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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彭芸主委就「廣播電台之管理與檢討」專案報告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9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429

主席:曹爾忠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28期 總號:3714 463頁~520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彭芸針對「廣播電台之管理與檢討」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510-512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質詢。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最熱門的話題是H1N1,過去稱為豬流感,後來發現與豬無關,現在正名叫做新流感,請問NCC的參與有什麼防疫作為?

主席:請通傳會彭主任委員答復。

彭主任委員芸: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參與昨天行政院召開的協調會議,依衛管法與目前的法規,如果疫情有需要宣導或配合……

趙委員麗雲:是否有規劃徵用電視頻道?92年發生SARS疫情也有這樣做,目前推動的進展如何?

彭主任委員芸:有。昨天副組長參加會議後有向我報告,依現行法規可以用黃金時段,上次SARS就是用7至9點……

趙委員麗雲:本席這樣提醒是因為方才有委員指出NCC民調低落,有些委員說你們來4次的頻率太高,其實這跟你們的過慢有關,現在H1N1急如星火來得既凶且猛,你們要儘快作出動作,讓民眾能夠有更好的溝通,這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你們都這麼努力,且都是一時之選的人才,也是立委一票一票支持才通過的,現在之所以會有這些對你們不公道的觀感,本席有一個觀察,第一個是你們自己害自己的過慢,雖然我不知道慢的原因,但這值得探究。例如有些事情一再發生並且發生的時間很久,因為你們沒有及時處理,等到問題發作出來就會失控,如電信用戶年費價格不合理的問題,你們應該老早就知道,卻沒有看到你們主動站出來說,你們已經在注意了,你們當作沒有聽到,當業者召開記者發現出五百多萬戶權益受損,這把火就燒的很猛了,你們想滅都無法滅掉。

其次,針對今天的焦點是寬頻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其實這不是新問題,也不是去年旺旺集團入主三中之後才引發董監事的變更,自去年12月到現在,你們有拖延,沒有快速明確來規定程序。像非凡TV入主台視,自由時報申請綜合電台等,其實過去也有很多類似案件,看起來法規與程序都好像都還未定,所以,這個火燒起來,像今天有人拍桌子,我也覺得很難過,你們的動作是不是可以快一點,像現在地下電台弄到有一百多家,其實我對地下電台的看法沒有那麼負面,大家都認為地下電台讓台灣成為洗腎王國,當然由統計數字來看應該有關係,花費338億元健保費來洗腎,而且洗腎的年增率是64%,自民國2002年開始連續7年世界冠軍,所以,當然要找一些待罪羔羊,讓人想當然爾就是地下電台的問題。本席從人文方面做了一些study,我認為地下電台有某種程度特殊的人文思維,因為目前主流醫療體系對老年人有缺憾,病跟老是分開的,沒有將老人這個對象考慮在內。其實老年人不只有生病的問題;因為他們太閒,又很孤獨沒有互動的網路,他們又有一點錢,這些就是他們生活的特徵;有時候,地下電台就變成問安專線與居家關懷,他們跟人博感情與無形的人文傳遞也是一種衍生性需求,某種程度說不定是填補社會失去的方塊,所以我沒有那麼負面,但你們既成眾矢之的,為什麼在大眾反映之後還是沒辦法有明確的進展,導致你們始終無法適應外界的質疑?再來,針對最近讓主委很頭痛的「舒舒」、「瑤瑤」、「殺很大」,主委在此也做了答復,結果後續還是有人罵了一堆話,連王建壯都寫社論罵你們,anyway,本席建議NCC內部要好好檢視這方面的法規以及行政輔導的部分,看看該如何改善。

本席現在要談的是別人害你們的部分,而且NCC可能還真得對此想出一套辦法因應,否則就會永遠被人家害,我指的就是廣告的問題,方才委員的質詢大多是在罵廣告。其實不單地下電台有廣告,地上的也一樣在打廣告,本席最近看到一支名人見證的廣告,原本至少要分6次服用的感冒藥水,廣告叫你整瓶配熱開水一次灌下去,還說要「燒燒啊飲」。這也算是一個世界紀錄,不過大家都視若無睹,沒有人要算舊帳。但有見識的人一看就知道這不合理,請問罪名要算在誰的頭上?沒有人會想到衛生署、想到醫療單位,想到都是這一支藥廣!本席還看到一支更有趣的廣告,產品是「加味還少散」,這是在合法的電視頻道播出,並不是地下電台的廣告,廣告說用150顆的藥丸燉雞,吃了以後會馬上返老還童,結果吃過的人都去掛急診,但最後大家怪的是誰?怪的是NCC,妳知道嗎?所以你們是不是應該澈底去思考應該怎麼管理廣告?這在過去是由公平會在裁罰,消費者保護協會在處理,但是那都沒有用,譬如垃圾郵件,到最後還不是要由你們來管?連網路那些殺很大和打麻將的廣告都罵到你們頭上,既然NCC推不開責任,本席建議你們乾脆正面迎敵,把廣告的規管一次釐清,否則你們永遠會是受害者,民調永遠沒有起色,任何人一受害就會聯想到NCC,而你們就得不停的來此被質詢。請教主委,NCC應該對世界各國的廣告管理有過study、有過研究,妳認為他們目前廣告管理的型態對國內的現況有沒有什麼啟發?

彭主任委員芸:首先我要回應委員所講的前半部,因為NCC是一個委員會,所以它屬於合議制,而合議制的決議和個人做的決定在程序上面會有所不同;至於廣告的部分到底是創意比較重要,還是應該要考慮到其他因素,譬如上次討論「瑤瑤」……

趙委員麗雲:對於那種遊走於該與不該、可與不可的廣告我們暫時不談,但針對明明有假的廣告,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的規定,它有虛偽不實或是引人錯誤的廣告行為就是違法的。

彭主任委員芸:因為目前是公平會……

趙委員麗雲:對,目前是由公平會在罰,但問題是妳知不知道它的嚴重性?主委覺得廣告不實的問題嚴不嚴重?大家看到這種廣告一定會認為是NCC的責任,因為內

容應該是由你們在規管的。

彭主任委員芸:廣告這種東西,信的人就是信,我是從來不相信廣告。

趙委員麗雲:從數據來看是嚴重的,因為有很多人受害。公平會從創會到今年元月共處分3,024件,其中裁罰1,303件,就是有43%是廣告不實,大部分都是賣藥的。既然很多人受害,而且傷害很嚴重,他們吃了不該吃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大。世界各國對廣告的管理有三大類,我相信你們也做過研究,丹麥是由政府訂定廣告法令,等於把我們的公平法和消保法合在一起,這樣的國家很少,大部分國家跟我們一樣是散見於各法規、各機關,我算了一下,至少有六、七種法規,包括食品衛生營養管理法、藥師法、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有的還涉及中選會的相關法令、金融監理的問題等等。澳洲、德國、美國也是跟我們一樣,但是,他們民間的自律力量很強。

彭主任委員芸:是。

趙委員麗雲:我們等於是完全要求民間自律,有些國家是民間自定廣告管理的自律規範,例如加拿大,你們不妨看看。加拿大民間廣告標準協會自己定標準,自己進行預審,預審後還有一個申訴管道,這個力量大到可以影響立法。我們剛才講的代言、見證人的部分,在國內沒有被裁罰過,好多名人說減肥成功,他們代言瘦身、健康、醫療服務等,賺了很多錢,但都沒有人被罰過。我們有無可能立法讓他們承擔民、刑責?當然,你們沒有能力監管,但我們有消保單位、消基會、NGO、NPO或家長協會、媽媽愛心會等等,他們願意做這事情,這是我的具體建議。預審制可能有必要,規範要嚴格,但如果政府做不到,可以和民間團體合作,嚴格監督播放廣告的內容,我覺得可行性值得你們參考。現有的問題散見於各種不同的法規、單位,一旦發生問題,大家還是想到你們,所以,我很真誠的建議。國外很少發生法律的糾紛,就是因為他們有預審,有規範,對廣告不實,包括代言和見證人都有民、刑責。我覺得冤有頭、債有主,我也期待你們的努力能得到社會真正的肯定。只要廣告不實、不實廣告存在,NCC就會變成眾矢之的,所以,乾脆正面迎敵,想出一套機制來紓解這問題。

彭主任委員芸:謝謝!

趙委員麗雲:我期待你們下次在這方面有些進展,讓我們比較放心,不必替你們太著急。

彭主任委員芸:謝謝委員的指教。

趙委員麗雲:謝謝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