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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乃辛關心黑心混充茶,要求統一農藥檢測標準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10/02/23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5人,針對市售包裝茶葉中,只要有一%產自台灣,產地就可以標示「台灣」,導致不肖業者自國外進口劣質茶混充嚴重。再加上農委會茶葉抽樣小組過去三年抽檢量逐年遞減,不合格率卻逆勢成長,去年不合格去高達一成一。對於衛生署訂定的國外進口茶農藥查驗規定,比農委會訂定的出口日本茶葉規範寬鬆許多,本席非常不滿,為什麼政府有兩套標準,好的茶送出國,國人喝的就「青菜」(台語「隨便」)處理。為保障民眾消費與國內合法茶農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整合一套檢測進口茶農藥查驗標準;推行台灣優質茶認證標章,據實查核張貼防偽標章;針對標示為台灣茶應訂定嚴謹的規定;輔導茶農建立生產履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本席查訪瞭解,國人喝的國產高山茶有可能九十九%都是越南茶!同時依衛生署的認定,市售包裝茶葉中,只要有一%產自台灣,產地就可以標示「台灣」,因此國外進口劣質茶混充嚴重。本席對於衛生署把關不嚴,農委會檢測茶葉農藥殘留寬鬆,讓消費者成冤大頭,更危害消費者健康監,表達嚴重的不滿。

二、國內每年進口兩萬五千公噸茶葉,七成四來自越南,但市售茶葉或罐裝飲料對產地標示規範非常鬆散,幾近「不合常理。」。而市面充斥拼配茶葉,產地該怎麼標示,衛生署竟然循財政部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管理,不同產地的茶葉混合,只要在台灣混裝,視為產品實質轉換地,原產地就是台灣。本席無法認同,貨物和食品不同,衛生署放棄主管機關管理權,明顯怠忽職守。

三、根據本席瞭解,自前年開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必須以中文標示原產地,但衛生署查核流於形式,業者只要有標示就好,不管標示真假。本席痛心,衛生署替業者背書,讓消費者當冤大頭,賣到假國產茶。

四、農委會茶葉抽樣小組過去三年抽檢量逐年遞減,不合格率卻逆勢成長,去年不合格去高達一成一。衛生署訂定的國外進口茶農藥查驗規定,比農委會訂定的出口日本茶葉規範寬鬆許多,本席非常不滿,政府兩套標準簡直匪夷所思,好的茶送出國,國人喝的就「青菜」(台語「隨便」)處理,嚴重戕害消費者健康。

五、為保障民眾消費與國內合法茶農權益,要求行政院立即整合一套檢測進口茶農藥查驗標準;推行台灣優質茶認證標章,據實查核張貼防偽標章;針對標示為台灣茶應訂定嚴謹的規定;輔導茶農建立生產履歷。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徐少萍、黃志雄、丁守中、趙麗雲、吳清池、羅明才、林建榮、張嘉郡、廖國棟、

蔣孝嚴、王進士、蔡錦隆、紀國棟、楊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