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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租稅減免吸引大企業投入職棒經營 刊載者:劉建國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19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有鑒於國內職棒發展數年來屢因球員牽連簽賭案遭逢重創,追根究底,與國內職棒球團體質普遍欠佳、贊助球隊之企業體因公司規模有限而經營窘迫有極大關連。而資力雄厚之大企業體則始終缺乏投入職棒產業的動力而採取袖手觀望之態度。為重整職棒發展、鼓勵企業挹注資金以建立國內棒球更完備的體系,建請行政院研擬投資職棒之企業體得享租稅減免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棒球運動在台灣發展以來,屢屢帶給人民無比的感動,讓棒球成為凝聚台灣人的最大公約數,也因而享有「國球」的地位。職業棒球的興起與發展,也成為引領台灣棒球運動前進的龍頭。職棒事業本身雖具有高度商業性,卻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公共性,應為全體國民的公共資產,因此政府對於國內棒球運動的推展以及職棒事業的振興,不僅是義務,更是責任。

二、 國內職業棒球發展至今業已二十年,期間面臨優秀人才遭國外惡性挖角、二軍與自由球員制度始終無法落實、甚至發生球員自願配合黑道簽賭集團放水、打假球的事件。追根究底,皆因國內職棒球團母企業體無法投入更多資金、建構更具競爭力的聯盟體制與球團環境。政府始終未具體規劃任何投資獎勵措施、吸引財力更雄厚的企業投入發展職棒或其他職業運動;殊不知職業運動一旦引入資金興盛發展、對國家社會帶來的整體回饋與經濟效益將非常可觀。

三、 要具體改善台灣職棒發展的環境,政府、球團及一般民眾皆負有責任,政府掌握行政資源,應提出政策協助職業棒球或其他職業運動面臨經營窘迫之遭遇。職業運動的體制必須以企業資金的投入為根本,方能推動後續架構與營運。

四、 本席具體建議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研擬租稅獎勵辦法,以彈性調整租稅優惠額度之設計,提高企業參與、經營或投資職棒或其他職業運動之誘因,主管機關亦可藉此租稅優惠措施扶植、獎勵重點發展之運動事業。

五、 針對以上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