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處理青輔會及文建會98年度預算解凍共十案_質詢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4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3期

日期:980514

主席:黃志雄

資料來源:公報:098卷033期 總號:3719 344頁~421頁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 001

案別 預決算案

會議及提案內容:二、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8年度預算凍結項目須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共十案。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396-399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議程所列十一個預算解凍案,共計凍結6億元的預算,額度相當高,惟本席並非任何一案的提案人,也沒有參與任何一案的連署,主要的考慮是對新人新政的支持,黃主委主掌文建會第一年的預算,我們理應給予支持,俾讓黃主委全力推動各項施政,特別是這其中還包括愛台12項建設中許多工作,我們當然更應該全力護持,不過,對其中頒發「台灣獎」的部分,本席存有諸多疑慮,除此之外,對今天議程所列各項預算解凍案,我都是站在支持的立場,為避免部分預算遭本會凍結一再重演,謹提出其中幾個關鍵問題擬就教於主委:

首先還是回到「台灣獎」的頒發,在主委提出書面報告的第35及36頁中,讓我們很清楚知道主委推動的目的與內容,但去年12月10日召開的諮詢會議,會中所邀請的七位人士,看起來確實都是國內藝文界有傑出成就的人士,惟經過諮詢所獲得的共識,居然將此獎項定位為「人類貢獻獎」,外界不明究裡這個獎項到底要獎什麼?根據主委的口頭報告,你們希望以核心價值做為頒發獎項的標準,但問題是由誰決定哪些是頒此獎項的核心價值,是馬總統、黃主委抑或七人小組所做的決定,就可以代表台灣的核心價值?

主席(黃委員志雄):請文建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碧端:主席、各位委員。台灣的核心價值存在於台灣社會各界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當中,雖然不是那麼明確,但大致上已有共識,包括愛好自由、崇尚民主、友善好客,並保存與發揚中華文化傳統,誠可謂華人世界中保存最好的,同時,國人也擁有豐富的創意與活力。

趙委員麗雲:照主委所說,愛好自由與民主、擁有豐富創意及保存文化傳統是辦理台灣獎的核心價值,那麼,你們評選出來全球優秀的人才就應該像八田與一、李登輝先生、蔣經國先生或王永慶先生。本席感到疑慮的是,由文建會主導這個獎的頒發,是否會造成族群對立與紛爭,抑或使族群融合,還是如主委在報告中所說:對外是台灣標竿的象徵,對內則促進台灣社會以人類宏大理想為懷的內在提昇?

黃主任委員碧端:委員提到的幾位人選中,其實,大部分已經喪失資格,譬如八田與一、蔣經國先生與王永慶先生都已經去世,所以,我們是不可能將他們列為被評選的對象,至於在世的傑出優秀人才,我們也會經過一道非常周詳的審查程序……

趙委員麗雲:我一直想給主委多一些時間說明,但事實上,主委似還不清楚究竟該怎麼評選,因為相關作業要點還未研擬完成,在此情況下,也許將來七位諮詢委員就獎項定位、辦理方式研討的結果與文建會的立場不同;本席認為,這個獎項頒發的獎金高達1,800萬元,將來也許一人獨得,也許有三人共同獲獎,如果以目前世界上文化類獎項觀之,這個獎項的頒發可以說是獨步全球,該當受世人矚目!不過,這是一項新的政策,本席認為宜慎不宜急,若因此而引發爭議或造成流弊,都非我們所樂見,所以,本席針對這部分有提案;因為文建會對如何評選雖然在內部已形成4點共識,但看起來難度相當高,不只是定位的問題,就連獎項的選擇上無論可信度或可行性,外界仍有疑慮。

我們認為馬先生不會這麼在乎其競選政見跳票是不可以的,本席剛從內政委員會的會場趕過來,委員會今天討論的議題是政府組織再造方案,事實上,行政院在推動政府組織的再造,已讓馬先生的政見跳了5張票,不僅文化觀光部沒有了,海洋部也不考慮放在部級的組織內,中央廉政委員會更是不見了,性別平等專責單位則是變成秘書長之下的一個處級單位,至於食品衛生安全委員會也已變成衛生署下轄的單位,甚至研考會江主委明確告訴我,馬先生不僅知道這件事,而且,馬總統也願意承受其政見跳票之重!本席提出這些訊息,就是要告訴主委,與其速而不達,不如好好推動台灣獎的計畫,尤其是你們將台灣獎定位為人類貢獻獎,並且是由文建會頒發,而評選的標準到底是根據誰訂定的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的訂定會不會引起更多的爭議?以及所謂對人類有貢獻究竟應如何衡量?難道你們要實地查證,抑或與國際組織連繫取得相關資訊,而國際組織又如何了解推薦的人選對台灣人到底有什麼貢獻?其間必然有認知上的落差,基於上述,請主委審慎為之。

本席認為,我們不急著解凍這項預算,免得整個文建會反而被這項預算趕著跑。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的是一些陳年舊案,我們也很欣慰主委能勇於面對這些問題,首先是有關文化創意園區的部分,相關預算被凍結五分之一,但事實上,其目標與績效的預估,尤其是5家育成中心的設置,你們對外聲稱有30個藝文團體進駐,文建會共補助780萬元,以華山園區為例,大概每隔兩、三天就舉辦一場活動,去年共舉辦163場活動,至於其他不論台中、花蓮、嘉義或台南等地的園區,一週頂多舉辦一、兩場,除軟硬體設施有進度之外,舉辦活動的績效則始終無法展現出來,使這項政策的推動猶如整修房屋只稍做一些裝飾性的修改而已,坦白說,這5家育成中心的場地如此之大,若一直無法展現具體成效,勢必變成一個笑話,因為照文建會對5家育成中心所補助780萬元來計算,目前共有30個藝文團體進駐,平均每個月你們得花22,000元幫他們維修房子,加上其他人力與物力的投入,請問主委,到現在為止究竟有何具體績效展現出來?又,你們要達到的目標為何?

黃主任委員碧端:目前在進度上的確比較緩慢,主要原因這些園區大部分都是屬於歷史建物,甚至有部分還被列為古蹟,所以,在維修的工作上需要耗費許多時間;再者,相關建築法規的突破困難度也很高,以華山園區來說,它是走得比較早的案例,但也是一直等到前兩個禮拜才拿到第一張營業執照,也就是說,整個運作的難度非常高,現今我們針對園區的營運已有一個比較全面性的計畫……

趙委員麗雲:但就目前進駐各園區或育成中心的商家或藝文團體,大家幾乎對營運績效的展現都不看好,當然,這也是長期累積下來的負面結果,不論如何,我們希望主委能從正面思考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做,才能使國內的文創產業開創一個全新的局面,更重要的是,明年我們不會再看到相關預算被凍結。

黃主任委員碧端:我們也這樣期望。

趙委員麗雲:另外,我也很擔心你們對演藝團隊分級補助的制度,請問主委,目前分三級制的邏輯為何?在今年你們對演藝團隊所提出的分級補助計畫中有列出4大類,並區分為三級,共有117件申請案,其中87個團隊獲獎,得獎的比率相當高。大家都知道,任何比賽的分級都有其邏輯,請問主委,你們對演藝團隊分級的邏輯為何?

黃主任委員碧端:事實上,最近幾年國內若干藝文團隊在國際間已受到高度的重視,包括雲門、表坊及漢唐樂府等等,所以,如果我們要推展文化外交,他們才真正是最有力的文化外交尖兵……

趙委員麗雲:你們分為卓越、發展、育成三級,望文生義,我們當然知道箇中內容,但在卓越級就有9人中選,補助金從2,300萬到600萬之間居然有將近4倍的差距;再看發展級,共有46個團體中選,但補助金從500萬到150萬之間的差距也有3倍之多;至於育成級,共有32個團體中選,補助金則是從200萬到100萬,之間有2倍的差距;整體補助金的架構顯然是一個左傾的鐘形邏輯,在此架構下,你們對國內藝文團隊的扶植究竟要朝哪個方向發展?事實上,分級制度必須考量藝文團隊的行政能力,包括考量其團隊的人數、立案的時間,以及整個團隊規模;其次,如何在多元文化中分散你常常掛在嘴上「補強不補弱」的培植方式,老實說,我們實在看不出你們在培養人才方面有建立任何模式,更奇怪的是,你們還加以分級,而且,各級之間壁壘分明,最明顯的事例就是今天會議主席黃志雄委員只好越過第一級參賽,還有獎補助的部分,級內差4倍,但各級之間的差距卻僅有100萬,譬如卓越級補助金從2,300萬到600萬之間有將近4倍的差距,再看它與發展級之間的差距,卻僅有100萬,這種分級制度不是讓人覺得很奇怪嗎?本席認為,分級制度的邏輯應該套住主委未來對整體藝文發展的理想,你希望未來國內藝文發展究是朝百花齊放的方向,還是像菲律賓一樣專注於舞蹈或某個項目的發展?從你們的分級制度,我們看不出有任何邏輯,似乎想讓每個藝文團體雨露均霑,這和你們補助地方縣市文化中心的邏輯一樣,就是以0.136億元平均補助給22個縣市,這種用平均數補助的方式,只會讓本席聯想到政治而非文化,可否請文建會補送相關資料給本席,俾讓我們了解你們實施分級制度的邏輯,包括你們對各縣市文化設施整建的主要考量,因為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每個縣市的文化中心一年到頭都在進行整修,究竟要修到什麼程度?事實上,每個縣市文化中心的硬體設施年久失修的程度必然都不一樣,各縣市當初在購置這些設施所考量的重點也不同,社區營造的結果當然也不盡相同,但每年整修的補助經費卻都是一樣,最後,這些整修補助費用是不是該花的錢更是整個問題的關鍵,它是不是地方建設的錢?若果如是,會不會因此而排擠到文化建設所需要的費用?另外,急難救助為什麼也會得獎?而且,將來這方面得到補助的比率一定很低,以上問題,請文建會提供詳細書面資料給本席參考。當然,原則上,我們是支持解凍案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