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 人,針對簡訊業者濫發手機廣告、交友等垃圾簡訊,造成手機族極大的困擾與揮之不去的夢魘;簡訊業者故意設計陷阱,利用接收戶因收到字數太長簡訊時,懶得看直接刪除,卻因未回覆視同接受「訂閱」,因而被詐收高額費用,此舉行同簡訊詐財,違反民法契約兩造合意的相關規定、行動通訊管理業務規則及消保法中業者不當行銷等規定,嚴重危害手機持有者權益。為維護手機持有者的合法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即刻查處簡訊業者不法的詐財行為,替消費得追回簡訊業者不當得利,並要求電信公司在契約中明訂簡訊內容的檢核機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簡訊業者濫發手機廣告、交友等垃圾簡訊,造成手機族極大的困擾與揮之不去的夢魘;簡訊業者故意設計陷阱,利用接收戶因收到字數太長簡訊時,懶得看直接刪除,卻因未回覆視同接受「訂閱」,因而被詐收高額費用,此舉行同簡訊詐財,違反民法契約兩造合意的相關規定、行動通訊管理業務規則及消保法中業者不當行銷等規定,嚴重危害手機持有者權益。
二、民眾投訴陳情,收到簡訊「笑話一則」,因為字數多,超過一個頁面,他沒有看完就直接刪除;未料下月的電信費帳單竟多了七十元的笑話簡訊廣告費。陳情者覺得莫名其妙,檢視才發現,原來笑話最後附有一句:「如果不想繼續收到笑話,請在三天內回覆,不回覆視同接受訂閱。」。簡訊業者故意設計陷阱,形同故意詐財,本席要求NCC立即介入調查。
三、根據本席瞭解,消保會整體受理件數統計中97年受理件數為32,939件,98年受理件數為41,067件,電信通訊消費糾紛在去年為受理消費申訴案的第二名,占全部申訴案12.66﹪。為維護手機持有者的合法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即刻查處簡訊業者不法的詐財行為,替消費得追回簡訊業者不當得利,並要求電信公司在契約中明訂簡訊內容的檢核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