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7期
日期:1000406
主席:呂學樟
資料來源:公報:100卷030期 總號:3882 1頁~127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附加詞:附帶決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法律案
法名稱:教育部相關法案11案(24項法案及條例)及體委會相關法案1案(3項條例)
進度:委員會
提案機關:行政院 ; 立法委員
會議及提案內容:教育部相關法案11案(24項法案及條例)及體委會相關法案1案(3項條例)。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 P.39-42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以為我等不到教育部的組改,請問現行組織法是民國幾年訂定的?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清基:主席、各位委員。是民國62年,到現在已經快接近40年了。
趙委員麗雲:所以已經快近不惑之年了。首先要恭喜部長,因為在你任內很多重大法案不知不覺就改變了,不過我想真正要感謝的應該還是今天的會議主席,如果不是他的話,行政院組織法大概是不會通過的。
本席詳細拜讀了你們的組改報告,其實看起來變動並不大,你們把一些館所改隸到文化部、衛生福利部去,然後規劃了86處、2個三級機關、9個三級機構、3個四級機構和1個行政法人。從剛才各位委員的質詢就可以知道,因為你們並沒有裁減某些業務,所以只好強併,也因此大家都覺得很不滿。如果真要統計的話,可能得再增加10個司,我想研考會應該也是心知肚明,以教育部的業務來講,如果把青年輔導、體育裁併回去的話,那真的是包山包海。現在的架構等於是把原本的架構強併成8個司、6個處,真的是非常為難,部長的辛苦也就在這裡。但我們看到教育部已經盡力求周全了,就以之前本席去創會,而現在被裁撤的體育委員會來講,它的業務並沒有任何裁減,原本有5處,現在設了6處……
吳部長清基:還增加了學校體育組。
趙委員麗雲:把體育司併過去之後,就是變成6組、3司、20科,甚至連人員也稍有增長,我們看到教育部很有誠意,想要回應體育界的呼應,但本席必須在此強調,體育界是絕對不會滿意的,因為這是實質的降格,剛才管委員曾談到,3個政務官就因此不見了,3個政務官不見也就罷了,甚至連簡任官也都減少了,不只是體育署而已,包括其他的三級機關、四級機關及機構,簡任官人數都減少了。根據體育委員會現行組織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的規定,擔任簡任職務者有22人,而現在新設的署,簡任官合計就是22人,也就是說,體育司那3個簡任官把它丟掉了。我們並不是在爭取哪個人要坐哪個位置,但任何一個體系的人才培養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本席是從科員做起,所以我對此有特別深刻的體認,希望研考會能夠聽進本席的建議。照理說,我們應該讓專業人員有逐步晉升之階,經過歷練之後,他們才能變得成熟。如果現在突然把簡任官人數減少,時間久了之後人才就流到別處去,這對人才培養及人才流通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剛才主委已經回答過,希望你們把這些意見帶回去參考,這些具有獨立性的業務,的確需要政務人員協助部長來作專業的決策。
吳部長清基:是,以政務官任用,還比較可以聘到德高望重的人來領導統禦,這的確……
趙委員麗雲:是的,簡任官減少也不利人才的培育,因為他們到了一個地方之後,又得將他們調到別處去。除非像毛高文部長一樣,規定升遷之前得先到別的單位去歷練幾年才可以升等,如果你們有這樣的政策,那還ok,否則的話,絕對不利於人才的培育、逐級的升遷及成長。
本席感到第二個難過的是有些事情你們可能是迫於現實,所以缺乏前瞻性。剛才有許多委員談到12年國教、幼托整合的問題,本席仔細拜讀部長所提出的10大策略、36個黃金10年的子計畫,老實說,本席非常感動,我也知道你們已經有一個picture、vision和願景,但是新增的業務到底要怎麼去推動呢?這一點本席就替你們擔心了。現在你們成立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看起來編制增加了17人,我知道你們已經全力設法求周全了,但是你想想看,現在教育部發文,五都都已經不太理你們了,如果將來發文的單位是署的話,人家會不會用字紙簍處理法?這一點部長要回去考慮一下,因為這是我以前的經驗,為什麼我會跳出來成立體委會,就是因為文轉來轉去,到最後就沒有了,究竟蓋一個教育部的章,和蓋一個署的章的力道有什麼差別?這一點本席真的有點擔心,因為12年國教是非常沈重的工作,再加上業務的整合,我不相信這17個人能夠周全。過去國教司所占的預算是5.7%,中教司所占的預算是27.1%,現在中教司主要的業務還是放在這裡,所以總共有32.8%的國家預算必須交給這個署去執行,而它的位階就是這樣。組改之後,它甚至還要承接目前由內政部兒童局所主管的托兒所改立的業務,所以本席替這個署感到非常擔心。針對剛才委員同仁的建議,希望研考會能夠聽進去,也希望你們內部的司還能再增加一個,否則我真的擔心12年國教及幼托整合的政策,無法在現有的人力及架構上落實。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部內有個呼應,部外有個獨立的署,相互分進合擊,形成交叉火網,真正來推動這項業務,這才是黃金10年真正的基本價值所在。
本席還有一個疑問就是有關終身學習和全人教育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曾交換過意見,我也提過終身學習法的再修正案,所以部長大概瞭解我對這個板塊的重視,我也希望研考會能夠去想一想。今天國家有三大患,第一患在人口,因為人口老化;第二患在產業沒有更新,所以衍生出能源問題及環保問題,天天有人上街頭;第三患就是窮富差距大,大家都嚮往公益社會的追求。唯有透過全人教育、終身學習,才可以讓產業鍊的人力重新更新,讓五分之四的生命還能夠有學習的管道,包括老化的人口及外配的新臺灣之子,都要靠這個系統去支撐。或許有人會說現在有很多社區大學,但社區大學的功能並不在此。目前這部分還沒有辦法周全,本席私下請教部長時,部長也實在沒有辦法把它和特教融合在一起。我想你們必須要瞭解的是,這兩個體系的人才及專業菁英是完全不相融的,本席可以預見你們將來施政的困擾和困難,如果你把司長給了這一邊,那麼另外一邊就會有反對的聲音,說你不注意他們;如果你把司長給了另外一邊,那麼這一邊同樣會抗議。如果將這兩個系統硬是放在同一個司的話,他們的行政人才和專業人力根本完全不相融,而且相互之間長久都有嫌隙,如何加以整合,本席真的非常擔憂。
另外就是社教館所的問題,上回本席曾和部長談過這個問題,當時我還畫圖給你看,將來社教館所移交之後,花東完全是淨空的,於是成人教育的網絡就無法設置。
吳部長清基:對,這是我們目前感到最困擾的。
趙委員麗雲:你一定要設法跟主管機關溝通……
吳部長清基:我們會向文化部要台東的館所回來。
趙委員麗雲:或是讓研考會出面去協調,如果花東淨空的話,那麼網絡就無法形成,於是窗口、平台都沒有,尤其花東有許多外配及臺灣之子,他們如何融入主流社會?這項工作誰要來做?難道要文化部去做嗎?他們的功能並不在此,他們主要是針對美學的涵養,你注意看……
吳部長清基:所以我也在想史前博物館劃分給他們之後,是不是可以把台東社教館還給我們。
趙委員麗雲:本席真的非常擔憂,之後花東是一片淨空,一個社教館所都沒有,不只是重北輕南,甚至東部是完全淨空,我相信這個問題馬上就會呈現出來。
最後是有關行政法人的問題,本席也曾提出國家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我曾仔細比對官版及本席的版本,內容其實差不多,都是22條條文,只不過順序有點不同。但有兩點我非常堅持,也請部長及研考會詳加考慮,一是第四條有關財源收入的問題,國家訓練中心已經成立35年,以現制的運作,包括成員一年一聘、任務編組等等,當然一定有提案要重新定位為行政法人的必要,但是你們並沒有像本席的提案一樣,將它的營運收入列入財源收入之中,而這將會發生實質的障礙。本席舉一個實際的例子,因為有國際窗口的認定,所以參加奧亞運等事宜是奧會的權責,而這一定是拿一筆錢委託他們去辦理訓練及組團,因為這筆錢是被他們拿走的,如果營運收入不濟的話,他們可以不把錢交回,然後就賴給你,所以所有民間社團營運時都會考慮到這一點。如果沒有把營運收入課以責任的話,那麼行政法人將來的自償率一定是zero,而且它會變成一個非常大的窟窿。像這次的黃金計畫預算就有8億之多,所以我覺得一定要將營運收入納入財源,這樣將來它才有自償的可能,而且它的確有能力接受外包的業務,因為它有幾十公頃的土地,再加上上百個相關設施,所以它的確可以有營運的收入。
再者是有關婦女平權的問題,根據行政院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方案,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的規定,三分之一條款已經是最低限度了,而在官版第六條及第七條當中,對於董監事的三分之一條款,竟然是只限於官方的代表,這是違法、違憲的,我希望你們要把第一項那幾個字刪掉,就是任意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已經是起碼的要求,如果再限制只有官方指派的話,一定不足十分之一、五分之一。我相當堅持這兩點,請納入最後的處理,請主席參酌。
吳部長清基:是,謝謝趙委員。趙委員很專業又很用心,我們會來……
趙委員麗雲:最後,我要提醒你,外界對師培的部分很擔心,你一定要有適當的說帖,把重要性說清楚,以及為什麼會跟國防這些學生事務併在一起,而學生事務又未見其名,有沒有名實不符的問題,你們一定要詳加說明。好不好?
吳部長清基:是,我們會說明。
趙委員麗雲:有關這部分,我們可能會加以保留,然後送協商。
吳部長清基:是,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