忘的一群,但你們沒有忘了他們。
王部長清峰:是。
趙委員麗雲:所以,即使本席趕得氣吁吁,還是要趕回來為你們喝采。
王部長清峰:謝謝委員。
趙委員麗雲:當然,對於相關條文,雖然我稍有點不滿,但本席是全力支持。因為司法院提的四項建議都很具參考價值,相信召委在處理時自有定奪。但是,本席要解釋為什麼本席對這八條條文還是稍有不滿意。過去我長期主張我們是否有可能像日本在95年4月1日所發布的基本法,即以憲法的amendment(修正案)位階來統合。您也知道,過去這部分是跨部會的,包括社會福利、警政、教育、衛生署、貴部等,看起來是相重疊,但很容易因為通報的問題而被遺漏;法規部分,也跨了好幾個法規,像少年福利照顧法、你們也有你們的法規等。所以,當時本席是建議,既然這麼分歧,如果能夠有一個類似日本的作法,用基本法的位階來整合跨部會的資源及不同的法規會比較美滿,但是,我發現你們也很用心,你們在第三十條用準用的方式,來擴張我們過去關懷的一些部分,像校園霸凌,你們把少年兒童部分也加進來準用;我們擔心human trafficking,你們也把人口販運犯罪被害人加進來;還有,我們一再關切的家暴問題,你們也一併準用在內,甚至於連外勞、外配也在其中。本席認為你們是很用心,當然,準用是一種立法的技巧、方便的法門,但是,只要用得通,雖不滿意,本席是可以接受,至少你們的腳步已經走得比大家還快,我相信很少部會會這麼做。我想無論識者或不識者,大家知道你們的努力,應該是會很「感心」。
王部長清峰:謝謝。
趙委員麗雲:因此,對於這個法案的修正,本席是特別趕來尊崇的。但是,本席比較擔心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假設此修正案通過,在組織、預算、執法人員的熱心上,有沒有配套措施能夠趕上去?
王部長清峰:向委員報告,我們現在設有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每個縣市都設有分會。
趙委員麗雲:我知道,已經10年了。妳知道從88年開始至今他們的補償金使用、保護人數嗎?
王部長清峰:我知道,我們總共提供14項服務,截至去年底,總共提供23萬5,909人次的服務。
趙委員麗雲:妳覺得這個數字除以年數,算是正常的嗎?
王部長清峰:因為現行法律是針對重傷、死亡被害人及其遺屬的服務,當然,我們自己又擴大了像委員方才提到的像性侵、家暴等被害人的保護服務工作,過去10年來,我們支付了11億1,815萬的補償費。
趙委員麗雲:如果把這個數字再除以人數,妳會發現一個人是補償二十九萬餘元。
王部長清峰:因為每個個案的狀況不一樣。
趙委員麗雲:從整個統計數字來看,我是可以擔心這個問題的。以組織為例,現在政府當然是在推動組織再造,你們部內、局、處、署也會有所調整。你們現有的11局處分科辦事,至少是55個單位,真正對於被害人保護的業務的專責單位只有一個科,其他像更生保護、甚至有國際交流活動、其他受刑人、犯罪嫌疑人、觀護部分去掉之後,你們的人力是非常匱乏的。
王部長清峰:因為我們有21個分會,有很多志工……
趙委員麗雲:我知道你們有很多志工,但是,它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部長應該也知道吧?所以,本席是查過這方面的資料,才會提出質疑。以預算而言,犯罪被害保護僅占你們法務部預算的0.27%,也只占中央政府總預算的0.0014%,總共才2,500萬左右而已。所以,本席才擔心,即使你們在法的部分擴張了準用對象,這都是立意甚佳,但問題是能否落實,首先,你們要在組織上落實,調整組織使其有這樣的職能可以發揮。其次,預算方面,我們馬上就可以檢視,看看新年度的預算能否趕上你們立法的好意,好意不會突然發生,也都是需要吃飯、人力、資源才會有的。此外,最重要的是執法的熱心。是否請妳加強宣導,趁這個機會說明,您為被害人保護協會21個分會的這些志工做了什麼來提升他們的士氣?
王部長清峰:我們經常去拜訪這些志工、一起去旅遊,給他們應有的鼓勵,我自己為了……
趙委員麗雲:不知道本席有沒有聽錯,妳是不是幫他們買保險?
王部長清峰:我們現在有幫他們買保險。
趙委員麗雲:所以,為善要讓人知,敲鑼打鼓讓他們的士氣更提高,妳做了這麼多好事情,都沒有聽妳提起,還要本席提醒?
王部長清峰:其實,我也要讓他們知道我與他們同在,所以,上任以後到過年之前的這段時間,我也陸續捐給總會、分會40萬元。
趙委員麗雲:我聽到的點點滴滴很多,但妳從來沒有公開說過。妳做這些善事,固然是為善不欲人知,但是,別人聽到的意義不同,他覺得自己受到鼓勵,因為做這種事的人,如果沒有熱心是做不好的。
王部長清峰:我自己做這個工作做了30年,我很清楚,需要有熱情、使命感。
趙委員麗雲:是、是,那是很特別的人格特質,非常寂寞、需要相互鼓勵,更需要一個可以互相倚靠的肩膀,如果他知道有這麼一個肩膀在,做死也甘願。
王部長清峰:謝謝委員的指教。
趙委員麗雲:所以,我真的希望妳加強宣導,我們知道你們一直有這個心,但是過去一直沒法落實績效,必有其緣故,所以,我們期待可以看到你們無論是在組織、預算、人員相關鼓勵上提出周全的配套來落實法益。本席原本要唸一段Reagan的名言來鼓勵、獎勵你們相關人員及幾位提案人的績效,但囿於時間的緣故,本席改變心意,唸一段文字給您聽聽看。這是本席收到的一封E-mail,內容如下:「菩薩委員,您好:請救救我們,幫我們伸張正義。我現在10歲,就讀國小四年級,我的媽媽沒有唸書,無辜、不知情,竟然繼承了外婆連帶保證的債務,她從沒有從外婆處得到任何一毛錢的財產繼承,但因為她不懂得法律,沒有辦理拋棄繼承,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銀行的債權用轉賣的方式給對方的資產管理公司,他們仗著法律,連本帶利強制執行地扣押了媽媽所有的存款,媽媽所有的錢都是爸爸一毛一分辛苦、一輩子節儉賺來的,存在媽媽的名下是要做為我跟弟弟兩人的教育生活費用,家中的財產一夕之間就全部沒有了,我的家庭陷入困境,我的父母瀕臨感情的破裂,我跟8歲的弟弟很愛這個家,很不想成為孤兒,但是我是小蝦米,我有可能對付大白鯊嗎?」
我知道您的債清條例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已經送到行政院,拜託部長,一樣是伸張人權,一樣是保護弱勢,一樣要落實貴部名為Minstry of Justice能名實相符的措施,希望部長應該加把勁,儘速送到本院來。請問部長,可不可以承諾呢?
王部長清峰:是,現在這個案子已經送到行政院,目前正在會各部會當中,請委員把這個個案給我們,我們馬上去瞭解,並會儘速提供協助。
趙委員麗雲:非常感謝。
王部長清峰:應該做的。
趙委員麗雲:加油!加油!為您喝采。
王部長清峰:感謝委員。
主席:針對限定繼承的問題,雖然趙麗雲委員唸的是一個個案,可是類似的案子卻非常之多。目前該案已經送到行政院,我們請法務部必須加快腳步,並能取得共識,儘速為民眾解決相關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