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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制委員會書面質詢 刊載者:鄭汝芬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26

案由:本院委員鄭汝芬針對「繳不起保費、部分負擔、掛號費,形成民眾就醫障礙」,特向衛生署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本席的辦公室不斷接到民眾因為無力償還健保費,所以被鎖卡而無法就醫的陳情!年初有位台東縣金峰鄉的鄉民石輝明,因為沒錢上大醫院繳交較貴的部分負擔,導致延誤就醫,因為肝硬化病逝,而目前花東健保欠費超過二個月的人數仍有五千人,台北縣的石碇鄉,由於近年來經濟不景氣,許多貧困老人連看病的50元掛號費及50元健保自付額都繳不起,而是由衛生所人員自掏腰包代墊。

二、根據主計處最新物價統計,與三年前同期相比,因為掛號費與部分負擔提高,醫藥保健類累計上漲高達11.59%;僅次於食物類的上漲幅度13.84%,衛生署對於這些繳不起健保費,但又不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的人,衛生署要如何維護他們的就醫權益?避免繳不起保費、部分負擔形成民眾就醫障礙?

三、基層診所掛號費,近兩年由原先的五十、一百元不等,一口氣漲至一百五十元、二百元,甚至到二百五十元,若再加上健保部分負擔五十元,民眾至診所看病,要付上二百五十元或是三百元,則是常有的事,追根究底在於民國七十九年衛生署將掛號費解釋為醫療院所的行政費用,不再受主管機關的審核約束,此門一開卻成了「任意門」,可由醫療機構自訂標準收取,大小醫院、診所的掛號費,就愈收愈貴,苦了經濟弱勢的民眾,面對現在掛號費大幅的調漲,形成就醫障礙,衛生署應該負起相當的責任。

四、衛生署、健保局都希望民眾小病不要去大醫院,結果民眾乖乖的到基層醫療院所,但光是付「門票」的掛號費,就要花好幾百塊,實在非常不合理,對於弱勢家庭來說,更是一項沉重的負擔,沒有付掛號費就像沒付門票一樣,根本看不了病,形成就醫障礙,衛生署實在不該繼續放任「掛號費」上漲,袖手旁觀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