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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特殊教育學校爆發性侵、性騷擾事件處理情形案_發言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9/29

會議別:委員會

會期:07屆08期

日期:1000929

主席:翁金珠

資料來源:公報:100卷057期 總號:3909 355頁~446頁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議案代碼:001

案別:施政報告

會議及提案內容:教育部部長列席就「特殊教育學校爆發性侵、性騷擾事件之處理情形及因應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發言委員:趙麗雲(1次)P.392-395

發言內容: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質詢。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雖然案發第一時間本席向教育部國會聯絡人要求你及時反應,當然這也是你們的傳統,我是老教育部,你們碰到第一線教育人員的時候喜歡慢半拍,但是這一次慢出問題來了,的確教育部反應的速度不符民間的期待,然後陸陸續續傳出來的這些現象、實況和數據也怵目驚心,我相信教育部會引以為鑑,把它做為危機處理的參考。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清基: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會深加檢討。

趙委員麗雲:現在看起來第一時間該做的事情你們也面對了,而且最主要是有民間團體一再的把相關訊息透露出來,我相信輿論會押著你們走。對於這個個案本席今天暫時不表,我要利用這個時間和部長交換意見,談一些更根本性的問題,藍順德主任可以到旁邊去休息,不必緊張。

部長,你的報告書有些人覺得不錯,有些人很不滿,對於教育部的具體作為和後續的因應,你個人評價如何?當然這不是部長親自寫的,但是你看過以後會不會覺得有重大的遺漏?

吳部長清基:基本上後續的因應就宣示我們的決心,希望以後這種事情一件也不能再發生。

趙委員麗雲:有沒有非常根本的事情你沒有寫下來,必須要做的?

吳部長清基:請委員指教。

趙委員麗雲:好,那我再問部長,你覺得這次事件特別讓人覺得傷心,傷害比較重的原因何在?因為性侵並不是第一次發生,性侵害的問題我們光是人本的記者會就不曉得參加過多少次,為什麼這次對老百姓的傷害會這麼重?為什麼大家心裡這麼痛?

吳部長清基:因為他們是弱勢的學生,是身心有障礙的學生。

趙委員麗雲:因為受害對象殘缺而且無助,所以我們覺得失職,人人都應該慚愧。

吳部長清基:所以聽到發生這種事情,他要喊叫卻沒有人聽到,我們就感到很難過。

趙委員麗雲:除了對象很特別之外呢?

吳部長清基:個案案例太多了,學校真的是太縱容。

趙委員麗雲:好,數量的驚人,那就牽扯到結構性可能有問題,對不對?

吳部長清基:是。

趙委員麗雲:怎麼可能會一再發生?發生到連老師也冷漠以對,隨車員也能縱容,家長也不知不覺,甚至包括工友和宿舍管理員,本席覺得難以理解,你覺得這個結構背後是什麼?

吳部長清基:當然學校老師警覺性不夠,在性平的專業智能方面處理的態度不夠積極,這些都是值得檢討的。

趙委員麗雲:他們為什麼不積極?拖了7年,7年爆發這麼多的案件,事情一再的發生,部長認為真正的癥結在哪裡?這不是沒有規定,性平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有規定啊!你覺得為什麼會失靈?

吳部長清基:這也是我很痛心的地方,有規定你又不做。

趙委員麗雲:其實這兩天的質詢都是主席召開的,我同樣有很大的感慨,本席和我的老單位只有兩次吵架,最大的一次吵架是和體委會,因為運動彩券條例在我的版本有很重的罰則,戴主委大概宅心仁厚不肯同意,還去黨團告我,說本席杯葛她的法案。後來是王清峰部長同意,她知道萬一打假或是作假會對社會公信力和體育界造成傷害,她雖然同意卻把罰則降低,所以有法條但沒有規管住,後來還是發生很多問題。今天本席也有同樣的感慨,我唯一一次和你吵架是在什麼情況下?本席對你很尊敬,我們是同時宣誓在教育部就職的,所以有很深的感情,我和你吵過一次架,部長記得嗎?

吳部長清基:我都不記得了。

趙委員麗雲:大人不記小人過。

吳部長清基:妳對我很好。

趙委員麗雲:吵架後我當場走人,就是為了性平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如果這一條及早實施的話,有沒有今天的事情?我唸給你聽,在第三十六條我加了之一:「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規定,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當時你們和我討價了半天,不要「發生」,要改「持續發生」,最後是以「再度發生」成交,其實本席的目的不是要他們解職、免職,我是知道有這一條他們就會心生警惕,人人能夠落實,如此而已啊!當時教育部一直和我討價還價,本席氣到走人,後來你們折衷,然後在第三十八條還說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到現在都沒有定,教育部現在有沒有覺得應該要定了?

吳部長清基:是,我們也同意。

趙委員麗雲:要趕快定。

吳部長清基:現在因為教師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對於解聘和免職的程序要件還沒通過……

趙委員麗雲:是啊!我修法是三法一套的,結果你們沒有拿版本出來,所以當時主席沒辦法同時併案修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和教師法第十四條。

吳部長清基: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是在司法委員會。

趙委員麗雲:在這個研擬過程我們有向人本請教很多,本席甚至覺得整個性平法都要重新舖陳。我再舉一個地方,現在大家都在罵中辦,為什麼本席叫他做下去?罵中辦也沒有用,因為依照性平法,主要權責是在學校的調查委員會,當這個地方失靈的時候,雖然教育部看起來有最後決定權,但還是要由學校結案再填回報給主管機關。你們去看那個流程,校安通報的系統,它是行政指導並沒有處理要點,它的內容都是對學校的要求,沒辦法有真的處理罰則和責任,所以中辦負的責任都是一些行政和校方管理,出來的調查報告當然都會集結在學校的職能不足。你們檢討這些要依法就法,要真的有辦法做有力的處理,或是去逼中辦知道那是他真的非處理不可的問題,手上要有蘿蔔也有棍棒,結果都沒有耶!

部長,真的不是本席要催你,我已經幫你主持過3次公聽會,性平法要趕快端出來,根據這次發生的案例再去做整體的架構,尤其是針對特教學生,剛才您點出來了,我也很感動,這表示你知道他們會把加害者、受害者都重疊在一起,這點很驚人,是很心痛的驚人,為什麼?那表示這些孩子的觀念偏差,他不知道這是不對的,他的價值觀念被混淆,他不懂得保護自己、尊重他人,所謂的獨立自主是整個特教的精神所在,我不願意責怪部長是因為你有重視到這一塊,本席查了教育部的預算,特教預算由法定的3%提到4.5%,你們今年編了4.6%。

吳部長清基:是4.61%。

趙委員麗雲:表示教育部的誠意是夠的,全國24所特教學校有6,700個學生,一千八百多個老師,雖然品質可以質疑,但師生比是1比3.7,這充分表達了你們的重視,所以本席今天不忍苛責,但是我覺得你檢討的環節和後續的處理要好好的落實,而且要多聽聽外界專家學者提供的意見,因為的確我們面對的是不能以平常心觀之的一些人。本席今天讀到真的會落淚,聽障兒被性侵的比率是3倍,原因就在於他不能說話,他的表達有困難。

吳部長清基:對,他喊不出來,喊了也沒人聽到。

趙委員麗雲:在這方面要多聽一些專家的意見。

吳部長清基:是,發生這種事情我很難過。

趙委員麗雲:教育部後續的處理我支持你,但特教生的確是弱勢中的弱勢。

吳部長清基:要特別關照。

趙委員麗雲:這種創傷持續長久,真的是於心不忍,所以本席支持你們後續尤其是對學生要適切的輔導,甚至是需要國賠的部分,將傷害減到最低,

吳部長清基:是。

趙委員麗雲:本席除了要求你懲處相關行政的失職,也要務本的去把性平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教師法做一個很好的整理,尤其是在特教人員的質和量的部分,本席願意支持給你額外的經費,教育部要針對這次事件做全面的檢討,真的要能策勵未來。

吳部長清基:對於委員所提到的解聘和免職,相關的教師法在教育委員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在司法委員會,我們會加緊去推。

趙委員麗雲:這就要怪你們的怠惰,本席的版本都比你們早半年提出,你們如果併案提那天就一起可以過,但是你們就是慢嘛!

吳部長清基:我們會再努力。

趙委員麗雲:要推一下。

吳部長清基:好。

趙委員麗雲:本席在此特別向主席建議,將這些法規列為優先法案,讓它儘速通過,讓執法的人員真的知道自己的責任,無所退讓、無所迴避,要去面對它,這樣教育部才不需要每天在鏡頭前面道歉。

吳部長清基:是,謝謝趙委員。

趙委員麗雲:你再道歉我們心裡也是淌血的,我時間已屆,謝謝。

吳部長清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