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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持外國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資格」公聽會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06

會議別:其他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06

主席:廖國棟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0期 總號:3716 167頁~193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持國外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資格」公聽會

議案代碼:001

案別:其他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舉行「持外國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資格」公聽會。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189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是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在場都是比較關心醫療問題的朋友,但是近期關於赴波蘭就讀醫學院的畢業生能否參加本國醫師考試的議題,本席的信箱幾乎每天都是被塞爆,因此我很願意來傾聽各位的意見,以便本席將來在文化委員會上,對於學歷認證的部分可以有所本,今日我們都有聽到各位的意見,在此本席特別肯定主席及提案的委員,能夠將此議題公開討論,理性的探討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探討的過程中也必然會有歧見,所謂的歧見是指各位即使不滿意,但仍能接受的一些原則,我們提出來做整合,本席提出下列4點原則性的觀察,看各位的看法為何,我們稍候可以繼續的探討。

首先,我認為大家都同意醫師的品質,醫師品質是至上的,在品管的部分,我們要進行把關,這是終極的關懷,沒有人可以對此做太多的扭曲。其次是公平的合理,也就是不能單一的歧視,不能因為得到波蘭的學位就遭受歧視,得到美國的學位就不被歧視。再者是必須要依法行政,無論如何做任何的變革,都應該落實到到醫師法及學歷認證的規則上,對此衛生署的官員都很清楚,否則日後將會有層出不窮的問題。

第四是到底該不該溯及既往。大家都同意公義原則,也就是健康權維護的重要性一定大於信賴保護原則,從這個角度來看,就不是開門和關門的問題,本席建議應該打造一把鑰匙,讓大家都打得開,亦即行政機關要打造對的鑰匙,開門的人也要一點耐心,既可以打開門,又可以不違反品管、公平、依法行政等精神。

基本上,本席支持今天衛生署在報告書中提出的幾項政策,意即從任何學校畢業,都要經過實習過程,以本地學校的實習過程為例,可以同時進行學歷的甄試或認證,經過這些認證過程,最後才能參加證照考試。只要透過這些過程,老百姓就會很安心。簡單地說,就是要有配套,第一,請儘速修法,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規定,自特定地區畢業者免經甄試等條文,都應該趕快修正。第二,教育部的行政命令應該及早提出學歷甄試標準,讓大家安心,好比由教育部打造的鑰匙,如果能打得開門,相信對紓解議題有很大的幫助。第三,大陸學歷的問題可能也要一併思考,如果同一套鑰匙、同一套標準,能夠打開波蘭學歷問題的門,應該也可以打開大陸學歷問題的門,不能特別歧視某一個地區的學歷。以上三點,敬請參考。

主席:謝謝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