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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農業基本法草案」公聽會_發言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6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6期

日期:0991216

主席:翁金珠

資料來源:公報:099卷087期 總號:3852 479頁~50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舉行「農業基本法草案」公聽會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其他案

法編號:03131000

法名稱:03131000 農業基本法

會議及提案內容:舉行「農業基本法草案」公聽會。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503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

在此特別感謝主席兩件事,第一,本席覺得安排這場公聽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程序。第二,其實我們都是來當「聽長」(listener),但主席讓我們也有表達的機會,因此本席特別感激。本席不會佔用各位太多時間,但我覺得我們必須把立法院對基本法的終極關懷向各位報告。

因為我們對基本法格外慎重,所以程序方面,我們可能不只召開一次公聽會。

所謂的基本法等同於amendment,等於是憲法的修正案,正因為它的位階如此之高,所以按過去的往例,我們不太願意制定基本法,先前制定教育基本法時,也是在座的主席拼破了頭,才把它完成的。因為本席是客家人,所以去年一整年真正談到基本法的,只有客家基本法。

就國際立法的體例來說,為什麼基本法訂定的門檻要拉得這麼高?第一,除非它是新興的人權,比如客家基本法及原住民基本法。我們少數族群的法制,過去實在是長得不太健康,所以需要一部很特別、位階高一點的基本法來拉拔。

其次,除了新興人權之外,就是它現在的價值觀念已有分歧,各種法令有相互競合的地方,每種法規有各自的關懷。剛才我雖然聽得少,但的確看得出來,我們農業將來的發展應往哪裡去。

過去,這個「三生」在不同的階段,的確扮演了大家不同的終極期待,所以各自定出來的相關法規,風向確實不太一致,是以需要一個基本法來把它匡整在一起,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構想。所謂的匡整,就是把多元的價值、多元的關懷全部整合,往同一個方向去走。

過程中當然會有很多不同的想法,但經由這樣一個意見的交換,我們多聽,將來跟著委員會做審查工作時,我們心裡也比較有個砝碼可以放在天平上衡量。

所以,非常感謝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讓我們來學習,讓我們更了解各位真正的關懷,我們也期待這項立法工作在各位的努力之下,能夠走得比較順遂。特別謝謝主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