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鄭汝芬針對「勞工保險局」預算及其業務,特向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提出質詢。
一、目前勞保投保人數為877萬人,農保投保人數為160萬3千人,再加上今年十月國民年金開辦後,估計投保人數為270萬人,就有1307萬3千筆個人資料在勞保局,所以,勞保局理應對於個人資料安全的保護非常的嚴密,但勞保局三月份已經爆發有兩名員工涉嫌將超過七千多筆個人資料賣給討債公司,害的不少被害人遭討債公司前往辦公地點及住處逼債,苦不堪言,甚至有人因受不了逼債,意圖自殺,因此,勞委會應要求勞保局加強檔案資料管理,嚴格控管,以防個人資料外洩!
二、根據審計部95年的決算審核報告,95年勞委會補助了8億2200萬給職業工會,希望他們能積極辦理勞保費收繳業務,結果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金額反而比補助的經費高。舊的問題還沒解決,新的問題又再發生,勞保局在2月12日又公布一波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為:(1)高雄市冷凍貨物裝卸業職業工會、(2)高雄市醫務雜務職業工會、(3)高雄市仲介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4)高雄市模具技作工職業工會、(5)高雄市地方公職人員助理職業工會、(6)台東縣派報業職業工會、(7)基隆市鐵路貨物搬運業職業工會、(8)雲林縣通信器材維修人員職業工會。這八家職業工會欠繳之勞保費,目前已追回幾家?勞委會應積極解決長久以來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費的問題,大刀闊斧的整頓,因為這個問題不解決,受害的便是無辜的勞工,因為他們明明已經繳了勞保費,卻享受不到勞保的權益,這是違法不合理的!
三、問健保局的人事行政費,由政府直接補助,勞保局的人事行政費,也是由政府直接補助,辦理農保的人事行政費,也是由政府直接補助,那為什麼辦理就業保險、積欠工資墊償業務所需的人事行政費(6億7,408萬6千元),要從勞工繳納的就業保險費與雇主繳納的工資墊償費來支出,而不是由政府直接補助,同樣都是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健保、勞保、農保的人事行政費都是由政府直接補助,但辦理就業保險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人事行政費,就拿準備要付給勞工的錢來幫政府負擔,這樣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勞委會應儘速改善!
四、勞保局只是國民年金的執行機關,法規、政令宣導應該由主管的內政部來負責,而內政部認為只需要編2,000萬就足夠宣導國民年金,但勞保局是執行機關,卻編列了5,334萬元(見附表一),這顯然本末倒置,並不妥當;而如果有需要的話,內政部也有相關的宣導經費來勻支,或者是用預備金,或者是辦理追加預算,勞委會只要能省下13個5,000萬元,就可以拿來支付就業保險、積欠工資墊償業務所需的人事行政費,就不用動用到準備要給勞工的錢!
附表一、業務宣導費明細
業務宣導費 1億3,845萬6千元
1、勞保 5,924萬2千元
2、就保 1,689萬3千元
3、勞工退休金 898萬1千元
4、國民年金 5,334萬元
(1)電視廣告宣導2,070萬元
(2)廣播電台宣導768萬元
(3)報章雜誌及文宣宣導296萬元
(4)戶外媒體宣導1,700萬元
(5)業務研討會及民間團體合辦活動500萬元。
五、根據3月31日所公布的勞工保險基金國內委託經營績效:第三梯次續約委外代操績效(時間為96年10月1日到97年2月29日)虧損-19.46%,高於同期大盤的-11.67%; 第四梯次委外代操績效(時間為95年7月3日到97年2月29日)盈餘為22.31%,低於同期大盤的25.06%;第四梯次增加額度委外代操績效(時間為96年4月2日到97年2月29日)盈餘為5.99%,跟同期大盤的5.99%一樣;委託金復華投信代操績效(時間為96年10月1日到97年2月29日)虧損-13.12%,高於同期大盤的-11.67%;所以當大盤賠的時候,委外代操賠的比大盤多,當大盤賺得時候,委外代操不是跟大盤一樣,就是賺得比大盤少,比如說景順投信的報酬率分別是虧損-30.46%,盈餘20.5%,虧損-1.28%,如此不穩定,委外代操的績效應該好好檢討,因為到96年底,預估有資格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之總人數已經到170萬5,000人,估計到期應給的老年給付總金額為1兆2,616億元,而目前實際提列之勞保責任準備為4,991億,還差7,625億(見附表二),而勞保基金的收益從95年的7.91%降到96年的5.78%(見附表三),委外代操的績效如此之差,877萬的勞工薪水沒漲,物價卻一直上漲,然後又看見勞保基金不賺錢,就會擔心將來能不能領到勞保老年給付,而當民眾覺得在過苦日子的時候,看到勞保局年年編列高額績效獎金(4億1,864萬元)與福利金(9,142萬6千元),就會覺得勞保局是有賞無罰,不知道民間疾苦,雖然現在是看守內閣,但勞委會應該積極改善勞保基金自營操作及委外代操的投資報酬率,讓877萬的勞工能夠心安。
附表二、勞保老年給付責任準備提列不足情形表
項目
時間 有請領資格人數 估計到期應計
老年給付總金額 已提列 提列不足
95年底 156萬4,417人 1兆1003億8845萬6千元 4822億5796萬5千元 6180億9749萬1千元
96年底 170萬5,521人 1兆2616億5043萬元 4991億1250萬2千元 7625億3792萬8千元
附表三、勞保基金歷年淨值變化及收益情形表
項目
年度 基金淨值規模(千元) 基金總收益率(%)
92 461,851,000 0.96%
93 459,724,000 3.12%
94 427,947,000 3.79%
95 432,799,655 7.91%
96 422,734,312 5.78%
資料來源:勞保局、立法院預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